Hello 又是我,我在几个月前发过一个跟不愉快的经验文分享
现在又回来了,同间公寓,同个房东
首先来个前情提要,我搬进来的时候,洗衣机就坏掉过一次
上掀式的盖子已经跟机体本身是分离的,不过还是能盖上运作
只不过因为机器本身放在阳台,所以房东要我们每次用完之后都拿一个塑胶布盖上之后再
拿松紧带绑起来
示意图:https://goo.gl/JZq7gR
新室友搬进来之后我也跟他们说了,所以大家都有照这样操作
直到上周六台风过后,室友传一张洗衣机的照片给我
我们的洗衣机上面的布连同盖子整个被风吹走了。
厨房玻璃也被吹破了
我们只好赶快跟房东讲
后来室友A讲完,我也讲完,室友B也讲
我不清楚房东怎么回其他室友
不过他一开始就跟我说他感到不解,显然是有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开始要责怪我们)
我解释完之后又问他什么时候会修缮
他一开始也满客气的,跟我说他最近身体有状况,请我”代为处理”
但说真的,室友跟我都是上班族大家都很晚回家
根本没时间可以处理这件事,而且我是租客也不是他花钱请的管理员吧?为什么什么事都
要我处理?
他还自己跟另一位室友说 X先生(就是我)会连络处理
后来他语气又突然变了
跟我们说台风怎么强都不可能把盖子吹走,然后又说合约没有说房东有义务要修缮,
给我们洗衣机是给我们"方便"。
(洗衣机是在四面都篓空的阳台,铁皮屋都可能被吹走了,一个塑胶制的洗衣机盖子怎么
没可能??= =)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他的语气就直接把民法第430条丢给他:“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如
有修缮之必要,应由出租人负担者,承租人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缮,如出租人于
其期限内不为修缮者,承租人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
扣除之。”
结果他还是持续跳针说一定是处置不当,他不想提供额外的服务。
到底哪来的依据说我们处置不当??? 哪时提供过额外服务了啊???
还说合约里面也没写到家电的部分,的确当初不是签制式合约,所以没写到附什么家电跟
天然灾害损坏的部分
简言之就是他没打算修缮任何东西的意思。
现在所有室友也都很无奈,只能自己手洗衣服或出去投币,对这
种房东只想收房租不想负责的房东真的很无言。
哦对了,补充一点,室友房间有一天突然漏水,结果他发现是楼上的屎尿漏下来,跟房东
说完之后,房东竟然跟他说他三周后再过来修,这房东真的很雷。
更新:因为我跟室友都不打算续租,结果今天就发现房东擅自开门进来公寓
不知道是带别人来看还干嘛= =
因为也没人在家,只是一回家就发现东西有被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