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房东不愿意我换锁

楼主: chahahaha (hahaha)   2017-07-29 05:41:40
大家好
事情是这样的
因为独自一人(女生)第一次租屋(套房)
为了安全想要自费换套房门的锁
在付定金时顺口询问房东太太是否可以换锁
她说不可以
说怕我把自己锁在门外
如果她没有备用钥匙不能帮我之类的
而且
我粗略看了一下租赁契约(房东自己打的)中有个住宿规定是
“若因重大事件发生,房东为了保障租赁标的物,得以备用钥匙进入承租人租赁之范围”
这个规定让我有点不安
因为重大事件的定义太广了
而且完全没有要通知我的行为有些不合理
(这规定好像就违反刑法306条例了)
缺乏安全感的我真的很想换锁
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在签约时再跟房东提(我还没见过房东,房东是房东太太的儿子)
最后如果商议破裂下
我私下换锁且没给备用钥匙会不会有问题啊?
第一次发文,若有错误之处,请跟我说我会改进的!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7-07-29 05:43:00
(づ′・ω・)づ 那先改分类
作者: zj3y30915 (Devsil)   2017-07-29 06:26:00
google帮你找到一篇 应该可以帮你解答 https://goo.gl/KwhSxX
作者: GOOGLEISGOD (小孔明)   2017-07-29 11:12:00
里面有内锁应该就还好,或是加个锁链锁
作者: sichi (希奇)   2017-07-29 11:57:00
签约人是房东还是房东太太? 房东的话你跟房东太太问鬼?再者 可以换锁 没带钥匙就是自费找锁匠开而已 重大事件反正屋内都是你的东西 所以可以加注 限定警方陪同状态然后换下来的锁留着 离开时换回去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07-29 13:47:00
刑法306, 你忽略了"无故"两个字.https://tinyurl.com/y7gldck6如果担心就租别间. 非租不可重大事件定义清楚, EX:房客失联N日, 房子发出异味, 依照刑法24条之紧急避难其实我觉得这样讲, 还是去找别的房子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30 01:36:00
我自己出租是不同意房客换锁。其实如果妳有顾虑且没有共识。是建议找别户。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30 21:23:00
在板上搜寻一下,换锁问题少说十几篇。原则上房东无权拒绝房客换锁,也无权要求拿新锁的备份。不过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遇到不肯让你换锁的房东,另找他处吧。争论不休只是增加自己居住上的困扰。等多数房客都建立了相关的法律观念,房东自然会调整,要不然就是被市场淘汰tinyurl.com/y9aea8jp有房东把房客合法合理的要求当成在找麻烦,但也有很多房东观念已经转变,不但不会拒绝房客换锁的要求,还分享自身经验,认为要求换锁的经常是好房客。http://tinyurl.com/y9aea8jp
作者: joefantasy (d)   2017-07-31 03:27:00
可惜短视近利的房东还是很多 动不动就叫人搬走...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7-07-31 12:29:00
房客自费换锁 当然可以不给房东备份,如果请房东花钱换锁,房东当然可以有权力留备份。另外房东当然没权力阻止房客自行换锁,因为本来就不可擅入,被反锁房客自己找锁匠开门,租约终止时请房客恢复原锁就好
作者: s221080 (才志超群)   2017-07-31 14:39:00
我现在自己租的地方,一开始有跟房东的助理说会换锁,他有提到要给他备用钥匙。不过后来我就自己换锁,也没跟房东说,之后要搬走再把他的锁换回去,或是看他要不要直接送给他也可以,我是这样处理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31 15:23:00
具体一点来说。你租下房子就是你拥有使用权。房东不可擅自进入也不可阻止你换锁。但是如果合约上有提到房客不可任意换锁并且你同意的状况下又任意更换。房东是有权利终止租约并扣一个月订金。我是觉得要建议就完整一点把可能状况都讲出来。不是只把房客权利写出来。合约也要注意。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31 20:55:00
即使房东自己的锁,能不能留备份我都存疑了。台湾这部分可能是模糊地带,房客也不太会刁。在很多国家(包括对岸),可是明确不能留任何备份的。
作者: s221080 (才志超群)   2017-07-31 21:47:00
我会一开始就说清楚,因为我没备份钥匙,所以你被锁在外面不用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轻松,房客也放心。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31 21:57:00
不留备份对房东的好处还是不少的,就像楼上说的。留钥匙有时候倒楣还有瓜田李下之嫌。想防的奇葩房客没遇到,最常面对的大概是房客请你帮忙开门有一位板友莫名其妙的跑到别篇指责,说我误导原PO和其他板友。要明言合约如果有规范不能换锁,执意换锁会被“扣违约金”并“强制搬离”。我想如果有合约限制,通常确实是只能忍耐或协议解约,解约搬走是可能会有违约金的问题。我以为这是普遍认知,没有要误导大家的意思。不过也提醒我们,签约要留意内容 不然本来被保障的权利,可能会因为一分不平等合约而受到限制。不过违约金应该也是协议搬离,房东才有可能提出的。房东有伟大到可以像罚金一样直接扣钱,还因此能“强制”搬离吗?我是存疑,或再请比较有见识的板友补充。确实,资讯充分流通的时代,我们更要小心遭到误导。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2 21:55:00
原po问:最后如果商议破裂下我私下换锁且没给备用钥匙会不会有问题啊?这不就很明确原po不懂……要给人建议是很好。但是一知半解的建议只会害到别人。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8-02 22:12:00
通常合约都写,违背xx条至xx条,则罚balabala且终止契约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3 00:08:00
楼上那你只提合约会产生限制,却不提换锁本来就是房客的权利,套你的话,也在刻意误导?我前面有推文协议不成最好另找住处,让搞不清楚状况的房东被市场淘汰,你没看到,还是故意没看到。你那边看到我叫原PO硬干?另外我认为明明就该是保被障的权利,房东却想利用合约占便宜,即使没违法也是踩在界线上了。如果签约时没刻意提醒,夹杂过关,再以此限制房客,也是踩在法律界线上的欺骗行为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08-03 01:09:00
楼上你要不要举个例子, 白纸黑字写的契约, 房东有义务要提醒, 即便契约已经有给房客看过, 仍属踩在法律界线上的欺骗行为? 什么叫做法律界线? 到底是不是欺骗? 你有实际案例可以提供参考吗?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3 02:14:00
好呀,换锁这件事本来就是房客的权利,这是从民法421推出来的,房东不得拒绝,相关论述早就普遍。房客被法律保障的权利,房东想用合约限制,这就是我所说的踩在边线上,所欺的就是民法没真正说死,有赖法官依案例解读而已。不如你来举个房东以违约换锁,把房客告上法院,法院判房东胜诉的案例吧。就算合约有限制,房东敢不敢告我都怀疑了。别忘了,房东说房客换锁,等同自证试图去开过房客的锁,到时候看谁麻烦大很多时候房客只是没生命跟有钱有闲的房东耗,这也让现实中房东面对房客占尽优势。我这篇有劝原PO另找他处,让房东去自行其是就好了。说真的,就算合约有限制换锁,房客要硬干的话,走诉讼途径,我看也很难会输案例我没有,可能房东宣判,甚至提告前就知道自己理亏,根本打不赢官司吧。我目前还真的没看过哪个,为了房客换锁要上法院,然后死硬到最后一刻的房东。还是你想当第一个,让我们开开眼界?我衷心祝你胜诉pttlifelaw 有更多换锁的讨论,你可以去看。你上篇已经洗到两三页前,我不去回了,也一样我没那么多精神力气,你就自行其是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3 03:37:00
m你会不会觉得跟他讲话好累? 我上面明明就有写房东不能阻止房客换锁。但是有协议不换又私下换就是违约。他选择性失明的情况太多了。我实在不擅长应付这种人。其实只要把换锁这件事改成当二房东就好懂了。同样都是法律未禁止房客。但是约定好不行做但房客仍进行就是违约。房东可以解约并求偿。重点不是当二房东或是换锁。而是违约。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08-03 11:06:00
某L你根本是跳跃式连结. 民法421是约定他方使用受益,契约禁止换锁并不妨碍房客使用房子. 契约自由, 内容不违法就可以成立. 没判例还能够自行推演出, 房东没提醒是踩在法律界线上的欺骗行为, 那你所说的欺骗行为又是违反哪条法律? 注意,我说签约没刻意提醒是踩在法律界线上的欺骗行为. 不是什么换锁权力来自民法421.民法421又没说签约不提醒是欺骗, 欺骗是你说的. 你回推才不要夹杂过关好吗?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8-03 18:28:00
原来这边有人留言给我,我忘了我留那句是回复什么了 XD除了法律规定的以外,合约有约定的就要遵守如果双方约定了不能换锁,那就要遵守房客同意不能换锁的同时,就放弃了换锁的权力了房客可以争取,但房东也可以不租给这个人,就市场去竞争吧怎么觉得我看到的民法421和你们的有点不同 XD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4 10:09:00
Mily 你要说没违法可以,以后你遇到房客用民法 440 欠租不搬走,他也没违法事实上就是你也举不出一个换锁问题对簿公堂,房东胜诉的例子你自己 Google 一下民法 421和换锁问题的关联,相关文章多不胜数,你看过再来跟我辩说无关吧。你整天泡在这个板,换锁问题超过二十篇,你会不知道限制换锁是个争议点?直接提出让房客考虑和选择,多少还算正面的做法,就像我,或上面 SP 大也有提到的,市场会在法律之前做选择你竟然还在跟我辩说,不用刻意提醒,让房客签了约就算数。对啦,房客就签了约有责任。但是如果房东明知是争点却不提出讨论,而用夹杂过关的方式,这就叫欺骗。连我家旁边卖卤味的都知道,东西如过单价太高,应该先跟客人确认后再煮了。你这大房东不知道那些事情最好要跟房客先说明?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8-04 12:59:00
民法421和锁并无关连阿 XD锁就是房子的一部份,要换可以,搬走时恢复就好啦但如果双方都明定不能换锁,却还要换锁那就是违约,这个法律一定保障不了的没人打这种官司是因为根本不划算,一个锁才多少钱啊....除非很有钱或是很ox,真的吞不下这口气,才会去打官司原po可以建议房东把重大事件....那条规定拿掉如果真的有重大事件,法律是保障房东进入处理的刑法306的前提是"无故"只要检察官认为进入住宅的原因合理(火灾、瓦斯漏气....)房东就不会有刑责根本不需要加那一条让承租方在意的约定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08-04 15:37:00
话是某L你说的,你不举证谁举证,你讲的振振有辞是欺骗,你可举不出个实际因此行为构成欺骗的例子。我说契约内容没违法可成立,哪有错? 你家旁边的卤味摊是怎么卖,你是要这样跟法官讲吗? 法官大概会问你,你契约是一人一份看过,同意签名,所欺在哪? 跟卖卤味的一样吗? 这次是找卖卤味的还救援喔?我说契约内容不违法可成立是根据民法71. 你说不提醒是欺骗,根据的法条是那条?
作者: whawha612 (小朵花)   2017-08-14 18:00:00
我自己是自费换,租约到的时候把锁换回房东的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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