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租的套房,当初房东在租屋网站上面有表明有有线网络+wifi,但已经超过两个月
没有提供有线网络。
每次打电话过去询问何时会安装好,房东总是说"这种网络的东西,我就不会用呀~我白天
还要上班~很辛苦,没时间用呀~" (房东是个老婆婆60出头)
我os"我也要上班阿...而且房租(含网络)我也有缴交阿"
房东总是推托说,网络这种"高科技"的东西,她女儿会处理,但她女儿在line里总是已读
不回,不然就是回"wifi强度很够了阿! 你就加减用吧!" 这种很不负责任的语气,也完全
不想处理(目测30多岁)
但wifi的强度十分的弱,很常连不上,有时候是连续2~3天没有讯号的状态,请问这样可
以要求从房租里面扣除网络费吗? 或是以有法律效令的方式限时给予如合约中的网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