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新手房东,请问合约的问题。
我是房东,出租的套房在大学附近,
房客的租约是105/06/30到期。
配合大学生找房子的习惯,
所以在3月时,用line询问房客是否续新约
房客有回复要续约105/07/01-106/06/30
双方也说好再找时间签订新合约。
准备下周要签续租合约时,
房客突然传line说,因为要离职的因素
不能续约了,只住到6/30。
有需要的话,会配合看房。
(当初合约有写,不续租的话,要配合招租时看房)
现在麻烦的是,当初确认要续约后,我回绝了不少要看房的人,
大学生的找房期已经快到尾声,
(大学宿舍申请已经在3月底公布名单,没中的4月到现在,应该找到房子了)
要问的是,房客有回复line要续约,
但还没签订书面合约,现在反悔,
这样算是违约吗?
希望可以顺利找到7/1可以接着入住的新房客,
我们就不会有损失,可以直接和房客说bye bye.
但又怕无法找到衔接的房客,所以必须先和旧房客说清楚
他答应续约却又反悔的情况算不算违约。
谢谢大家!
补充部份合约条文
1、房客如欲在期限届满后续约时,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征得房东同意,
双方另行签订书面租约,否则视同期满,乙方应即无条件迁出,
交还租赁物与房东。(当初签约时,有告知会在3月询问续约事宜)
2、租赁期间内甲方无违约情事下,房客若拟提前终止契约迁离他处时,
应赔偿房东2个月租金,决无异议,反之,房东亦须履行同样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