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租赁书面契约与口头约定两造认知不一

楼主: tncds39 (jonny)   2016-05-17 16:12:12
【问 题】:租赁书面契约与口头约定之两造认知差异
我与另一人(简称A)于去年12月两人合租一套房。
签约当时,由于A无法到场,则由我、我爸妈与房东谈洽,一开始两人合租是6500,后因[
年缴优惠]成6200,电费原5.5元也因此变为5元,水费原一人月缴100元变成免水费。
而这些更改仅有口头约定,除了水费有于原书面契约该项目划掉。
住了几个月后觉得水电费有点贵,跟房东要求抄表并计算用
电量,发现算起来不符合,并跟房东确认费用是否含水费。
●第一次(5/1):
房东表示我原以为你们是一个人要住,另一个人是接着住,所以是1人免水费,所以一期
是收200元。(因为认定契约上没有A的签字)
可我非常确定签约一开始就是说两个人要住,当时谈的租金可是双人的价钱,且刚入住不
久房东就见过A是一直与我同住。
之后为避免双方两难,因此妥协成水费一期共100元,而房东表示会退还多收的费用。
●第二次(5/12):
但之后提醒房东退款时,房东又改口他原本一期只收我们100元,于是告诉他第一次的情
况,他表示我手边没资料,水电费都适用程式跑的,他再看看。
●第三次(今天):
房东主动告诉我们,第一期她没收水费,第二期、第三期各收50元,所以共多收100元,
并且从下次起依新约定每期固定收100元水费。
0.0? 0.0?? 0.0??? @口@!?!?!?!??!?!?!?!?!?!?!
Q1. 一开始是因为房东说他误收一期200元,才妥协一期100元,现在他说他只有一期收50
元,而我们却作成更不利的新约定?为什么有种被诈欺的感觉?
Q2. 第一期(仅12月)的水电费是1217元,房东既表示他没收水费即是纯电费,故1217元/
每度5元=用电量243.4度 (因为他没出示该月的累积电度数只好自己算)。累积到第二期
(1.2月)才有出示,已用602.7度,因此该期用电是359.3度+水费50元=1846.5元,可当月
缴了2157元。再算第三期(3.4月)360度*5+50=1850元,可是这期缴了1958元。
于是跟房东反应以上,房东却说,电一度是5.5元,他说电费是4.5~6元,夏季用电凶是
5.5,然后到这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不管4.5 5 5.5 6 怎么算也都不符合,我只后
悔我没有录音、没白纸黑字写清楚。
所以房东表示:租金、电费、水费全部都要重谈。
Q3. 我能否直接终止契约...........(有押金2个月)
噢还有5/1才发现我们的独立电表明明总电源全部都关了,电表还是会缓慢的跑,比对过
其他电表并不会,然后房东表示认识的水电工因有事在别县市无法来所以要等不知道什
么时候。
求解 m(_ _)m
(附上上次PO的用电量/作息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62343205.A.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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