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二二八事件纪念日的名称问题

楼主: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6-02-28 10:38:06
二二八事件纪念日的名称问题
1995年立法院制定“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时,在其第4条规定,“定每年二月二
十八日为〝和平纪念日〞,为国定纪念日”。因此,2月28日这个纪念日的法定名称就称
为“和平纪念日”。
“和平纪念日”?这个名称可说莫名其妙!二二八事件充满吵闹、争斗、火光、烟硝和血
腥。怎么是“和平”呢?所谓“粉饰太平”,把二二八事件取名为“和平纪念日”是最好
的例子。由此可见国民党政府的鸵鸟心态,还有台湾人民的奴才德行。
有些痛恨国民党的台湾派说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杀事件,甚至是种族灭绝事件,因此它的纪
念日应称为“大屠杀纪念日”。我对这种说法也不以为然。大屠杀是事实,但不是二二八
事件的全部。二二八事件还有台湾人勇敢抗暴的一面。“大屠杀”一词完全是从台湾人受
害的一面看,好像台湾人是俎上肉,任人宰割。这种用词太被动、太悲情,甚至太软弱了
,没有表现台湾人的战斗面。
二二八事件是人民抗暴,然后政府镇压,大开杀戒。我们应该强调它抗暴的一面,不应该
像过去那样,一直强调它被镇压、被屠杀的一面。二二八事件应被定位为台湾人反抗政府
暴政的抗暴事件。它的纪念日应叫做“抗暴纪念日”(简称“抗暴日”)才对。
如果“抗暴纪念日”这个名称还不是社会共识,那么“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规定
的纪念日名称改成中性的“二二八事件纪念日”(简称“二二八日”)也好。不论如何,
都比现行的“和平纪念日”适当。
◎ 傅云钦 2016.02.24
http://taiwangok.blogspot.tw/2016/02/28-228memoriald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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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云钦 林浊水昨天在面书说:“王添灯的儿子告诉王添灯的孙子说,你要知道,你祖父
不是去看人家打架被打死的,是去跟人家打架打死。壮哉。只是还没听说有其他人有一样
的的后代。”
Daniel Liu ‘你祖父不是去看人家打架被打死的,是去跟人家打架打死。’ ???
3月11日凌晨,王添灯于家中睡梦中遭到逮捕,从此一去不回。
傅云钦 “去跟人家打架”应该是形容“代表人民去跟政府抗争”,不是真的用手打架。
王添灯是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主要成员,32条要求是他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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