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有关违规文章砍文 是否应给予缓冲期?

楼主: korsg (酒禁解除)   2013-12-08 10:07:46
恩...我是不知道贵单位有几个ID在PO文,毕竟没一个个纪录归档
目前BABYINCAR这个ID有三篇文章纪录,两篇留存在板上,一篇被删
被删的原因:标题错误,实际上应该还要再加个排班不明
有需要确认的话我可以把被删除的原文寄还给你
BTW 10月份那篇的工时已经超过PT范围,正职麻烦左转到JOB,该篇稍后会删除
基本上工时字段只要有两项出现,被删除的机会就大大减少
1.每日工时 2.每周、每月总工时或者工作天数
面议、自由排班、或者其他无法推出工作时数的写法目前不会过关
默认格式里面的说明应该很清楚才对,请不要忽略它~
※ 引述《BABYINCAR (BABYINCAR)》之铭言:
: 这点我深有同感
: 我有时会协助公司找PT的活动人员或是公司工读生
: 但是往往打了许久 结果却被砍掉
: 薪资并没低于最低薪资
: 时间也并没有超时
: 但上次被砍的原因却是因为工作时间自行调配 每周30小时左右(大致如此 不一定同原意)
: 板主认为我这样是违反版规所以把我砍掉
: 说真的 我一个月大概PO一次 到现在PO还是有时会被砍 也越来越不想在这边PO
: 我自己也喜欢在PT找些赚点小钱的打工 也认为现在的工作越来越少
: 希望板主考虑一下能否改进
: 不要让有心找人的雇主被无谓打击
: 毕竟这边能PO敢PO的 至少也是薪资跟工时都符合台湾官方标准
: 在黑商奸商充斥的台湾 算是台湾好厂商了
作者: pierse (冰火)   2013-02-08 12:12:00
同为版主给个推 说真的 版规没看清楚就po文真的没有义务留有很多人只在意有没有问到想问的 征到想征的 目的达成人就删文跑了 不看版规的下次继续照样违规 反正又不会被删<-难道要版主整天记录那些违规文的id 看谁犯第一次 谁犯第二次?所谓的"给缓冲期 修改标题给警告"只会累死版主 并不会对那不负责任的使用者有任何警惕作用
作者: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3-02-14 06:06:00
job版不能时薪 pt版不能超时 互踢皮球 颇呵台湾有明文规定你板规那样定就叫做正职或非兼职吗?你这样子严格说起来学校找夜校学生去图书馆白天工作也违规应该要新定义 不要让很多人找不到工作生活像麦当劳那样也挺多是让你自己排班 要做几小几天都可的不用规定你要做几小 让你自己排 这样也不可以= =可是你知不知道你的板规迫使雇主要造假让劳工得不到正确的资讯?过去那套是哪一套?!超过8小时就给加班费很难吗?随人订所以就随你订 然后标准又模糊不清...让很多人找工作更加艰难以麦当劳或中油为例 都有可能长时段 长期限却是时薪再以便利商店为例,那这些如果违规 那还有什么叫做PT?如果没有违规或模糊 那标准又在哪?!没有人说长时间就是正职 就不能PO在PT版然后如果开放PO长时间的 就会要合并成一版如果老板costdown把正职工作用PT请 大家会判断是否合理单以单件pt工读 我觉得板上已经比过去会判断了请你就我说的超商 中油 麦当劳 图书馆员工读做标准说明所以就我说的 我举例的 却是给时薪 然后二版都不能po但这类工作却是普世价值认为最普通不过的"工读" "兼职"pt最普遍解读为 工读(工作读书) 兼职(兼任第二职业)可是他就是工读还要走你们二版的灰色地带如同时薪转成月薪去job版po 跟 缩减工时到pt版po二个版的版主再欺骗自己而已 何来保障求职者如job版认为正职就该给月薪(正常也该这样)而pt是单件报酬或时薪制就不该考虑到时间期间长短(非工时)我建议是只要这工作资讯正常 单日不超过14小时 双周84小时只要是以时薪制 都该算pt 不然一般说长期工读也是模糊地带照你们的写 结果从job版找到月薪速食业工作实际给时薪制从pt版找到特定工时工作却又是不一样工时工作澳洲打工度假都是给时薪制 做二天或做二年都一样重点在于劳工不要被压榨 而不是过度保护的删除工作机会当你说到雇主自己可以变通去JOB版这话时 你不觉得奇怪吗?并版对方不会理你吧 而且就会有工作性质上的差别而且还有还有一点有差别 时薪制是有做才有钱正职的月薪制是放有薪假另外我举的雇主可能无法老实的原因是因为你们二版瑕疵可能无伤大雅或违法 但会造成求职者的困扰就像我说的 夜校生去超商PT 结果P了四年 他还是个PT....但就会因为你们的瑕疵会让雇主想法变通造成求职者困扰要在让求职者回板上检举?可是顾主是因为板归瑕疵...我举澳洲是要讲~时薪制就是PT的一种 不会分二日或二年且因为模糊地带和主观判定问题有删没删导致公平问题且你的说法就像是航站情缘海关主管告诉主角警卫会迟到5分大门没有警卫在那边 你可以用这5分钟偷跑去关时薪制在JOB版不成立可想而知是因为有上工才有钱然后你当了PT版版主却用法律告诉PT们你们在法律上不存在PT 与 JOB 是工作性质上的差别 不是身分别的差别....所以你举同等地位叫做劳工根本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对阿 超过工时 结果他又是时薪制 呵呵 管你去死对吗?接下来就开始互踢皮球 最后受害的就是求职者工作性质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硬要转换PO文就是骗人阿可是他们并不想骗人阿 却因为版主说自己变通阿 orz就跟你说了时薪制就不是正职了 还要开放什么阿?最简单的区分就是一个有做才有钱 一个放假是有薪假二个点啦 1.基本工时固定 2.给薪方式且用同样工时去算 时薪制还比月薪制高 只是高不多如无法明显用给薪方式区分 那为何要还硬用工时区分...PT若以兼职解释 也可能是第二个正常职业 不论单日工时长短JOB版不承认是他版事务 而你不是要画地自限砍别人工作机会这又回到了你为何要这样区别?!让短期 临时 普世价值的时薪制(等于非正职)工作机会他版事务为何你就一定要并版咧虽然无法明定 但你在路上抓人来问大多都会认为时薪制是PT我认为是你举的都是较具专业性工作 不受基本薪资局限(就通常是比基本薪资高很多 需要劳资双方开价妥协)如果那些版专业性不够 就不会独立出来而且以前就是有翻译工作在PT版JOB不承认时薪制就事有普是价值得既定印象存在他非正职所以8小时 3个月或7个月 只要是时薪制都来PT版反之 你可以反制月薪制度不属于PT版所以说囉!那你为何要画地自限我最一开始的举的例子就是有模糊地带!结果你要顾主变通就我说的 普世价值认为月薪就是正职为了你们版规的模糊地带而被迫说谎阿如不说谎都不能PO 但这样受害的最终是求职者那你又可以问说一个夜校生白天工作了四年是否为PT长期8小时工作 时薪制 请问要去哪里PO? 两边都不能你又能保证所有工作时薪制会给得比较差吗?而且就你说的 不都叫劳工吗 怎么现在又有工读生定义了?合不合算求职者会评估 像搬物有人要200 有人109就做什么就做工读生成本?! 不就是法定薪资 合法就行了你的矛盾点出现了你无法保证顾主守法 但可在版规依照法律去规范文章前几年逐字稿一度被搞到600/hr 现在回到800~900这就是市场机制 只要顾主在征人文合法就好了今天顾主要应征一个正妹性侵她 你也救不了 也无法律权责今天一个不合成本效益的工作 法条上合法有人硬要做管不了只能了解到世道太差 很多人要先有工作才有生活所以太刻意去区分工作性质对目前世道不是很好的做法未来哪天世道好了也不用刻意规范 会有供需法则存在事情总有先后 job不承认时薪制的工作又无专版或违法就让趴探包了吧!!!又来了 你不说都是劳工 那为何要用工时刻意区分所以就我一开始说的模糊地带 被迫说谎或不po文对 不说谎就是都不能po~ 那求职者就受害了g我指的说谎不是违法 而是为了版规瑕疵一边不认时薪 一边不认工时 = 雇主和求职者我管你去死阿不都是劳工吗?为什么又出现正职工时 打工薪水了难道PT做8小时只会领到6小时的钱吗?你不也同意让市场机制做主吗 阿又要有差别了?一个工作实际上就是领时薪 实际上就是几小时为了配合版规而"变通" 然后实际上还是不一样 不是瑕疵?你身为一个版主 结果认为无法区分就要并版(等于关版)这个版是大家的 不是你的 你只不过是个版工好吗 并版咧你要搞清楚先后顺序 是二版瑕疵在先阿而且你是要惩罚求职者还是顾主阿(前提是没违法1.顾主说谎是瑕疵 2.顾主守版规不PO文也是瑕疵阿就不要订时间阿= =+ 就你刻意要分我可以写提案 你来开投票违法的雇主杀无赦我非常同意 但也不能影响求职者的权益就因为限定时间加上二版版规瑕疵导致求职者权益受损不讲说谎 二版版规减少po文求职者就权益受损修改一步一步来 能写的尽量写 以工时为主还有什么路?说清楚阿 不要又是模糊地带你这二条就是我说的说谎还是你引导的你一个模糊得版规就要要求人家业主改变经营模式 伟哉我有说雇主可以违法吗? 顾主当然不能违法阿!今天就是一个时薪制工作 为了版规硬改成月薪制实际1:走时薪制-违法 实际2:真的改成月薪=改经营模式看吧 不能说谎要配合你改变公司经营模式不为你改的就不正常吗?这种浅在损失你要对求职者道歉吗?明明就是订得很奇怪 却还要顾主改变经营模式来合乎版规
作者: wd77222 (玛玛玛乔)   2013-02-14 16:03:00
不认同PT版或是job版就不要来这里征人阿规矩都订好好的在那里不是你来配合 是要大家配合贵公司认同版主从严审查各篇文章 保障求职者的权益
作者: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3-02-15 00:14:00
wd77222我不是顾主 但很多文就被删掉了变通方法就是写5个月 6个月到规定极限然后打电话去问又说要长期喔 这样根本浪劳资双方时间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费接送200元)   2013-02-16 01:52:00
pt不就是算时薪? job不就算月薪? 这有那么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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