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rberi (cerberi)》之铭言:
: 案之真相仍多所避就,不愿面对坦认。实则,
: 学者调查统计,医疗纠纷中,病方之最多诉求
: 仍系了解真相,亦只有知道真相,才能放下。
: 由真相还医方清白,或于医方有过失时让病方
: 释怀。单纯金钱,无以回复病方之伤痛。尤其,
: 人命无价,再多的金钱亦无法换回逝去亲人。
: 固然刑事诉讼应坚守无罪推定原则,被告无庸
: 自证己罪,自证无罪,更无与被害人协商谈判
: 之义务。但若被告果有犯行,能征得被害人真
: 正之谅解,自可作为有利于量刑之依据。
: (进入刑法是给你个机会证明自己清白,不能证
: 明也不适用于无罪推定)
这边你编译错了
进入刑事诉讼适用无罪推定
被告"不必 自证己罪 也不必自证无罪 也没有和解的义务"
(这句话应该是 你爱怎样随便你 不想证明你自己无罪是你家的事情
不想和解也是你家的事情)
但是如果你被确定有犯行
可以征得被害人的谅解 可以判轻一点
不是不能证明也不适用
: 反之,如刻意隐瞒,甚至推诿他人,逾越合理
: 辩护范围,当也可充作不利之量刑条件。
: (逾越合理辩护范围!!就是最不利的量刑条件)
重点就这句 法官一直觉得你狡辩
: (大方给你减到十月)
: 又是否宣告缓刑,必需考量被告是否悛悔而无
: 再犯之虞,但由被告一审审理中言行,目前尚
: 难认有此要件存在,故本院不予缓刑宣告。
: (逾越合理辩护范围!!就是最不利的量刑条件)
: 至于被告进行本案手术所支领之薪酬与进行本
: 手术所用之器械,于法难认系犯本案所得之物、
: 所用之物,不符没收要件。
: (看!这就是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