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wasycps (House)
2016-06-17 22:42:26回应goodpoint大说我没有唸清楚法律
或许真的没有XD 因为我也不是读法律出生的
以下内容虚心请求各版友指正
楼主:
iwasycps (House)
2016-06-17 22:48:00若雇主有帮员工保其他类的保险也可以抵扣负担的钱所以应该是(月薪-劳保级距)*45-其他保险给付所以很多公司跟诊所会帮员工多保死亡险也是这原因
作者:
dwesly (D.Wesly)
2016-06-17 23:39:00专业推!
作者: ehcysp (祐琳) 2016-06-18 00:14:00
不用大外 所有的住院医师都有到 所以我才觉得不合理蔡医师r4 出事前那几个月其实才值4-6班 算起来还是超时虽然蔡医师只得同情 但我觉得奇美在这个案子也满衰的...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体!全力全快!)
2016-06-18 00:19:00一班算16小时,6班是96小时,除以一个月四周等于一周+24以正常班一周44小时加上去也才68,只有6班离88还远吧。
作者: ehcysp (祐琳) 2016-06-18 00:23:00
劳基法对于一般职业 不是88工时噢...88工时是医界自己生的 蔡医师的判决法官也是拿一般职业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体!全力全快!)
2016-06-18 00:26:00不然医师每个都天生神力其他人会MI的工时医师就不会吗XD
作者: ehcysp (祐琳) 2016-06-18 00:31:00
会啊 但是 既然知道“过劳”是医界常态 两造合意之下 仍同意做这个工作 出事时却把责任完全推给医院 不太合理吧?更别说 单提蔡的例子 他MI前还因为结婚的问题在跟母亲打官司(母亲不同意结婚之类的 上法庭声请扣押财产之类的?)这压力会比值班小吗?然后 劳基法规定 就算死亡 资方也是陪45个月的薪水40个月补偿 + 5个月丧葬费用 但蔡医师老婆却要求终生薪水终生=65岁 然后法官还照判 也是满神奇的单讨论蔡医师有点离题 我的意思是 入劳基法 医师过劳的标准是不是会不一样呢? 就蔡医师的例子来说 其实满宽松的而且他在打官司之前 劳保等补助 其实也拿了将近300万在没有劳基法的前提下 其实医师的处境也没有想像的不堪吧假设医师入劳基 有不一样工时标准 蔡搞不好还拿不到钱?
作者: wilsonchen26 (威尔森) 2016-06-18 01:43:00
e大脑补个屁啊 蔡医师跟母亲官司关MI什么事
想另外问一下,如果职前体检验出有MI的risk(ex:代谢症候群),然后MI了,会认定职灾吗?那如果是跟MI无关的underlying dz,例如old TB caused bronchiectasis,后来MI了,雇主可以说你身体不好然后拒付吗?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6-06-18 07:50:00希望e大以后不是我老板
作者: ashidaka (阿席达卡) 2016-06-18 08:33:00
什么叫"死亡 资方也是陪45个月的薪水"? 死亡跟致残重度失能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我觉得你才蛮神奇的....如果两造合意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话, 那国家还订定劳基法干嘛? 订定最低基本工资干嘛? 让全国劳工自己跟老板谈条见就好啦 老板订好除外条款要劳工签一签事情全都解决啦
作者: ehcysp (祐琳) 2016-06-18 10:02:00
可是劳基死亡跟失能的程度赔偿真的一样啊...失能一次请领最高40月...也不是终生...精神压力本来就跟心血管疾病有关啊...但讨论蔡有点离题有underlying会被认定部分责任 蔡就是这样(高血脂)被认定自负65%责任 (责任多寡就法官自由心证)定劳基法的最初目的应该是保障“劳工安全”吧 包括不要过劳 安全的工作环境 设施 etc...但现在医打算走84-1 根本没一个更安全的环境 却只是想要求事后补偿
作者: ashidaka (阿席达卡) 2016-06-18 10:11:00
职灾失能是2年+40个月的工资,职灾死亡是40个月工资+5个月丧葬补助,请领金额不一样而且你不加重资方事后赔偿的责任,资方又有什么动力去事前改善劳动环境
现在改名叫“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外伤导致者除外)之认定参考指引”
照e大的说法,工程师过劳死也是他们自找的?这简直神逻辑 还把蔡医师私事拿出来,这是意图带风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