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对于最近医美法案的一些想法..

楼主: iamsrupid (呆)   2016-04-17 00:27:28
※ 引述《Tosca (hi)》之铭言:
: 因为台湾全部医学系已经在2013年改制为六年制 废除第七年"实习"
: 改成毕业后 走PGY两年
: 当你连实习都没有过 直接让你六年毕业就考取医师执照
: 不然就是改成毕业后强制要run PGY
: 否则到时候就会像我说的 出现一堆没实习过的合格医师
: 社会观感更不好 问题更多~~
我想,这个部份,要分成几个部分讨论
1. 据我所知,好像还是有实习,不是废除实习,不过这部分要请学生端出来讲解
因为我是旧制度的
2. 就算真的实习拿掉,那用在这一年公布,用这个理由,说不过去
目前受影响的医师,还是都是旧制度,照T大说的那些医师也是四年后的未来式
所以就算他要拿掉,是否该正式回应, 给个理由
(到目前为止上层从未解释为何限定专科,为何排除非专科,只有解释限制开刀部分)
(个人也很好奇他能用什么理由而不会被打鎗)
3. 即便是未来制度,那跟绑专科,还是毫无关系
如果未来会拿掉实习,那补完临床经验,应该就可以做了,跟绑专科相关性在哪?
(前面提到的医师执照权利,的确是针对旧制度谈的,因为我是旧制度医师)
更何况,如果以健保特定专科诊所限相关专科才能职业来解释也还说得通
医美这个行业,
一属自费市场不在健保体系
二是医院中完全没有相关训练,临床实习,毕业后PGY,各专科训练都没有
绑专科,接受个完全无关的训练再出来理由意义在哪?
扣掉医师端想法以及法条背后隐藏的意义
想请卫服部针对法条目的,“改善医美品质”这块,正式的回应
1. 为何接受跟医美毫无关系的训练就可以改善品质
2. 排除非专科医师的理由,非专科医师及专科医师在医美品质上的差别,数据等证据
4. 未来式这些还有医师训练过程都是我们医师端知道的
但是,跟“行政命令不合理剥夺工作权”又是两回事
希望不要混为一谈
我知道医美算是个相对争议性的业务
但如果比喻为开业资格呢
照目前而言,要在医院累积足够训练年资就可以开业
他如果就限定专科,又要用什么理由?即便用六年制也说不过去
何况目前上面用“改善医美品质”这个理由
实际上的规定跟改善医美品质的相关性在哪?
在此要解释一下
之前前面呼吁医师执照的权利,是要跟学生还有医师们解释这是我们的权利
并不是要拿来跟民众吵,是要让不清楚制度的人了解为何会呼吁权利被剥夺
何况以目前有医师执照的医师而言
的确都接受过跟旧有医师一样的完整实习训练甚至多了毕业后PGY训练
(想想当年上面强行推动PGY的理由是什么!)
而非专科医师包含在医院的住院医师
并不单纯只有指毕业后学生
用临床经验/技术不足,还是相当不合理
若是未来式医师
顶多限制须有完成实习等临床训练才可执业
跟专科也没有关系
5. 毕业后要不要出来能不能出来
那本来就是个人对职业自由的抉择
为何会认为每个人毕业都一定会走医美?
即便现在医疗恶劣,还是有人毕业后走五大科
甚至还有人弃医美回医院拿专科
6. 基本上现在没任何医疗业务“普遍性的限制专科”
顶多”特定专科业务“限定”特定专科“,但这部分也不会有医师特别想去质疑
(我想不会有人想要乱跨NS,CVS的刀或者心导管,或者外科想要去兼顾洗肾室)
医美既属自费市场又不属特定专科
却要首开限制专科先例?
而这次限制先例开了之后,是否会在应用在其他自费市场?其他医疗业务?
甚至连自费市场也要进入评鉴了?(美容医学会认定,执业医师资格认定,
上课讲师资格认定,学分认定等等)
7. 我个人虽然会拿专科,也待在不错的环境
但不认为我就该认为这样不合理地剥夺未来式医师规定是合理的
如前所述,这是个人自由选择的工作权
而且是正当性合法性给的工作权
他今天用不合理的手段给强制拿掉
却至今细则不清,给的理由不清不楚
要拿掉,请清楚说明排除非专科理由
不要用个行政命令就这样直接剥夺工作权
8 我知道T大是好意,他提的许多点相当有道理,
他呼吁年轻医师注意拿专科是趋势,不要顾着眼前利而让自己的未来
陷入危机,这的确也是年轻医师选择不拿专科要好好衡量的,毕竟如今专科仍是主流
而非专科医师是小众, 如果不拿专未来的利弊要自己拿捏,医美开始竞争到白热化
快要变成红海也是事实
今天刚好是医美这个议题所以的确争议性也比较大
我在这也不是想要呼吁大家就不要拿专科全部去走医美
我想谈的始终是
1. 上层用行政命令近乎专制的权利以及滥用,而且几乎不被监督制衡
行政命令还有再授权给自己的权利,它可以不断随它意思修改法条
行政命令近乎独裁,找立委难,找完立委也只是让他送审查,还要找卫环委员
一个法令要公布了连一堆细则都不清不楚
审查委员,学会认定资格,学分认定资格,落日条款什么都不知道
年底之前真的能让医师来的及让自己符合资格吗?
即便现在符合资格,未来他还是可以不断地改来改去不断地玩弄医师
扣掉医美,我们还能再看着它这样玩弄公费生吗?)
2. 限制医师执业范围及剥夺工作权的不合理性
3. 首开限定专科医师先例一开之后,现在是医美,之后是什么?
4. 想补足大科缺口,为何不走改善环境来吸引人而用这种烂条文?
现在五大皆空,最需要做的是改善环境,甚至要努力保住还在里面的医师
然后让年轻的医师敢进去,愿意待下去
(基本上已经有不少医院大科做了相当大程度的改善
也慢慢吸引人回流,而且是待得下去的那种回流
慢慢也有些良性循环开始出现
好的制度,即使是大科里面的医师其实quality的不比医美差
甚至会让在里面实习的intern或PGY继续选择待下去并口耳相传推荐
部分民众也开始慢慢在改变,当然,民众端的改变极度慢)
5. 上面有真的检讨过医师出走的原因吗?
说实话,医美除了年轻医师外,也一堆专科医师甚至老V
即使在医美,没专科的医师还是属于小众
医师出走也不是只有去医美或出国
有的甚至是放弃当医师
难道上面希望未来是
"老的医师留不住,中的医师熬到就想跑,新的医师连当都不当了"
暨原厂药退出台湾之后,连原产台湾医师也要留不住了?
(波波曰:我们最终的胜利~~~)
6. 给年轻学生以及非专科医师的想法,
年轻学生及非专科并非小众,串联起来,是相当大的数目,
而且是远胜各个专科、相对团结的大大众
医学系一届一千多人
学生+非专科(含受训中的住院医师)来个三四届数目就很惊人
这次是个串联起来让自己强大的好机会
并不是只为医美
一旦共同组成个“学生+非专科医师”团体构成发声管道
将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只能焦急却毫无办法毫无力量找不到发声管道
也不用自卑自己就是小众就活该被欺负
团结就是力量
当你们不是小众,又有了发声管道,
即使未来再有不对等不合理的针对你们的规定
你们有反抗的力量就不用被迫接受
如同之前所述,现在非专科或许是小众,学生或许是弱势
但医疗崩坏若再不改变,再继续进行下去
未来很难说,专科或许将不再是主流
非专科或许将会越来越强大而不再被压榨
面对不论是不合理的规定或是不合理的环境都有机会反抗
p.s 本来只是一些想法,结果就更多想法不吐不快了....(其实我比较喜欢潜水啊QQ)
当年医师强迫接受的PGY制度
理由是因应sars,希望不要太偏专科,要医师接受全科训练
现在又要偏给专科, 理由又是什么?限制的还是不限各专科的业务
p.s 2, 其实看到不少好的大科制度被推出,觉得该提出来
之后可能会再发一篇对于大科环境改善想法的文
(甚至变成变相推荐文?!)
即便要不得已待大科,至少去待在有人性的地方也好
当然最好是所有医院大科都能改的有人性(我想我在做梦.....)
真心觉得五大皆空是个相当严重的问题
未来的我们也会受影响
但无法认同现在上面的做法,不改善环境使会逼人回去
让人没有选择权待在痛苦的环境,逼的身心健康都受损,凭什么
上面要积极改善环境不是不断关门
p.s 3 其实还是有好的前辈好的大佬,这次挡下,相当多医师前辈以及全联会出了不少力
医界环境的改善还是可以期待的
(现在已有不少大科VS愿意为了保护R到担了相当多的业务
我提的是真心的不是强迫的,亲身遇到)
作者: CDRW (小杨)   2016-04-17 00:38:00
行政命令近乎独裁是什么鬼,一直要求立法又是什么鬼讲这些前能不能搞清楚状况,这样跟门诊来卢重大伤病的有什么差别
楼主: iamsrupid (呆)   2016-04-17 00:47:00
你好,如果有错误请多多纠正,因为我也怕我对法条有误解如有错误请指教,小的即刻改正:)我以为立法就不能订出剥夺工作权违宪之类的法条内容...就我了解的行政命令驳回方式,也的确相当困难...
作者: CDRW (小杨)   2016-04-17 00:50:00
已经在执行医美的,据卫福部自己说法会有罗日未取得医师执照的,政府本来就可以有限制违宪只在你的脑中小剧场发生好吗你去问个公法教授律师,不然现在满出来的学运律师也可以我发现去年九月我就发文讲过工作权了台湾喜欢用德国对工作权的三阶理论,简单分就那样
作者: luckytoytw (lucky)   2016-04-17 02:22:00
执照保障的工作权不在宪法内?这法条不算违宪???法条还是会影响现在有医师执照但没执行医美的医师啊.又不是只有学生=.=落日是订在去年年底,现在医院还有一堆没出来的R=.=
楼主: iamsrupid (呆)   2016-04-17 02:50:00
C大还是请您解释下法条好了,我毕竟非法律人...orz"C大意思是指这不是行政命令吗?那这该算什么呢..?
作者: luuluu (巨兔)   2016-04-17 10:53:00
没错 就是被SARS害惨了y社会上一出现大事 都会往下检讨到最小咖 = 倒楣的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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