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屋主拒借道救援? 男坠楼已死 检:无破门

楼主: chasswow0413 (Chass)   2013-06-27 23:08:2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7/today-so10.htm
检调查后 查无疏失
〔记者林嘉东、赵静瑜/综合报导〕〔记者林嘉东、赵静瑜/综合报导〕基隆市黄姓男子前天坠楼摔至邻宅楼顶丧命,屋主拒
借道运尸;苹果日报昨以头版大篇幅批评“警、消无胆不敢依法破门,害死一命”,基隆
地检署昨讯问警消人员,认定黄男当场死亡,岂有后续救护问题?仍维持第一天相验结果
,全案无人为疏失。
对此,苹果日报编辑部昨表示,没有回应。
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周启勇昨表示,承办检察官吴志中第一天相验时,已逐一厘清疑点
,确定无人为疏失,吴志中昨再赴基市一分局侦查队,讯问消防员、警员,针对苹果报导
“警消无胆,不敢破门将伤者强制运出”等疑点厘清,调查结果与前天相同,认定黄男坠
楼时当场丧命。
周启勇指出,若黄男坠楼时还没死,陈姓屋主不借道给消防员救援,警察可依行政执行法
强行救人,屋主有可能因阻援而涉妨害公务罪;但事实是黄男已死,所以检察官未签“侦
字”案侦办。
辖区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所长李惠煌说,黄男坠楼时,头撞到4楼顶的女儿墙,头颅破
裂,脑浆喷溅,消防员到场时已无心跳、呼吸,警员认定黄男当场丧命,若还有救,必排
除一切阻碍,让消防员把黄某抬下送医急救,甚至不惜架开屋主,救人为先;但事实根本
不是这样,怎会报导成警方不敢依法强行破门?这是“错误报导!”
一分局分局长李崇伟也说,黄男当场死亡,陈姓屋主无涉妨害公务,至于搬运尸体能否借
道陈家楼梯,须考量屋主立场;到场警员、侦查佐等人均证称,屋主没有反锁铁门,也没
有不让消防员通行,苹果的报导“与事实不符”。
基隆市消防局长唐镇宇指出,消防员已设法完成任务,家属对消防员的处置也没有意见,
不会有惩处。
37岁黄姓男子25日上午8时,从基隆市吉祥大楼12楼顶坠落至陈姓屋主的4楼楼顶,消防人
员借道进入陈家4楼顶救援,陈姓屋主得知黄男已死,拒绝消防员借他屋内通道搬运黄的
遗体,消防人员于是出动云梯车将黄的遗体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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