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有关板规6; 板规9; 板规11-1的讨论 (续)

楼主: midnightwolf (灵犬闯江湖)   2015-10-17 04:48:59
本来开marvel版是想写下一个故事的
没想到被这个讨论串吸引就掉坑发文了orz
由于自己曾任其他论坛版务,也遇过类似的问题
就在此提供一点个人的想法给大家参考囉~
整串看下来,感觉大家比较有争议的点有两个
一是用词判准,二是marvel定义
而总归起来其实就是一个问题
那就是规范要订得多细/政治正确才能拿来实行?
在探讨这个问题以前,先讲个小故事
在我担任版务期间,有位会员向我检举某甲留言攻击其他会员
某甲的留言是“你就是个胡说八道的浑蛋!”
嗯,检举貌似很合理,于是我处分了某甲
但这某甲不服判决,他开始疯狂上诉
某甲的上诉是这么说的:
1.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胡说八道的意思是“没有根据的乱说”
 我认为该文原PO就是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随便讲话,用这个并没有恶意攻击。
2.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浑蛋是“骂人愚笨、糊涂的话”
 该文原PO不注重事实真相就随便发文,本来就是一种无智糊涂的行为。
3.承上,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骂是“向别人说粗话﹑重话以示侮辱或责备。”
 我自认是向原PO说重话,且责备他的发表不经考证文章的行为,并无侮辱谩骂。
wow,这听起来...也蛮合理的XDD
当时我陷入了两难
因为我知道如果开放了这样的语言在论坛上出现肯定会天下大乱
举例来说,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中的解释
蠢 这个字可以形容三种状况
1.愚笨。
2.肥胖而行动笨拙的。
3.不逊﹑无礼。
也就是说当我觉得你的行为或PO文有一点冒犯他人的迹象时
我就可以说你这个蠢(无礼)人
我认为你的文章没有达到正确逻辑思考,我也可以说你蠢(愚笨)爆了
嗯?文章内容没有逻辑、没有资讯辅助又妄下定论,不就是愚笨吗?
愚笨在教育部国语辞典里面也不是骂人的话啊
它只是形容人“愚昧笨拙,反应不灵巧。”而已
单纯形容,没有涉及人身攻击喔~
那白痴要怎么办?国语辞典里面没有白痴的介绍
要用约定俗成的解释吗?
但如果认真找一定也可以找到“代表亲暱”的用法
因为人会对自己的情人、家人、好友等用一些偏负面但却能表现感情好的用词
像是你这个小坏坏、小笨蛋抱一个之类的XDD
用白痴是少见,但如果真的被他找到了,我们就可以让他过吗?
当然你可以说从语境、从互动推断,他们的关系不是这样
但对方也能回你可是我就是认为我们的关系算好啊
“我就是觉得我俩可以认真从正反双面讨论一个议题,这就是感情好
 我对对方用我习惯的亲暱用词,这不对吗?”
经营一个版面久了
我们终究会发现版主必须跳下去用个人主观意识去解读的情况并不少
这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经营论坛并不是法律判决
法律定谳以后就没有让你随意乱搞的权利
哪怕是拍板定案的那个位高权重者过一秒后反悔也无解
但是经营论坛,很遗憾的,我们会一直遇上各种番,而且你肯定拿他没辙
毕竟是公开讨论的空间,论坛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有爱发文分享的、有爱回文讨论的、有一直潜水的、当然也有唯恐天下不乱的
这几种人之中同样也有爱发文而且有条理有内容的、也有爱发文可是有点沟通困难的
有回文中肯有意义的、也有不着要点不知所云的
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当中,也有学识渊博整天故意踩在边边的
以及跳针乱应,为乱而乱的人
只要开一个有争议的主题,就会有一连串各种不同想法的人会跳出来
统整意见会更难,有歧见者彼此征伐也是常见之事
这些都会让管版更加困难,也更难用单纯的法令与判决来处理瞬息万变的版面
而且这几种人都不会是一两个,应该说论坛几乎都是这些人组成的
只是他们的比重会影响论坛的风气而已
所以你要订一个能涵盖所有可能性的规范,那显然是 mission impossible
订得越细给自己的困扰越多
就好比这几天在讨论的鸡掰跟鸡鸡掰掰
难道要新增一个判例精华区来条列鸡掰不能发,但是鸡鸡掰掰可以这类事项吗?
若是每个判决都要引经据典去找到相同的判例
(相似还不行喔,状况不尽相同不见得能适用)
有多少时间可以耗在这种琐碎的事情上?
又能保证每个判决都有判例或法据?
做了几年版务,我慢慢体悟到一件事
其实我们不是法官或仲裁者
版务这玩意儿比较像是乡长或里长
根据法条让自己的判决站得住脚
但在处理问题的当下我们不见得能像法官这么强制而绝对
而且处理人之间的问题有时也会大于处理事情本身
想想看,任何人都可以对你的判决有异议
甚至能为此发一篇文或是推文去推翻既有的决定
那沟通与使人信服无异于比处理案件本身要来的重要
既然要留调整的空间给自己,那在规范上就得留一点灰、空一些白
比起当个法官纯粹法条办事,学习像个地方民意长官对版务来说更为重要
用点方法先稳定民情,压下来乱的,再与两造沟通后处理事情
最后发文明订新的规范或是重申这次状况中的要件
这样的执行对于管版会比较有弹性
多数时候按照法规去进行初步判决
但对那些游走在判决边缘的文,还是要有让版务想法去调整的空间
如果你的价值观跟多数版友相同,你的判决自然令人心服
如果你的价值观异于本版多数人,要嘛版务改、要嘛版务走
版友自然会用选票来表示他们的意见
观察一下,其实你也会发现几乎所有论坛的版规(甚至是法律)都是给个方向
他只会告诉你人身攻击、谩骂是要被水桶几天
但不会告诉你哪些言词属于谩骂与人身攻击
这个判断是版主自己下的
太着重在既有的法令与科学规则下去细拟版规与定义 marvel
乃至于每一个判决都要引经据典,反而容易顾此失彼
以marvel点为例,在最新的回应文中肥宅大大提到了判断标准为
“台湾国民义务教育所应该学会的科学知识水平”做为底线
可是在此之前sky大也用了大家普遍不会在义务教育内学到的
“年长者本身就有特殊体味”这个点处理掉了葬仪社一文
这项小知识并不属于“台湾国民义务教育所应该学会的科学知识水平”的范畴
那这份判决是否会跟版主们后来的想法又有差距了呢?
鸡掰与鸡鸡掰掰一案也是
如果鸡掰是公认的对对方贬抑用语,那鸡鸡掰掰自然也可以在当下做出相同的判断
毕竟这两者给人的观感并无改变
若是如此以后我要骂人智障都改成智智障障是否也能判断非贬意呢?
(是说智智障障好像有点可爱(被揍)
穷人力之所及,我们能够设计出来的规范终究还是会有漏洞
我们的判决也不可能真正的客观
别忘了订版规的版主只有两个人
而会从版规挖漏洞(不管有意无意)的却可能有上百人
不妨大方向做初步定义,之后有现象出来了再去追加条款
个案规个案讨论,情节重大或相关文章过多了再去针对这些现象作设限
无须为求一劳永逸的客观而在一开始就针对每个细项去拟订
毕竟marvel版也是存在一段时间的版了
里面的版友对于什么是marvel点也有一定的共识
所以就先有个大方向即可
那等到出现了不符版主认定的marvel点时再处理告知
可以删文不处分,并且公告原因,与大家讨论修正,最后放到精华区
利用这个方法一步一步告知大家版主认为的marvel点长什么样子
以后要源引判决也可以从你们自己判过的文章中找判例
这样前后的观点也会比较统一
不至于说发生了同样是法院的判例,A不通过但是跟A很相似的B却可以
甚至也没有人知道当初这么判的确切原因为何
这样反而会让版友对于版主的标准产生疑问
调整方向是在版友的发文与回应中找寻可讨论的素材
然后慢慢进行讨论与导正的
如果想要一开始就把每个可能发生的细节搞定
那我们就会在各种意见中徘徊不前
相对的,讨论版务的文章数也会增加到一定比例
太过度的情况下甚至会影响版面的运行
反倒会破坏了版主最主要的功能-让版运作顺畅
最后,我们回到一开始的问题
“规范要订得多细/政治正确才能拿来实行?”
以我个人的经验,我会认为越是细琐而政治正确的规范会越难用
因为那已经脱离了版主的使用,而进入了人人都可以玩文字对照游戏的范畴
主版规就是大纲、有方向
有问题了再根据大家认定有争议的项目进行设限
毕竟marvel版是属于内容比较综合性质的大版
只要主题跟方向对了
不需要去规范什么文才能发
而是要在不影响其他阅听者的前提下来规范哪些东西不能发会更为洽当
作者: pictograma (Van)   2015-10-17 05:05:00
推尤其推最后一段,精辟!
作者: purpoe (Elaine)   2015-10-17 06:57:00
看了那么多对版务的建议,就这篇最不强词夺理、吹毛求无必要的疵,而是非常中肯实用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17 07:12:00
啊!还是大大您厉害,我也是这样想但是讲不出如您的条理与精辟。
作者: votinna (Let it be~~)   2015-10-17 07:46:00
好厉害!推
作者: colan   2015-10-17 07:50:00
推一下,一串看下来这篇最符合希望的版主形象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7 08:18:00
这串版务的起因在于有版友因为和作者在文章底下有争执 因此利用版主执行版规来处理文章 而版主也因个人经验使然 而把文章处理掉了 后来发现非多数人所经历之事 因此愿意回复文章 而版主这时认为是版规订的不够明确 而让作者无所适从因此才有了修改版规提出来供大家检阅的想法 站在保护作者的立场而有这次版务的讨论串 令人肯定 至于版规的修订 我一直认为版规是辅助 版主才是主体 如果版主认为修改过后的版规能够更辅助自己管版 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作者: wkwtb (....)   2015-10-17 08:37:00
错,上一群版主好像就是因为规定不够细结果被版友掀翻更别说还有自己都被水桶的小组长推波助澜只订原则或大方向,下次有人文章写的好又偷渡叫大家去他个版问事,被警告后,信徒难保不会连肥宅屋顶一起掀掉不过规定太细也不好,到时候小组长可能只要有人申诉就帮忙放火:这个词版规没规定不能说,判决驳回!总之,问题不是规定要只给大方向还是连细则都兼顾。真正的问题在于有没有人要搞你,在背后捅你一刀(特别是小组长)。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10-17 08:50:00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7 08:53:00
组长出来的时候 版主已经不做下台了吧…
作者: wkwtb (....)   2015-10-17 08:58:00
最好的版规小错警告中错水桶大错加桶至于你犯那种错,悉数由版主认定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版网龟龟,被抓算你倒楣
作者: hebeshaman (Hebe)   2015-10-17 09:15:00
是鸡掰不是鸡歪差很多喔
作者: wkwtb (....)   2015-10-17 09:56:00
就直接骂“干”来挑战就好了...要先在官方找到这个字的脏话解释才能水桶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10-17 10:30:00
那个讲一下,我们不是因为定不够细被淦翻,而是以为大家都看得懂,结果却有误会。这就是小组长说到的,你一条版规不能被解读出两种意思,不然表示版规有问题但在单种意思下保持弹性的判断空间,这基本上没啥问题
作者: wkwtb (....)   2015-10-17 10:34:00
我觉得是因为不够细,结果某些人就刻意找漏洞钻先被赞成游走边缘无罪的版友翻桌以后再加上小组长以不同的解读方式踹一脚我自己是反对定的太细,直接公布、鼓励或宣传私下联络->桶相关认定版主来,有意见就自己来选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10-17 10:37:00
给人找到洞钻再修就好,就像我们认为大家都知道不能钻洞,结果小组长说写不够清楚一样,这才是需要订正的地
作者: wkwtb (....)   2015-10-17 10:38:00
看现在(据说)对毒品的法条就知道~换个差一点点的化学式,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10-17 10:38:00
方,应该说本来就不可能有一开始就万全的版规,都是被钻洞后越补越齐全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10-17 10:39:00
实际上除了这次的8-3外,其他版规在以前执行起来也没碰
作者: wkwtb (....)   2015-10-17 10:39:00
所以不要想用细则完善规定... 刀子先砍下去就对了 =.=
作者: wkwtb (....)   2015-10-17 10:40:00
以我以前当站长的经验,只有一句:认真就输了先去逛菜市场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10-17 10:43:00
嘿呀,另外一个可能的问题就是,版友想要的细跟版主的细很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方向,所以一开始就想订很细只会绑手绑脚而已,我也来去吃早餐看昨天AHQ的VOD,再讲下去又要被说成是斗版主lol
作者: yiminghemi (y.m)   2015-10-17 10:46:00
这篇意见挺好~推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7 11:48:00
推,妈彿点薄不薄弱跟本是版主自由心証,所以我认为妈彿点薄弱跟本应该删除,因为跟本定不出标准!像楼上传来几声,心里觉得沈重这是版主认証的妈彿点,但普罗大众跟本不认同!不然a家每天晚上11点都有小孩蹦跳的声音传莱,听到后a的心也觉得异常沈重,难道a家很妈彿吗?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5-10-17 11:49:00
还 蛮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5-10-17 12:49:00
认同 你的常识不代表别人的常识,甭说一堆marvel的事件本来就可能是巧合或疑神疑鬼的延伸物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7 14:17:00
版主本来就不是法官, 没听过法官还得负责法院业绩的当初版主拿妈佛点太低来处理爆文就觉得很莫名...问事之类的只要文章中打个人广告就处理....没有的话信徒自己要去问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5-10-17 15:16:00
你这个小坏坏
作者: pp810207 (屁股)   2015-10-17 15:20:00
讲得蛮精辟的呢!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7 18:02:00
你不是在当兵吗0.0?
作者: wannabreathe (仆ㄦ)   2015-10-17 18:47:00
给用心愿意花时间分析的原PO掌声鼓励更正,是MID大ˊ~ˋ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7 21:18:00
觉得你说得不错呀~
作者: Qhappylife (圆圆)   2015-10-17 21:40:00
推!
作者: weier08 (我们君)   2015-10-17 21:54:00
中肯推,所以检举甲人士最后怎么处理?我很好奇
作者: npiemi (爱在瘟疫蔓延时...)   2015-10-17 22:44:00
有无妈佛让板众判断,有无违规让板主判断
作者: milddawn (麦)   2015-10-17 23:20:00
人治与法治的选择 有趣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18 0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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