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请问各位候选人,政见中神棍相关事宜

楼主: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8 19:21:25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以下是有参选的板主,关于神棍的管理
: (都是直接拉政见,有漏或要补充请告知)
: 我想请问一下,除了二位没有针对神棍管制外,其他都有专门提到
: 但是,想请问一下几个问题,
: 1.怎么认定谁是神棍(除了最后一位说要直接问济公的外,都没说到标准)
: 2.针对ID 名子 名片档 签名档来明示暗示的人管不管?怎么管?
既然是版务,我应该也能发表下看法?
首先是神棍这问题,基本上就是假议题,怎么说呢。
何谓神棍,Wiki上是这样说的
神棍多是以民间信仰、假借宗教名义、神职人员、自命活佛或者拥有神赐力
量去进行非宗教目的、谋取自己利益、政治目的或者满足一己私欲的骗子,
神棍有些更会籍此进行犯罪行为,如性侵犯。多数是一些新创教派的领袖,
或是由有政治目的的本国或外国团体经济支持,以高姿势宣传,广收信徒来
散播其能力与思想,使大众信仰、供奉,进而达到宣传己意的目的。
由于现代人相信科学验证方法,却对佛教(或自称道术高人)的神通、各宗
教经史所纪录的显灵神迹或特异功能的存在不予否定。所以有一些犯罪分子
或骗徒进而利用上述名称,进行犯罪活动。而正统宗教认为他们是破坏传统
道德教义的附佛外道、异端或左道。
关键字:骗子、犯罪行为
在这他们未欺骗、未有犯罪行为之前,这些人不能称之为神棍。
1.怎么认定谁是神棍(除了最后一位说要直接问济公的外,都没说到标准)
所以基本上神棍的认定是由公开事实来认定,而不是个人认定。
这边再次强调一下,版上讲的防神棍条款是一种称呼,不表示触犯此条款的
人就被认定为神棍。至于版友要怎么称呼是版友的自由,但版主在未有公开
事实发生时,不应假设版上有任何人为神棍。
简单来说,版主不俱备辨识神棍之功能,只能借由公开之事实当成判断的依
据。
像是好厉害阿姨,为什么她被叫作神棍?
她有没有异能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她打着批踢踢名人光顾过的名号来宣传
,这种无中生有的事情就是诈骗。又因为她以此得利,才会被认定为神棍。
而另一个闹上新闻的前世电影院比阿姨好点,因为她只是涉嫌诈骗,并不是
公开认定的神棍(但这不影响版友称呼她的自由)。因为灵能力的准确与否并
不能当成神棍的判断依据(像她最后也是被不起诉结束)。
总不能因为我跟你对灵能力的认知不同,我就觉得你是神棍吧?
所以这两个例子来说,阿姨是公开认定的神棍、而米娜则是只有神棍的嫌疑
,不能说她是神棍,两者是不同的。
2.针对ID 名子 名片档 签名档来明示暗示的人管不管?怎么管?
对版主来说,神棍根本不可能管,因为会被认定为神棍的都必须有公开事实
当成依据(通常这时候也已经不用管了,版规即可处理)
版主不必主动去管神棍,只能去过滤管道,让产生神棍的风险降到最低。
ID、名字、名片档、签名档都是管道的一种,这部份就是看每个版主自己的
想法。这几天也讨论了很多,对于版规的制定应该也可以给新版主当参考。
不过老实讲,最基本的管道就是文章,只要文章写的够生动,就一定会有人
被吸引。所以为什么我跟大娜娜之前想办法禁止所有公开的接触,就是因为
文章本身已经是最大的管道了。
举例来说
文章就像是一座庙,有的人会被吸引、有的不会。但要怎样让一座庙香火鼎
盛?有的版主会希望香火越鼎盛越好(开放解答、问事巴啦巴啦),有的版主
会希望保持庙宇原有的样子(禁止公开管道的接触,私下有办法的不管)
就我个人立场来说,全部都开放在管版上一定是最轻松,而且也最站得住脚
。像很多人讲的,被骗是他们自己的问题,这句话完全没错。但就像有防诈
骗专线跟宣导一样,如果被骗是自己的问题,那政府又何必多此一举?
老实说神棍并不是版上需要担心的问题,需要烦恼的是如何把这个环境的风
险降低(像是特定类型文章删除,但标准在哪必须要够清楚),当然这些都不
是必要的行为就是了。
毕竟只要可以发表文章,就有最基本的风险存在。至于是要提高公开的风险
,或是把风险转移到台面之下,就看版友跟版主自己的选择了。
最后终究是看版主自己想把Marvel版变成怎样的版风而已。
我觉得当版主要先有方向,再去想办法,这样做起来会容易一点。
大概是这样,一些自己的看法。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9-28 19:34:00
我觉得为什么版风一定要版主决定 开放让使用者讨论必要时投票 让版主成为很单纯的版规执行者就好 这样才不会每次都要版主出来擦大便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8 19:36:00
现在不是有很多说就不管神棍 我只要看文 就这样做吧反证永远会有下一个通灵王
作者: dgc (逍遥游)   2015-09-28 19:37:00
个人看法,先把文章种类的“经验”拿掉。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8 19:38:00
限制每个ID半年内只能发一篇经验文就好 不用拿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8 19:39:00
但我觉得版风其实很难由版主决定 若是不合版众的想法过严过松久了之后版众都会反应 版主只能把板规制订完善并执行 我自己也是倾向断绝所有主动邀约的管道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9-28 19:41:00
炸弹大 宽松处罚是你们的仁慈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懂得感激 相信你应该能有很深体会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41:00
一个疑问,PTT并没有预防犯罪的功能,也没有处份罪犯的权力如果有人被神棍骗了财、色或任何东西,他也是去报警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9:41:00
用经验当分类po一些太瞎扯蛋的直接永久水桶就好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42:00
那为何不是回到基本盘,有现实争议请回现实处理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9:42:00
什么叫瞎扯蛋,连西游记人物都冒出来的就是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9:43:00
我不是举例,是真的发生过的,还被推爆,干北七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44:00
板务管只能管半套,那是不是回到个人负责?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8 19:45:00
最后当然还是回归个人负责 但是MARVEL版也会被影响到阿@@若是上报了说MARVEL板专出诈欺犯 就真的连想看文的人都没地方去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9-28 19:46:00
我个人是建议就完全禁止公开行为 至于私底下的接触根本无法根绝 就看个人智慧与行为自负就好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28 19:47:00
又在扯个人负责,个人负责跟影响看板是分开的到底要讲几次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8 19:47:00
这次的争议本来就是因为公开行为 私下的话 管不到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47:00
这样说好了,PTT很奇妙的一件事,各板都有一些人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8 19:48:00
私下接触无法禁止 但也至少不会延烧到版上 对版主版众都能保护到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48:00
你板规定什么,他就要对着板规的洞来发文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28 19:48:00
受不了,我要去找其他看板或干脆戒批踢踢了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49:00
因为有经验和创作,就会有人去挑战用经验来发创作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9-28 19:49:00
以ga的例子来看 私底下接触如何根绝 就开放讨论投票让使用者自行决定就好
作者: jky823 (颗颗颗)   2015-09-28 19:49:00
先叫万蛇啦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8 19:54:00
所以选版主就知道 大多数 版友想要的版风到底是什么了 至于什么找到神棍 我只认为是参选人用来吸引版友投他的噱头到底版友要的是管很严的版主 还是无为而治的版主 我想投票的结果会给我们答案
作者: Cynosury (指引)   2015-09-28 19:58:00
我觉得不如直接禁止所有型态的问事,推文、站内信、个版,只要有回答/主动征求之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毕竟要版主判断神棍太难也很容易被风向影响,不如直接杜绝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9-28 19:59:00
楼上这样就化被动为主动了
作者: s6525480   2015-09-28 20:21:00
基金投资有赚有赔 但还是有个金管会产品要上架 弄个主管机关不过份
作者: wkwtb (....)   2015-09-28 20:36:00
我有个建议,把“经验”改为“神棍”,愿意po文的就来看你要选创作还是选神棍,清者自清,能出污泥而不染笨者自笨,说是神棍了还被骗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28 20:39:00
总是有人想把其他正常PO经验的给拖下来
作者: wkwtb (....)   2015-09-28 20:42:00
不好意思,说是神棍,第一个被骂到的是我,算起来我也是偶尔要穿道袍出门串场的只是有啥好在意?就算把经验改成“神蹟”,也不过是虚假的名义,信者恒信,骂者恒骂会在意这种差别的,所为者,不是分享而是虚名,正是神棍初步真正来分享经验的,对“神棍”二字,一笑置之吧,反正大家都神棍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09-28 20:47:00
因为经验 不等于 神蹟受害者总是容易崩溃,想拖其他无辜人一起下水
作者: wkwtb (....)   2015-09-28 20:48:00
我绝对没有影射某大分享经验是来贪图虚名,纯粹突发奇想合先叙明不过光是提起就看来有人开始跳脚了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8 20:58:00
没挂经验有差吗? 也不会少一块肉吧...文章数有赚到就好何必执著于标题 要人相信文章真实性刻意强调文章真实性才奇怪 发文动机纯粹是分享而已吗?
作者: shenqyang (老扬)   2015-09-28 21:39:00
逻辑很好,所以一直觉得炸弹大下台很可惜
作者: tanksu (imthebest)   2015-09-28 21:59:00
逻辑比某洨组长好太多太多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9-28 22:19:00
突然好不适应大家都很理性讨论 wkwtb说的我很认同经验能劝人为善 创作何尝不可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09-28 22:52:00
我一直都很理性阿QAQ
作者: minystar (洨星)   2015-09-28 23:59:00
我比较好奇,既然是犯罪行为,那为何没有人报警,你神棍的例子中,阿姨的诈骗、前世电影的疑似诈骗,都没有所谓的犯罪证据。既然有一部分的人被诈骗了却没有循法律途径不很奇怪吗?假藉名人有去过却没看到名人循法律途径加以抗议更是匪夷所思!讲这么多,我的意思是,版众们最好在指责别人为神棍前加以三思,否则反而吃上官司!另外,当作者回复质疑文时,若有人不服,擅自称人神棍,或以暗讽、明示暗示作者神棍时,版主会出来主持公道吗?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09-29 00:02:00
所以你认为qn当时出来澄清是?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9 00:02:00
“经验”二字强调的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叙述中不容得一丝虚假,“创作”则可虚可实,ga事件的疑虑就是他强调本人亲身经历且真人真事,并在内文明示自己有异能,综观上述几点使得他的“经验”成为一种集体暗示作用,使人有他能显神通的错觉认知,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这是集体效应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9 00:09:00
报警不是每个人都做的到的事,人总是有各种考量,很多事也不是不报警就代表他是对的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9 00:56:00
一直在那里强调神棍真的不好,就好像不是每个人遇到事情都想报警一样,一个人被指称为神棍时他可能的反应也不一定都如你所料,最近有女性受到骚扰把事情公开后,骚扰人的家伙什么都告但什么都被打枪,最后抓到一条著作权法官判他胜诉结果就上新闻了,这男的反应其实很特殊,但是如果不幸遇到这种你会很倒霉...我必须说如果板主纵容板友任意扣人帽子,理论上是有可能成为共同被告上法院的,这种人不多但也不是不存在...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9 01:02:00
ga板友文中常强调自己并无异能吧?除了阴阳眼之外该篇文指的是类似气功疗法,及念经能产生的效果吧?至于这些是否是异能?应该是个可以讨论的事情,但ga板友自己认为不是异能。如此而已。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9 01:25:00
这就是争议点吧。他认为不是,但其他没有这样能力的人看了不会产生好厉害的能力啊~这种感想?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9 01:33:00
其实已经有案例了啊,最后检察官裁定不起诉,但那是被告的多半都是引用法院判决书或新闻报导,算是有个事实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9 01:34:00
我身边有几位练气功或静坐的朋友,他们对气场的感知敏锐都远超过一般人,但是不是这样就是所谓的"异能者"?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9 01:34:00
依据,但这里讲的神棍多半都是在"存疑"阶段,没有证据就扣帽子被告是本来就存在的风险,如果是板主写入板规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9 01:35:00
我身边完全没这种朋友啊…连相较之下普遍的阴阳眼都只遇过一位同学"宣称"自己有。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9 01:36:00
造成一种扣帽子的效果,或是放纵板友攻击不加以处理,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9 01:36:00
如果不算异能者的话,或著是说大众当中其实有不少这样的人收不收留的问题其实不存在?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9 01:37:00
那没出事也只是没有遇到那种人而已啊...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9 01:37:00
今天如果版主要跳出来定义异能甚至管异能就是管太多。但声称自己有这些无法验证的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可能被如我这样麻瓜的一般人质疑的可能。当然说人神棍要承担可能如上面所说的法律风险。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9 01:44:00
阿...我是说感知水准超过一般人,不是说他们不是一般人哈哈可能他们原本的感知水准和一般人无异,只是练气功变敏锐了各种事物,都有可能因为勤加练习而进步,但是因为涉及气功或是念经就要被视为是异能者的话,好像有点怪怪的?篮球校队打篮球的能力也远超过一般人呀...
作者: changrabbit (月犽小兔)   2015-09-29 02:09:00
恩恩 你最近好像超级有空欸 当版主的时候不是很忙吗
作者: firefans   2015-09-29 02:25:00
很不错的分享文 ~我过去文章中有求助庙宇的行为但完全没提到地点.宫名 有版友问一律不回就是要避免神棍等等的麻烦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09-29 05:24:00
满足一己私欲的骗子<--赚到名气不算吗?我身边有阴阳眼的朋友,而且不止一个,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可以随心所欲和神佛沟通,可以当面拜托神佛仙灵做事
作者: windswiff (阿卡)   2015-09-29 10:23:00
作者: changwenja (阿杰)   2015-09-29 14:31:00
推炸弹大,辛苦了
作者: REITA0122 (黑猫君是也)   2015-09-30 02:17:00
辛苦了QQ 就是有人会傻傻被骗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09-30 06:10:00
在吃甜甜圈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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