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请问各位候选人,政见中神棍相关事宜

楼主: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09-28 18:12:03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1.怎么认定谁是神棍(除了最后一位说要直接问济公的外,都没说到标准)
先讲一下我对于神棍的定义
只要打着通灵、神通、守护灵、小鬼、占卜等超自然方式的招牌
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不正当利益可为金钱、商品、肉体关系
所以如果有版友在经验文中说自己有通灵能力, 这是可被允许的
但是如果被检举为神棍(要求或是已获得不当利益), 且有实际证据(如录音、文字纪录等)
或是违反版规8-3、8-4, 而被版主群认定是在帮自己打广告, 有藉PTT营利之嫌疑
这时候我就会出动筊杯, 亲自询问济公活佛 : 请问某某ID是否真为通灵人?
如果没有掷出三个圣筊, 就直接永久水桶, 掷筊杯的过程会录影并放在网络上
(是否要实况, 因为我没有实况过, 技术问题尚待研究)
当然, 这样的做法还要有以下配套
1.) 同意被害版友在版面上公开神棍ID、被骗的经过、提出的证据
但是不可公布神棍嫌疑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络方式, 违者警告一只
2.) 如果检举人提出的证据有争议, 一样用掷筊杯判定证据是否为真
3.) 神棍嫌疑人可以自力救济, 想一套方式来验证自己的通灵能力
经过版主认可, 并在规定期间内证明自己真有超自然能力即可不受罚
4.) 版规8-3、8-4的漏洞必须改, 任何形式的宣传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形式)
像个版、网站、通讯软件帐号、电话、地址、签名档、名字、征站内信, 都违反版规
违反版规就是掷筊, 三圣筊决定会不会被永久水桶
PS : 有版友问过我 : 你有什么权力可以用掷筊决定人该不该进水桶?
我的看法很简单, 如果你会去相信某些人有通灵能力
那也请相信我有靠掷筊判断人是不是神棍的通灵能力
真的不能接受的话, 请不要选我
PS2 : 如果有人被检举, 请不要跟我说你想不出办法验证
办法是人想的, 真的想不出来就乖乖接受掷筊测试
PS3 : 针对"只有"阴阳眼又不知道怎么自力救济的通灵人士,
你可以参考一下我想到的验证方法 - 灵界侦探召集计画
A.) 自己选一个长久没有破案的悬案, 像是花莲五子命案、彭婉如命案
B.) 运用阴阳眼能力跟悬案被害者联络, 找出警方跟社会大众都不知道的关键证据
C.) 将关键证据提供给警方破案, 并在记者面前露出你最灿烂的笑容说 :
"我的PTT ID是, 肥宅你还未够班啊, 桀桀桀桀"
D.) 版主将不会提供办案过程中的食宿交通费用
不过济公跟我说此对维护社会秩序有莫大功德, 请通灵人士踊跃行善
E.) 若因办案过程花费太多时间, 已被肥宅判定永久水桶
破案后肥宅愿意坦承修为不够, 解除你的永久水桶
F.) 如悬案被害者的家属要包红包给你, 不算违反神棍条款
G.) 即使你是灵界侦探, 还是不可在版上征求案件委托人或是收弟子教授灵丸等特殊技能
H.) 强者的宿命就是战, 请各位通灵人帮忙踊跃破案
我如果选上版主会在此宣布第一届PTT通灵王大赛正式召开
: 2.针对ID 名子 名片档 签名档来明示暗示的人管不管?怎么管?
ID : 不管
名字 (暱称?) : 管
名片档 : 内容我不管, 但不可宣传自己的名片档
签名档 : 管
管的方式 : Follow 8-3、8-4, 判定触犯8-3、8-4, 一样用掷筊决定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8 18:13:00
XDDDD
作者: u424008   2015-09-28 18:14:00
这样版主责任太大了,应当责由相关机关办理,就是报警。只要针对创造和经验控管就可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8:15:00
这些都太弱了,尹清枫命案麻烦来一下
作者: kodato (无非)   2015-09-28 18:16:00
魔族大隔世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8 18:1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8 18:20:00
那如果是宣传可以到个人版面问事呢?怎么分
楼主: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09-28 18:20:00
配套第4点, 算触犯版规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8:21:00
世界上根本没有通灵的存在,拎北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而且是实际用来戳破过两三个人的
作者: u424008   2015-09-28 18:23:00
自己应当先选择正常管道解决问题的,以及像我遇到说要开刀的医院,就再多看一间,以裨利确定病灶,以帮助自己判断后续处理方案。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8 18:23:00
突然觉得你的方法挺不错XDD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8:24:00
还有什么养小鬼更好笑,全宇宙都不存在养小鬼这鸟东西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5-09-28 18:24:00
请问神,我今天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呢? (掷杯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5-09-28 18:25:00
都是敛财的诈术,只有钱是真的其他都假的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8 18:31:00
灵界侦探召集计划什么啦XDDDD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9-28 18:36:00
没有牡丹谁要当什么灵界侦探 XD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8 18:56:00
不好意思...妳上面写得是 不正当利益 那如果有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
作者: curryh (开开)   2015-09-28 19:01:00
哈哈哈 那么我要大声说不会选你
作者: goj908033 (从天而降的叶子)   2015-09-28 19:06:00
楼楼上,什么是正当利益呢?捐出去?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9-28 19:12:00
正当利益的定义是什么?
作者: treacle   2015-09-28 19:27:00
XD 好像被你说服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8 19:30:00
其实正当利益就是信徒自愿,这旁人也没法可管最好的例子就是某紫衣团体这样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9-28 19:38:00
不会选+1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28 21:26:00
很好玩,列入圈选名单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09-29 05:16:00
但小璇子没有谋求利益,只是骗人,这种就没有关系对吧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9-29 09:44:00
骗到了满足感也是骗阿
楼主: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09-29 13:36:00
自愿就不算不正当利益啦, 会说不正当都是有人觉得自己被骗才会说是不正当利益没有谋求利益就没关系, 但是宣传自己, 有可能要营利的嫌疑, 就用违反8-3 8-4处理
作者: shayne5626 (大甲黑龙波)   2015-09-29 17:37:00
加油
作者: StevoWu (遁地神探)   2015-09-30 13:27:00
谋求名声呢?算利益吗?
作者: gn00291010 (居恩)   2015-10-01 01:46:00
肥宅你还未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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