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我是曾经被短暂水桶的foxclimber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1 18:31:11
※ 引述《fullout (f)》之铭言:
: 基本上法律有很多事情没有禁止,但是不是没有禁止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呢?
: 法律给得最多是最低门槛,但是有更多争议的事情是没有约束力的,所以才会
: 有道德、传统、公德等等,其他为多数人认可道理。而版规则是进入这个版,
: 多数人认可的道理。如果这些道理过于不被人接受,那这个版就会没落,我想
: 就是会对这个版最大的裁决。
法律没禁止的事情不一定是对,但这不是箝制自由言论的理由
而所有的道德、传统、公德也没告诉你,看到超唬烂的故事不能质疑
再者版规是可以改的,没有版规不好就只能不来这种事情
顺带可以告诉你,在PTT历史上除了跟高高层关系非常密切的版主
任何一个企图箝制自由言论的人,最后都没有好结局
(当然,这自由言论标准建立在不能进行人身攻击跟乱战)
: : 以上就是我的建议,请板主和各位板友先进批评指教。
: 版规 2.5 (禁止)怀疑真实性之推嘘文
: 这个规则颇有趣的,它只禁止推嘘文,但是没有禁止回文。这不就是说,你想质
: 疑可以,但是请回文论述。事实上它即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意见。
想太浅了,君以为为何有问题的版规是两个?
除了汝不准质疑外,还有另一条X2锁文水桶掰掰的女巫审判条款
也就是说,你倘使回一篇质疑文,只要两三个赞同汝不准质疑的人在
轻轻松松就可以短时间内把你嘘到X2,然后立刻锁文水桶报到
那少数人还可以说:“为什么没人立刻帮你连推呢?”
但本来就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时待在版上
即便你讲的很有道理,会认同的人比较晚看到,也没有用
即便你胡子很多讲话很有礼貌,被少数人无脑狂嘘,也没有用
即便你没要战的意思,是嘘文的人想战你,也没有用
这女巫审判条款的漏洞实在太大了
只要你开心,也可以找两个人挑篇文章晚上开始嘘,嘘的时候要打点内容
隔天照样可以检举水桶人,一切按照版规嘛
大圣文已经有人挑战了,难道真要改天挑几个ID狂嘘要求版主水桶他
才愿意正视这诡异版规的漏洞之大?
难道以后po质疑文,正反双方还要赶快劳人
“欸欸欸,赶快过来帮忙狂嘘,桶他桶他啦~”
“欸欸欸,赶快过来帮我推,不然会被桶啦~”
这太可笑了
: 说实在的,这个版的大多数文章是经不起逻辑检视的,因为本版大多数的文章所
: 说明的事情就是平常逻辑、理性难以解释的东西,而本版我猜想设立的原因即是
: 给予这些难以被证明的事情,有被发表的空间。
反了,别说大多数文章
其实大部分的经验文也是可以用逻辑去检视的
实际情况就是绝大部分的经验文其实并没有被质疑
被质疑的经验文往往都不是只因为一个点
是文内有大量诡异且令人怀疑的描写,所以才被质疑
: 而被标榜“经验”的文章,即非原po所说的“创作”这件事,要用相同标准看待
: 应该是见仁见智,而本版则是用较为宽容的态度接受这些文章。这也是一种开放
: 的态度,让较多人愿意来这里分享,增加本版的文章流动。当然会有一些混在经
: 验里的唬烂文难以辨别,这就应该看版友是否将非本版相关的事务过于参杂于里
: 面,端看个人的意愿,无论是发文或看文的人。这自然会决定本版的走向。
明文规定不准质疑这可不是仅仅"较为宽容"了
而是直接封杀不想看到的言论,这是差很多的
这种完全封杀质疑言论的版规,结果就是13神将跟守护神军团再现都没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以为是件好事?
以前曾经把Marval版移除掉不看,就是因为版上整面都是萌萌守护神小说
而版主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居然是用他个人的自由心证?
一边规定不准质疑所有的经验文,一边自由心证决定经验文是否为真
这不是很诡异吗?一边说汝不能证实为假,一边随版主信不信判定真假
版主本身拥有裁量权没错,但两者矛盾的情况
代表不是版主有问题就是版规有问题
当然我会说是版规有问题,直接封杀言论的版规肯定有问题
这里不是谁谁谁的Fans版,也不是迷信版,而是Marvel版
这是一个应该能够拥有自由言论,没有特定支持方的版
所有“汝不可质疑”的护航言论,放在大圣文系列上就一切变调
这正好凸显许多人的双重标准
: 我想如果有版规能禁绝过于偏颇豪洨的文章被标明“经验”开头当然很好,需要
: 版友集思广益,但是这种版规太难设立了。因为本版的文章本身的特性,导致判
: 断过于唯心。因此在没有非常有效的规范以前,我想这版规2.5还是需要的,虽然
: 有老鼠屎,但是各位版友还是自有判断的尺规在作用。
只要版规2.5存在
那没有任何人(包括版主)可以去质疑任何经验文的真实性(即便是大圣文
唯一的漏洞就是用公告质疑,不仅无罪被嘘到X2也没事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1 19:05:00
沙发 头推 原PO描述的太有逻辑 XD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34:00
我希望能尽量简短的回你。法律禁止p版应该禁止,但法律容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35:00
许的事情并不是P版一定要容许,并非正相关。我只是想表达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37:00
这样推论有问题。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39:00
同意版规2.5并不等于同意另一个版规,所以中段回文无意见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45:00
其实p版下个各个小版,本来就非完全的言论自由。就比如许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48:00
多版的删文原因为与该版讨论无关。这些版本来就是专制政权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49:00
,个人的选择权就是合则来、不合则去。我想版主影响很大,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9:50:00
但我并不为本版版主背书。我只是解释该条则的优点,至于如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1 19:50:00
所以楼上就是希望漂版成为一言堂就对了?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扬荀,思孟,寻墨)   2012-09-11 21:44:00
推这篇,清晰逻辑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1 22:29:00
问题是版主并没有如你说的箝制言论自由阿!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1 22:35:00
为啥“你”字不用 非得要君汝不可 等等是不是要之乎者也
作者: woolalaplus (ゆめのそら)   2012-09-11 22:56:00
推,用什么字是个人自由吧,重点在君在汝吗?
作者: naideath (棄子難安)   2012-09-11 23:08:00
重点不是一直都是看得顺不顺眼吗 Xd
作者: badhandyves   2012-09-12 00:08:00
为什么非得用“你”字?用“汝”也很好啊~~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00:13:00
没什么不好啊 只是在我看来 只有主体才用汝或君这种文言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00:14:00
和说话时夹杂几个英文单字是一样的
作者: cursedoll (宵明灯)   2012-09-12 02:25:00
‘汝不可质疑’是一个梗,这篇只是顺手拿来套而已._.
作者: morris2 (大侠 )   2012-09-12 02:49:00
X2 表示有20个以上的嚧文吧, 不是2个
作者: tawin (传说中的天问)   2012-09-12 03:00:00
一个人可以不止嘘一次(to楼上)只
作者: Faoitohins (ㄟ...)   2012-09-13 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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