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最后拉了拉我的头发(之前还在我手臂咬了一口),很潇洒的挥挥手,走出
我的公寓,我猜也走出我的生命。
当然是很特别的一次邂逅,不过当天我冒着被抢的风险,跑去韩国商店买了苹果
和花,实在订不到香,所以我买了一个香精灯聊表心意,遥祭灵验的自由女神。
因为我脑袋还在脖子上面,才可以安全的回忆这段不平凡的经过。饮水总是要思
源的。
但就这样。我相信他不会再回来,毕竟我们生命的交集是因为偶然,他的伤好了
,我付出很多血换他的倾听,两不相欠。
至于自由女神给我的十八个笑筊,我决定置之不理。
我不是美女,若我有惊人的美貌说不定还断不掉这种孽缘。但我不是,我甚至没
什么特别之处。我前夫会对我感兴趣,是因为我单纯、看起来容易控制。大学刚
毕业的女孩子,还很爱美,我那几年几乎没有吃饱饭的记忆,身材完全是饿出来
的。
任何一个愿意饿到几乎断气的女孩子都能保有那种身材,但漂亮的身材、精致的
装扮,并不能让我远离被殴打的命运,也不保证幸福快乐。
罗斯走了以后,我终于正式面对这段。那真不是什么好受的记忆。我之后会觉得
在纽约隐居的生活很棒,或许就是因为我对人类的信赖全面崩溃所致。很多相干
或不相干的,男人或女人,老爱问我,“妳是做了什么导致他那样?”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吧?
当时我真的很愤怒沮丧,但现在可以释怀了。人类有许多相异之处,但也有许多
地方惊人的相似。你相信吗?五十年前打老婆还是男子气概的表征,中西文化都
一样。
人类,我是说接受文明洗礼的人类,对这种无能为力的暴行毫无办法,一定要找
个合理而且让自己安心的理由,好保证自己(即使是自我安慰)不会有相同的处
境,不管成为加害者或受害者。
为了让受害者闭嘴,别再说出更多残酷,就只好说,“妳一定也有什么责任,不
然不会遭遇到如此惨酷的待遇。”
脆弱的人类。
可能是,我终于可以对人毫无保留的诉说(即使对象是个吸血鬼…好啦,血族)
,我也终于能够看清楚、并且体谅。
但我不想原谅真的。其实那些人也不希罕我的原谅,没有人受到损失。
也可能是,我这样孤绝的生活了一整年,唯一足以相伴的人只有自己,所以我深
刻的观察自己,并且以己推人,所以我对“人”的推理能力也变好了。
所以我相信罗斯不会回来了。他会对我另眼看待,我猜是在香港的某人所致。
他第一次对我说话,说,“傻女,我会说中文。”
我也看周星驰的电影,有时候只找得到粤语版。“傻女”是广东话。在我看来,
血族可能是进化过程太过超前的突变人类,基本上是没差很多的。一个男人,会
在什么状况下喊另一个女人“傻女”?
能让他这样高傲的血族会去学中文,而且还讲得很溜,我想是个才貌兼具,令人
印象深刻的女子。照他那样怜惜又怀念的倾听我的倒楣,我猜那个女子也有相类
似的遭遇。
很纯粹的移情作用。
但看看我,看看现在的我。自从我决定不再挨饿以后,我身高减体重刚刚好一百
。一年多没再碰过任何化妆品。我常觉得我连人的标准都勾不上了,还想抵达女
人的标准?
想太多了。
这是现实生活,不是罗曼史小说。更何况,我前夫就是个帅哥。我现在看到任何
帅哥的第一反应是想把他摔出我三尺之外,要不是我打不过罗斯,大概他会被我
踹出大门。
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真的。我看影集、电影,写写书法,最近重拾画笔试着画
武侠漫画。我不用为生活发愁,不用担心卖不卖得出去。我贴在部落格上,渐渐
有些读者,精工细刻自己爱做的事情,我比太多人都幸福了。
或许十年二十年后,我会觉得这种生活不能满足我了,那也是以后的事情。
现在我没有心情去面对人群…我还没准备好。
可以体谅那些无心的伤害,但我还没准备好承受另一些新的伤害。
罗斯说得对,我的胆子没有兔子那么大。
但我真不该忽视自由女神那十八个笑筊的。
我更不该觉得住在十楼就很高,或者相信事实上一点都不可靠的窗锁。而且我终
于了解到,血族男人跟人类男人相差甚远,差得最远的就是会缅怀个没完没了。
被咬脖子痛到惊醒,而且那个大块头就压在身上,并不是什么美好的经验。
“住手,住手!”我的两只手都被抓住,罗斯气急败坏的声音让我惊醒,“别把
我的眼睛挖出来!”
…我以为我永远不用看到他了!
“你为什么三更半夜跑来当采花贼?”我嘶声骂着。
我不该用太深的词汇,他追问了十分钟什么叫做“采花贼”,这白痴血族。
“我不是!”他抗议了,“我是来…怎么说?那个怎么讲?buffet?”
“…自助餐?!”我整个光火了,“你把我当成自助餐?!”
他耸了耸肩,英俊的脸孔充满了理所当然。“这是合理交换,我当妳的心理医生
。”
“…你去死吧!”我拼命挣扎,“这次我一定要挖出你的眼睛!”
“不要动,”他含毒似的甜嗓,“待霄,别动。不会痛的,很快…”
骗鬼啦!谁说不会痛?刚刺下去的瞬间痛死了啦!但我中了他两光的半套催眠术
,只能不断咒骂的让他取用“自助餐”。吃完还意犹未尽的舔半天。
绝望的看着窗外的自由女神,她根本没有庇佑纽约市民嘛!
这个时候,我非常想念妈祖娘娘。
(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