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通奸除罪化

楼主: yomusic   2020-05-30 00:24:40
现役征信业者来分享一下看法
首先我认为通奸罪除罪化对于婚姻的生态改变不会影响太大,
有些人的论点是有通奸罪的存在只要去找检察官或警察就可以提告,
而除罪化反而要花律师费,这论点基本上是错误的。
首先奸这个字跟性交是不一样的,法律对于奸并没有明确解释的定义,
一般狭义的解释而言,必须要有性器交合才构成奸,口交跟肛交等等其他的都不构成,
所以通奸罪的采证是非常困难的,尤其又像今日大法官直播说的:
“大部分通奸场所都处于不开放空间。”基于个人隐私权的保障检察官跟警察根本无法
帮你蒐证,只能靠自己提供证据,不然以抓奸为主的征信社哪有存在的意义?
而至于什么鼓励无刑事罪只要有钱就可以随便外遇之类的,这句话本身也有问题,
反而是穷人才可以随便外遇,
通奸这个罪章,基本上都可以争取到易科罚金,而只要易科罚金缴纳完毕五年后良民证
也不会记载,所以真正影响的反而是那些没钱缴罚金的人,因为他们没钱缴罚金才有
可能被关,只要通奸无刑事罪,告民事就算判决下来两手一摊没钱就了事了。
至于其他会影响得我认为反而是军公教,军公教对于惹上刑事是有非常大的惧怕感,
以前抓奸后军公教都不会皮,就是乖乖的协调看多少钱马上赔换取和解,所以除罪化后
可能会出现很多不肯协调直接乖乖赔钱的军公教吧。
而对于有钱人来说,这反而是弊,我相信未来一定会有判决采取因为通奸除罪没有刑事
究责,所以会增加民事的损害赔偿金来做补偿,现在的民事损害赔偿金太少了,
一般来说30万就是顶了,少数才能过百万的。
而对于征信社最大的影响就是抓到奸后没办法要求警察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了吧,
但是未来蒐证要打哪里才可以取得最高赔偿金,可能也是要到有判决出来才可以参考吧。
至于以刑逼民,其实一直以来几乎都是用道德来威逼啦,怕糗事被宣扬出去赶快和解
要求不可泄漏,或是动之以情让被外遇者能够拿到最多的赔偿,所以通奸除罪化的影响
不会太大,只是假如老公没钱的就真的不需要委托征信社了,以前还会逼没钱的人去
借钱来和解避免被关,现在应该就直接两手一摊无所谓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