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aemi (黄丸子)》之铭言:
: 台湾总算是要跨出这一布了,
: 用刑罚规范婚姻忠诚,已经不适用于现代社会,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实把人抓进去关也没什么意义,
: 重点放在民事索赔上或许对受委屈的那一方,还比较有机会能拿到实质补偿,
: 大家的意见呢?
早通过 晚通过
通奸除罪化这一条 是早晚要通过啦~
毕竟时代在进步
通奸有罪 根本是农业时期的观念了
通奸罪虽然男女都可用
但大家都知道 这条主要是用来让大老婆抓小三的
农业社会
大老婆年轻就嫁入婆家
服侍公婆 相夫教子 节俭持家...
女方的年轻岁月 就只有在婆家付出...
这样的情况下
如果男方还出去偷吃 就真的说不过去
所以就必须用通奸罪来保护大老婆的地位
但现代社会就不是这样啦~
一堆女的根本就没把公婆放在眼里
天天张牙舞爪在婆家做乱
你妈不是我妈 自己妈妈自己处理...
既然没有对对方家庭付出 自然也没有需要保护地位的问题
现在女方也都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了
整个应该回归到男女平权 婚姻民事契约自由
在感情的世界里 不被爱的 才是小三...
通奸除罪化
基本上就是符合男女平等的内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