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nda (加油)
2019-01-16 13:31:23※ 引述《skytowerlll (东尼)》之铭言:
: ※ 引述《chillheart (寒)》之铭言:
: : 身为社工,我来回一下实务现况好了,
: : 不过以下有提到实务的数据都是我个人的感受,
: : 没有实际统计过,请不要针对数据问题提问,谢谢。
: : 一、家暴循环
: : 很多人质疑本案的妈妈为何不带着孩子离开?
: : 为何一直让孩子处于受暴或目睹环境?
: : 这样的妈妈是不是失格?
: : 根据许多家暴理论及研究指出,
: : 受暴者“平均”要花七年的时间才离开受暴环境,
: : 以接手过的实务而言,甚少是一次“被打”就离开的,
: : 多数施暴者会表示因为“一时情绪失控”、“酒喝多了”、
: : “对方激我”…等原因,没有蓄意施暴的意思,
: : 受暴者则因“施暴者不是故意”、“有道歉了”、
: : “有承诺下次不会了”、“已经和好了”…等,
: : 就说服自己原谅施暴者。
: 你所提出的数据,
: 我想肯定有人的解读会因此去合理化受暴需花七年时间来离开受暴环境这件事.
: 好似平均七年变成了一种标准,
: 或是受暴者很可怜,要受暴七年才得以醒悟.
: 因为多数人都是这样, 因为平均是这样.
: 但我的认知是, 这些都是个人的选择.
: 而人总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 甚至他们必须为了小孩而负责进而去做出正确的选择.
: 以你接手过的实务内容来看,
: 讲白了不就是施暴的行为 在于受暴者的感受上其实"没那么严重"
: 或是还不到想要强硬去处理的程度.
: 同样是因为对方生气失控而挨了对方一巴掌,或遭受暴力行为.
: 有些人的认知是过了就算了, 或是这只是吵架而偶发的状况.
: 有些人会接受对方的道歉.
: 有些人就觉得不可忍受, 去验伤甚至作为离婚的筹码.
: 这很正常, 因为家暴除非严重到公权力必须强制介入.
: 否则这属于受暴者的主观认定范围. (如你后面说的案主自决)
: 这也是为什么只能代为申请, 但要不要用看个人.
: 有时候外人觉得需要, 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 有时候外人觉得严重, 当事人觉得还好.
: : 当然绝大部分确实是一次性的暴力行为,
: : 后续两造也的确建立了适切的沟通模式。
: : 台湾现今约有13万余件的家暴通报量,
: : 但真的会愿意接受社工服务、有想要离开受暴环境的,
: : 也许只有20%左右,约75%是一次性的通报,
: : 剩下的5%才是完全不愿意离开暴力、没意愿接受服务。
: 对于这个数字的解读,其实还需要有更细项的资讯才能做适切的结论.
: 我猜有些人的解读会是 :
: 数据显示大部分的受暴者会隐忍, 或碍于某些形式的为难而"不得不"忍耐.
: 但换个角度, 75%一次性通报加上绝大部分是一次性暴力行为+建立适切沟通模式.
: 代表的不也可能是, 其实75%的家暴通报, 对于受暴者来说没那么严重.
: 且也沟通解决了.
: 那真的严重到,或是个人认知上是不可忍受而必须处里的是20%?
: 甚至不知道这剩下的5%,
: 到底是严重暴力环境但斯德哥摩尔爆发,还是觉得小事一件没意愿接受服务,
: 或是夸张板的女儿被强奸, 但是因为经济或太爱老公而想把事情压下来?
: 我所质疑的还是那件事,
: 肉圆爸承认家里的教育模式就是打, 娘家那边也控诉暴力行为存在很久.
: 那所以到底是什么理由让女方得以忍受这么久?
: 或许是她爱老公,感情上的纠结.
: 或许是经济上离不开.
: 又或拢统的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 但今天孩子都想自杀了,
: 过去这么长的时间这位妈妈所做的选择, 当然要受检讨.
: 而不是"平均就要七年" 所以这位妈妈很棒了.
: "平均七年" 本身就是个大问题.
: 如果我们窝在平均七年的同温层, 这七年足以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后遗症了.
: : 即便身为保护性社工的我,之前也认为妈妈为何不带孩子离开,
: : 可是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后,要毅然决然离开真的没那么简单,
: : 尤其是“暴力是轻微的、偶发的”、“对方道歉了”、“什么都要钱”,
: : 那确实会很难让人真的下定决心。
: : 至于本案妈妈是不是有拿钱出国爽爽过、放任小孩受暴,
: : 那不是我要讨论的,就不针对这部份回应了。
: 案主自决, 这"自决"就很有讨论/操作的空间了.
: 若过去几年, 案主自决都是可忍受.
: 突然今天自决认为不能忍受了.
: 而一些人看到爆料就为了"这一次"的自决结果,
: 而生气的去打施暴者.
: 那请问过去几年自决的结果认为是"小事", 或"可忍受".
: 那这样算什么?
: 后来想了想觉得越来越不对劲, 把已经过追溯期的"前年也施暴过"都翻出来了.
: 我的看法是您所提出的数据,
: 这些数据正好是该被检讨的部分.
: 否则换个的角度, 以结果来看肉圆事件.
: 不就造就出了一个想死的孩子了吗?
: "案主自决", 孩子有自决的机会吗?
: 施暴的爸爸 加上 案主的自决及选择,
: 两者加起来变成孩子不想活.
: 施暴者的可恶我想这部分没有歧见.
: 但案主到底只是可怜的受害者,
: 还是为了拿钱过爽爽, 因为钱乔不拢不愿离, 为了感情纠葛舍不得, 又或其他因素.
: 夸张版的还有自己有了新欢, 顺手蒐证提离婚拿一笔钱.
: (周遭朋友实例,案主自决双重标准之极致).
: 今天如果没有小孩, 只是女方被打,
: 她要怎么选择, 要怎么案主自决, 那是她自己的事.
: 但牵涉到小孩, 真的让人看不下去.
: 她是护理师(说因为罹癌接受治疗才离职,可是可以出国玩为了出国和老公吵架?),
: 她有一定的收入能力,加上女方家族跳出来呛声, 看似有资源能照顾小孩.
: 再加上以家暴为由诉请离婚能取得监护权及扶养费甚至赡养费.
: 找不到经济上离婚就会养不起自己和小孩的可能.
: 所以是碍于什么困难,或是如何的感情纠葛, 而去案主自决做出让小孩想死的决定呢?
想分享自己的状况...
我是家暴目睹儿
自己也被揍过几次
我离开原生家庭,也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了
但我妈始终离不开施暴者(我爸跟儿子)
我也无法谅解我妈
所以虽然就孝道面我会关心她
但每次跟她接触我都会有极大的压力
压力来自担心她又被打
担心我是不是又要被叫去面对警察跟急诊室
担心我自己也被家暴者知道我的住所
都30多岁了
也离家10多年了
现在只要生活压力大、工作压力大
我做的恶梦始终还是家里打来打去吼叫的画面
妈妈因为被爸爸打到自杀
阿姨还骂都是因为我不乖
这样的画面
我跑去警察局求救
警察说除非妈妈提告不然帮不上忙的画面
施暴者被抓走又被轻易放回家
因为医生说他们只是“个性不好”
“精神状况没有问题”不用强制住院
我拿着火柴威胁烧全家
我爸才停止打人的画面
就算固定看身心科
这些画面都无法消失
我只能等待施暴者死亡的那一天吧
不管什么数据统计或劝说
我都无法理解跟谅解我妈为什么不离婚
她有工作娘家钱也中等
小孩也多次要她离婚
但她走不了就是走不了
被打到现在精神恍惚还是跟他们同住
社工和我阿姨说的“妳妈有进步了”
但我无法那样想而感到安慰
我很恨我的童年跟原生家庭这样不正常
所以真的无法谅解我妈这样的行为
就算她很爱我很用心照顾我养我
我都无法原谅跟理解
因为我的内心很痛苦
我想孝顺她
我应该孝顺她
我应该保护她
才是乖巧的小孩和社会认可的人类
但那对我来说都是压力
我因此没办法好好跟我妈相处
这让我罪恶感很深 常常怀疑自己
原生家庭对我来说就是压力跟痛苦
让我很自卑
这是身为深陷家暴痛苦的我的真实心情
跟大家分享
希望身在家暴中的人都能觉醒
所谓“为了家庭““为了小孩”而忍耐
是绝对错误且不可饶恕的观念
因为你们自以为是的忍耐
其实正在严重伤害你们的孩子的现在跟未来
你们自以为是的隐忍
只是逃避自己无法勇敢解决事情的丑陋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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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10:30 p.m. 补充
因为不能推文了所以在这补充
谢谢每一位的推文给我力量
我还是一直努力在关心跟保护我妈
只是我内心很沈重跟难受
这些我妈不会知道
她也无法理解了
我曾经跟她讲过我的痛苦
她完全无法理解 还质问我怎么那么爱记仇
我也提过去咨商 她觉得那都是没用的
我妈妈常常说都是为了孩子
就跟大部分传统的妇女一样
推文问的
以后我爸需要照顾怎么办
老实说我不知道
我很害怕要面对那样的问题
不是没有想过
但我还没有个答案
再次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