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01.17 板规增修说明(板规13二修)

楼主: sandra80032 (頻語兒)   2018-01-17 10:41:00
※22:44更新说明:我很抱歉同一天又修一次板规,主要是针对板规13-1~13-2的部分
◎板规编修说明:
‧修订板规1-2:增加婚前文注解。
‧重新编写板规7-1:取消婚前文发文身份限制,新版7-1如下:
未婚者发表新文章须依照本板“婚前文标准格式”发文。未依格式者,文章删
除并禁言7天。
标准格式如下:
┌──────────────────────────┐
│ 1. 是否已爬文(须附搜寻关键字)? (是/否/搜寻关键字)│
│ 2. 交往多久? │
│ 3. 是否已订婚/已提亲? │
│ 4. 为什么会想结婚? │
│ 5. 为什么还没结婚? │
│ 6. 想向大家请益的具体事项? │
│ 7.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是/否)? │
└──────────────────────────┘
‧修订板规7-2:增加“…或与婚姻无关的两性问题,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增加板规7-4:板主有权力修改文章标题以便后人爬文参考
‧修改板规13-1:系列文之认定由10篇放宽为15篇
‧重新编写板规13-2,新版13-2如下:
系列文第16篇起之回文,文章须有自身婚姻实例且有明确建议(二者皆需具备)
违者文章删除并警告一次。
◎其他说明:
‧本次板规编修主要是兑现本人参选政见。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14912756.A.8E1.html
政见以外皆保留旧板规规定。
‧与政见不吻合的地方: 系列文(洗板文)原本我政见是写N=20,但目前板规N=15。
理由:1. 旧板规原本规定N=10。
旧板规: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3101929.A.9FE.html
2. 本人观察近期板上情况后认为N=15较适合本板状况。
希望各位可以谅解。
‧板规13-3(即板主有权利视情况锁系列文)仍然保留,
实务上只要是符合1-2的文章我尽量不会锁文,让大家可以畅所欲言。
情况太特殊严重才有可能动用到13-3,13-3是我的执法依据,仍然保留。
‧板规11(板主代PO文相关规定)本次仍然保留,但目前为板主刚就任之特殊时期,
目前不接受板主代PO文,请勿寄信到我的信箱。
非板主之乡民也不可以发表代PO文,欢迎当事人来本板PO文。
‧考量本板自删状况浮滥已让看板使用者感到困扰,多人反应希望能禁止自删。
预计1/22~2/9期间举办“板主代PO服务存废”以及“是否同意禁止自删”投票活动。
我怕有些人不清楚什么是禁止自删,在这边说明看板“禁止自删”的运作方式:
如果投票通过,整个看板的删文功能会被全面取消,所有文章一旦发表后就不可删除
只剩板主可以删文。如果真的需要删文须写信给板主请板主代删...
总之是一项非常大的功能改变。
由于兹事体大,所以同意票须大于反对票1/2,我才会向站方申请此项功能。
大家可以在本篇公告推文发表意见。
欢迎理性讨论,请勿谩骂争吵。违者禁言7天。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8-01-17 10:48:00
支持废掉
作者: suzyn (苏玲)   2018-01-17 11:30:00
废掉+1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8-01-17 11:35:00
废掉
作者: AzRaeLT (澄心)   2018-01-17 11:47:00
支持废掉代Po
作者: kirbycopy (铁面骑士)   2018-01-17 12:02:00
我想提议开放代PO 人人都可以代PO的那种代PO 另外我还想提议禁止自删文(如有需要删文可以去信请版主删) 每次认真回答的文自删 感觉都超差的 可以参考AV女优版的规定 自删要水桶该版发文者请求乡民神女优或番号后 自删文尚且让乡民不爽 本版请求乡民提供更重要之婚姻大小事之意见 却可以迳自删文?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1-17 12:08:00
不同意代po 自删无意见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1-17 12:11:00
禁止自删+1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8-01-17 12:11:00
不同意代PO,也不同意自删代PO考量到板主工作量,另自删最好的范例就是看现在板上有两页都是满满的删除文,虽然礼拜六(还日?)系统就会清除但在清除前对板上还是会有一些阅读上的困扰,另外很多板友的回应都是在推文内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8-01-17 12:18:00
自删没有意见 有问题赶快备份回当就好(咦?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8-01-17 12:23:00
这样以后回文要连推文都回了...不然后面的真的是雾里看花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1-17 12:32:00
强烈反对任何代po
作者: rabbit008 (兔子)   2018-01-17 12:38:00
我是建议废除代po, 自删可接受,但N数量可增加这样才能看到更多神祕的案例(大误)
作者: afria (阿法)   2018-01-17 16:23:00
建议n=20, 10很快就爆了,换标题挺扰乱的,不如就系列文吧
作者: kana76010203 (卢小樽)   2018-01-17 18:12:00
反对代po与自删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8-01-17 18:16:00
不同意代P.O. 自删就算了 反正会被备份
作者: CFfisher (心)   2018-01-17 18:44:00
自删没意见 不过觉得代PO可以废掉
作者: leilo (Lei)   2018-01-17 23:21:00
禁自删会造成版工工作量增加 版主还是自己衡量一下吧而且就算关自删还是可以用删除内文改标题的方式规避如果不是非常需要留存资料记录的话 建议还是不要找麻烦吧XD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1-20 01:07:00
强烈反对任何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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