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都不懂你,我来给你一盏明灯好了,但合不合用还是得你们夫妻商量。
如众版友所说,所得税算法没有什么对夫有利或对妻有利的算法,只有对家庭有利的算法
,因此在对谁有利这件事情上的纠结,任何人都无法理解你,包含你老公,吵这个没意思
。
你们家才两个人帐就拆不好了,我家要拆四个人的帐,岂不是屋顶都要被掀起来。
我家的拆帐方式:
这边讲的是家里拆帐,跟报税无关喔。
每人所得-属于每人自己的扣除额及免税额=每人所得净额
免税额及特别扣除额部分比较没问题,自己算自己的。
扣除额部分,如果走标准,就只有夫及妻各9万元可扣除,其他人没得扣除。
如果是走列举,夫及妻的金额就从标准扣除额起跳(9万),其他人核实扣除(捐赠欸保险等
)。
如果夫列举20万,妻列举2万,那就是夫扣除20万,妻扣除9万。
到这边每个人的所得净额都算好了,再来是税率部分。
52万以下5%(每人可分得52万/人数)
117万以下12%(每人可分得65万/人数)
以此类推
如果所得净额是零,那个人就不用缴税,但他的quota就由其他人均分。
最后,家里拆帐算出来得税额跟实际要报的税额会有出入,就依比例分摊在各个税率里面
。
要开始算了
例如所得净额分别是100万,40万,8万及7万,这样算下来税额是18万(妻扣除额取9万所
致),但总税额是19万的情况下,建议税额依比例分成三份,2.74万(5%),8.23万(12%),
8.03万(20%)合计19万。
5%的部分,分别为9,755,9,755,4,210,3,680元。所得剩下81.5万,21.5万,0万,0万
。
12%部分,分别为55,070,27,230,0,0元。所得剩下38万,0万,0万,0万。
20%部分,分别为80,300,0,0,0元,分配完毕。
夫所得税145,125元
妻所得税36,985元
第三人所得税4,210元
第四人所得税3,680元
合计19万元。
拿这个跟你夫婿讨论一下吧!
※ 引述《magicsnow (小钱鼠)》之铭言:
: 请问大家
: 对于一个夫妻财务分开管理(收支分开各缴各的税)的家庭来说
: (1)
: 如果“夫妻共同计税”(有利)
: “夫妻总应纳税额”小于“夫妻分开计税再合并申报”(不利)
: 但对于夫妻其中一人来说
: “共同计税”(不利)应纳税额却是大于 “夫妻分开计税再合并申报”(有利)应纳
税
: 额
: 得利的一方应不应该把差额还给不利的那方呢?
: 这样算是“算太清楚、太计较”吗?
: 如果得利方不同意归还,说应以家户最大利益考量
: 这样有道理吗?
: (2)
: 此外,另一半没取得我同意
: 就把我的税跟他合并申报了
: 还采取对他有利的方式申报
: 申报结果也没经过我确认同意就上传了
: 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有这种人?
: 他辩说:我若不同意他帮我报税应该要在他报税前“提出异议”
: 问题是我只知道他要回家帮他家人报税
: 可不知道竟然也包括我的税???
: 我认为再怎么样也应该让我确认我的收支数目和报税金额对不对吧?
: 报税方式也该是夫妻讨论吧?
: <感言>
: 其实我比较愤怒的是第2点
: 我觉得婚姻中的问题
: 最难解决的其实不是单一事件
: 而是夫妻间价值观根深蒂固的歧异
: 像这次事件,虽然税额差距不多,约4~5千元
: 但我重视的却是他不尊重人的态度
: 擅自帮我决定我报税的方式还理所当然的态度
: 而他也不觉得他有错只觉得我是爱钱爱计较
: 像这种价值观想法的分歧
: 导致他一直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 一直无限循环在那差额该不该退还给我?
: 重点是“尊重!讨论!告知”
: 唉!他永远听不懂
: 导致吵架都是没结果
: 不能沟通的夫妻可以诉请离婚吗?
: 翻了法条好像都只有特定条件或家暴才可以
: 这种双方价值观的歧异才无法共同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