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snow (小钱鼠)》之铭言:
: 请问大家
: 对于一个夫妻财务分开管理(收支分开各缴各的税)的家庭来说
: (1)
: 如果“夫妻共同计税”(有利)
: “夫妻总应纳税额”小于“夫妻分开计税再合并申报”(不利)
: 但对于夫妻其中一人来说
: “共同计税”(不利)应纳税额却是大于 “夫妻分开计税再合并申报”(有利)应纳
税
: 额
: 得利的一方应不应该把差额还给不利的那方呢?
: 这样算是“算太清楚、太计较”吗?
: 如果得利方不同意归还,说应以家户最大利益考量
: 这样有道理吗?
: (2)
: 此外,另一半没取得我同意
: 就把我的税跟他合并申报了
: 还采取对他有利的方式申报
: 申报结果也没经过我确认同意就上传了
: 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有这种人?
: 他辩说:我若不同意他帮我报税应该要在他报税前“提出异议”
: 问题是我只知道他要回家帮他家人报税
: 可不知道竟然也包括我的税???
: 我认为再怎么样也应该让我确认我的收支数目和报税金额对不对吧?
: 报税方式也该是夫妻讨论吧?
: <感言>
: 其实我比较愤怒的是第2点
: 我觉得婚姻中的问题
: 最难解决的其实不是单一事件
: 而是夫妻间价值观根深蒂固的歧异
: 像这次事件,虽然税额差距不多,约4~5千元
: 但我重视的却是他不尊重人的态度
: 擅自帮我决定我报税的方式还理所当然的态度
: 而他也不觉得他有错只觉得我是爱钱爱计较
: 像这种价值观想法的分歧
: 导致他一直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 一直无限循环在那差额该不该退还给我?
: 重点是“尊重!讨论!告知”
: 唉!他永远听不懂
: 导致吵架都是没结果
: 不能沟通的夫妻可以诉请离婚吗?
: 翻了法条好像都只有特定条件或家暴才可以
: 这种双方价值观的歧异才无法共同生活吧!?
理论上妳们这样的夫妻如果没有分居,就是要共同缴税
所以妳的观念有错
哪种报税方式有利,其实是以妳们一户为基础衡量
所以以妳或先生为主体的差异
只是让薪资收入少的单就薪资所得缴税
而让薪资多的那人享受所有的免税额与扣除额的扣抵
因此妳们夫妻在这边的概念也是错的
最后,因为大家都有所得税预扣的金额
因此要细算之后才能确认谁要贴谁或是退谁多少
我不知道法律上是否可以控告对方侵占
但是,妳们搞到这样,真的不能诉请离婚?
先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