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推文终于稍微看懂了
※ 引述《magicsnow (小钱鼠)》之铭言:
: 请问大家
: 对于一个夫妻财务分开管理(收支分开各缴各的税)的家庭来说
: (1)
: 如果“夫妻共同计税”(有利)
: “夫妻总应纳税额”小于“夫妻分开计税再合并申报”(不利)
: 但对于夫妻其中一人来说
: “共同计税”(不利)应纳税额却是大于 “夫妻分开计税再合并申报”(有利)应纳税
: 额
: 得利的一方应不应该把差额还给不利的那方呢?
: 这样算是“算太清楚、太计较”吗?
: 如果得利方不同意归还,说应以家户最大利益考量
: 这样有道理吗?
一般来说,夫妻合并申报软件会选择一个缴税“总额”对妳们最有利的方式。
也就是选择以家户最大利益考量....
一般来说,即便是AA制的夫妻,除非真的超爱国、想额外多缴税给政府。
不然,这样的报税方式就会是最佳解。夫妻间要怎么算是妳们夫妻拆帐的问题。
: (2)
: 此外,另一半没取得我同意
: 就把我的税跟他合并申报了
: 还采取对他有利的方式申报
: 申报结果也没经过我确认同意就上传了
另一半采取软件算出来的最佳解报税、上传了。
原Po纠结说,为什么没经过我确认同意?
老实说我不知道要确认同意什么? 确认是不是要换个算法?多缴税给政府?
妳们的问题根本不在报税方式、而是内部拆帐问题。
妳们双方如果要严格AA,可以在自行计算私下找补。
但对于中华民国政府,妳们的最佳解就只有一个,就是老公申报上传的那个...
: 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有这种人?
: 他辩说:我若不同意他帮我报税应该要在他报税前“提出异议”
: 问题是我只知道他要回家帮他家人报税
: 可不知道竟然也包括我的税???
: 我认为再怎么样也应该让我确认我的收支数目和报税金额对不对吧?
: 报税方式也该是夫妻讨论吧?
你们的问题不是报税方式,是内部拆帐问题。
结果妳去跟老公吵报税要“尊重”、要考虑采取对“个人有利”的方式来报。
还牵扯到“尊重”,难怪会鸡同鸭讲,我要是妳老公我也听不懂。
: <感言>
: 其实我比较愤怒的是第2点
: 我觉得婚姻中的问题
: 最难解决的其实不是单一事件
: 而是夫妻间价值观根深蒂固的歧异
: 像这次事件,虽然税额差距不多,约4~5千元
: 但我重视的却是他不尊重人的态度
: 擅自帮我决定我报税的方式还理所当然的态度
: 而他也不觉得他有错只觉得我是爱钱爱计较
: 像这种价值观想法的分歧
: 导致他一直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 一直无限循环在那差额该不该退还给我?
老公是对的,问题的症结重点在于“差额该不该退、要怎么退”,是内部拆帐问题。
至于该不该退、要怎么退,妳们夫妻当然可以讨论。不过如果就4~5千,真的...
不过我看内文症结点,原po一直执著于老公报税前没有讨论、不尊重。
但其实合理的报税方式就只有一种啊,除非妳想让政府多赚点当然另当别论...
小花跟小明都想喝中杯热拿铁,两个人要买两杯,小明去 7-11 买。
发现现在第二杯半价,就自作主张跟店员说用优惠价买两杯。
回家后小花大发雷霆,说为什么小明可以自作主张自行结帐。
小明:“这不是结帐问题啊,这是我差额该不该退的问题...”
小花:“你都没听懂我问题、好难沟通,结帐前要先沟通,这是尊重、尊重~~”
小明:“.......”
: 重点是“尊重!讨论!告知”
: 唉!他永远听不懂
: 导致吵架都是没结果
: 不能沟通的夫妻可以诉请离婚吗?
: 翻了法条好像都只有特定条件或家暴才可以
: 这种双方价值观的歧异才无法共同生活吧!?
民法规定,婚姻是一男一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好啦,现在其实一男一男、一女一女好像也快要没什么不可以了)
没沟通清楚(而且还不知道是谁的问题),4~5千块的事情搞到要离婚?
唉,这年头婚姻的价值,贬值的速度真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