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原po的分配是扣除家用、固定孝亲之外剩下的金额会投入买房基金
所以非常态性的孝亲支出(出国/买车等)会排挤掉买房基金
推测这让太太对于这类型的孝亲支出有负面观感
所以建议原po重新建立家用金制度
一开始两个人将收入固定比例投入家用金帐户
家用金帐户扣除家用后,剩余的就是买房基金
如:大家说好投入50%收入到家用金
夫妻就每月投入10万+2万=12万到家用金帐户
12万扣除8万家庭费用,剩下的4万就是买房基金
如果双方希望买房进度快一点
可以投入更高的收入比例到家用金帐户
或是降低家庭费用支出
其它个人帐就是个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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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我觉得夫妻双方分工(含费用&家务)
两人投入的可支配所得&时间的比例相当就算公平
不一定要追求帐面数字相当 (如费用5:1的话家务就要1:5补回来)
收入少的一方,工时未必比较短
如果按家用支出实际比例来换算来要求收入少的一方要多做家务
未必真的公平
如果一定要追求帐面数上的均分才觉得公平
好像还是找个财力跟时间都相当的对象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