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记者抄文: NO
代PO原因:无帐号+不想被认出
双方在今年初举办订婚与结婚仪式,婚后与公婆同住,
还没登记的情况下发现无法和公婆相处,
而且先生也没办法站在老婆这边(因为婆婆会暴怒)
因此在短短的期间决定放弃这段无解的婚姻。
不合的原因很多,在此无法一一详述,
但绝对不是外遇或做违法事情,
目前已确定无法在一起了。
和先生已经和平分手并分居中,没有贷款及其他金钱纠纷,
男生也有共识,没有一直纠缠的状况。
不过公婆却提出要女方付婚礼费用的要求,
否则要告诉记者让女方上报丢脸这一类的恐吓…
由于没有登记,在法律上不算夫妻,
因此想要请教各位:
1.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
女生可以“完全不理会”或“仅负担部份”婚礼费用的请求吗?
(目前女生会把聘金16万、饼钱6万、吃茶红包约1万和金饰退回,
但公婆要求的金额更高,大约50万,
比如说男方房子因为婚礼而粉刷的钱或结婚时男方请客的喜酒桌钱…等)
2.公婆如此的恐吓是否违法?
3.若先生不打算提出请求负担婚礼费用,公婆是否有立场提出请求呢?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