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婚后房子登记与房贷问题

楼主: AppleCDa (苹果西打)   2015-12-14 07:43:07
多猜测满没意义的 直接拿原文有提到的来写
1. 女友原本很反对贷款买房->原PO爸妈出头期->女友愿意一个月出6000->美好
2. 为了考虑父母感受 房子登记原PO名下=>男方吃人够够
房子本来就是按比例持有的 有板友算出她该有7% 那就该登记给她7% 增值该是她的
3. 婚前协议书 离婚后每月6000无条件退还
增值女方没份 => 男方吃人够够
4. 照原文叙述 女方宁可赌增值 觉得退6000 等于什么都没有
没增值/房价跌 女方算是住免钱 => 女方赌赢 才不会什么都没有
5. 共付房贷 20年后讨论是否空同持有 => 男方吃人够够
6. 吵架说出滚回台中 => 掰掰慢走不送请问谁想跟你住?
7. 女方想自己住 回台中 =>很OK 回自己住的地方自己出钱
8. 男方表示退无可退 => 哈囉 还好吗 你没退 请问退在哪
9. 房贷头期一人一半 登记女方名下 ->女方选择不要 =>OK 没理由叫人直接拿出500万
只能说 两位 台湾有法律的好吗
登记全原PO名下 不论离不离婚 女方一打官司 7%持有就是她的 她出的钱当然是她的
登记全部女方名下 不论离不离婚 男方为实际出钱者 房子亦为男方的
当然 出钱的时候每一笔款项要很清楚的显示为支付房贷才行
空同持有 (原PO93%持有 + 女方7%持有) 真正的意义是:
你不能随便卖出也不能抢夺她7%的权力 在这部分男方强势跟搞不清楚状况显而易见
买卖房子是大事 请仔细处理 不要幻想都是自己吃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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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现况,交往8年,半年内有计画结婚,但是还没有明订的
: 日期,但是因为现在讨论婚后要租房还是买房起了争执。
: 女友:26岁,年收约45W,存款30-50W,工作算稳定,台中人,因为我的关系现居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里附近,我和我家里帮他分担3500,水电自
: 付。一年保险约2W。
: 我 :28岁,年收约60W,存款80W,科技业,与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资ETF和其他
: 绩优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赚价差。
: 我父母:公务人员准备退休,经济无虑,有意提供1000W-1200W给我们当房子头期款
: ,剩下的我们再贷款即可(预计贷款500W-750W),买三房两厅的房子,或视
: 情况而定。
: 现况:
: 女友原本很反对贷款买房,因为他个性保守,觉得贷款就是欠钱,钱都放定存
: 但后来听到我父母愿意帮忙头期款的部分,也愿意听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们婚
: 后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个人约需负担6000元(这金额她同意),但是考虑假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学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间,加上我们对住的要求比较龟毛,一个
: 人6000元的预算也只会也更多,所以房贷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个6000就当
: 作付房租,因为我们不买房,你也要出这个钱,但是房子不会留下来,那你还倒不
: 如把这个钱拿来付房贷,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吗?
: 本来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讲到房子要登记在我这边,一切争执就开始了,他
: 说他恨台北,说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觉得我强势,站上风,说不想结
: 婚,恨台北。后来我和她说必须要考虑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经出了头期款1000W了,
: 当然希望房子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但她还是无法接受。
: 最后我让步到,可以在婚前协议书里提到,假如真的不幸离婚了,这每个月给我
: 的6000元因为汇款都有纪录,我可以无条件还给他,我觉得这样他已经占尽优势了,
: 但是我女友还是很不满,说之后房子增值了,他什么都没有,觉得都是我在做决定;
: 后来我让步说,我可以和我爸妈讨论看看,假如20年后付完房贷,房子可以变成共
: 同持有(婚前协议书里载明),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妥协,说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
: 想拿,说哪天离婚了会把他赶出去(之前有一次吵得很凶,很无理取闹,真的有说出
: 叫他滚回台中的话,但是也是气话,我更本没有那个意思,事后也道歉)
: 但是我女友还是紧咬著说不想结婚了,觉得婚姻都是假的,会结婚就会离婚,说要
: 自己住......他要回台中......
: 各位,我真的已经退无可退了....房子我爸妈已经帮忙出头期款,房贷大部分也是我在
: 付,还要我把房子登记在她名下,该恨的应该是我吧!
: 后来我就和她说房子要登记在你名下也可以,那就房贷和头期款一人一半,结果他就说
: 她没钱,已经不想和我住了。
: http://i.imgur.com/owtwo9W.png
: http://i.imgur.com/SfLfUeT.png
: 求助
作者: sunnycatt (.....)   2015-12-14 08:08:00
推!
作者: missfish (鱼鱼鱼)   2015-12-14 08:50:00
推这篇回文比较客观
作者: kenyin   2015-12-14 08:53:00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4 08:55:00
增值没有该是谁的,要分配,只不过按持有比例算法不同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是无效的....
作者: loveron (荣恩太太)   2015-12-14 08:56:00
推XDD好好笑。两个人都怪怪的
作者: kokonoe (人不在)   2015-12-14 09:11:00
房子不是自住?怎么一直算增值?为这种不知有没有的东西吵架真的满妙的、人与人间的信任呢?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12-14 09:17:00
还没结婚就在提离婚 谁跟你结这篇好好笑XD
作者: cabessa (无)   2015-12-14 09:34:00
"空同持有"是什么意思?一开始以为打错,但出现两次都一样google后也没资讯..... @@a
楼主: AppleCDa (苹果西打)   2015-12-14 09:39:00
因为是共同持有 我写错字了(已出门只能等回家改)its补充一下 增值也有比例 并非全女方(7%怎可能拿走全部)
作者: vcaio (* ̄﹏ ̄*)   2015-12-14 09:43:00
推 这篇算得很清楚
作者: IrisXIII (噜噜叭叭爱装可爱)   2015-12-14 09:58:00
真要这样算要不要顺便算租金然后依比例分给出资的三方
作者: xuan1105 (阿露比)   2015-12-14 12:00:00
ㄊㄨㄟ推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热开水)   2015-12-14 12:38:00
女方在意有没有份可以拿吧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2-14 12:41:00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2-14 12:42:00
一直想离婚的分配 到底是有多想离婚啦= =
作者: otina (otina)   2015-12-14 13:31:00
原波先提要女方分担,起头开始算清楚就不要怪女生也算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12-14 15:15:00
对一个吵架想把人赶出去的对象 真的是该多想想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12-14 16:16:00
要买出去增值才有意义 还没结婚还没买房一直想着要离婚要卖屋实在没有意思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5-12-14 16:22:00
推这篇
作者: super10000 (超级无聊)   2015-12-14 16:25:00
婚前婚后财产,分配不同,非你说的这么单纯还是请问一下律师,给人错误观念误人一生,担待不起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5-12-14 22:28:00
男方实际出钱,不等于房子是男方的!法律观念厘清一下,之后诉讼男方也只能请求返还支付房贷金钱,而非主张亦为房屋所有权人…
作者: hahalulu (halu)   2015-12-15 01:35:00
话说两人对彼此这样计较跟算计也不信任,这样还要结婚?
作者: lemon7242 (柠檬酸)   2015-12-15 11:57:00
这篇这样计算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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