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婚后房子登记与房贷问题

楼主: ttnez (^^)   2015-12-14 01:39:23
※ 引述《jjane2008tw (jane)》之铭言:
: 先说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现况,交往8年,半年内有计画结婚,但是还没有明订的
: 日期,但是因为现在讨论婚后要租房还是买房起了争执。
: 女友:26岁,年收约45W,存款30-50W,工作算稳定,台中人,因为我的关系现居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里附近,我和我家里帮他分担3500,水电自
: 付。一年保险约2W。
: 我 :28岁,年收约60W,存款80W,科技业,与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资ETF和其他
: 绩优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赚价差。
: 我父母:公务人员准备退休,经济无虑,有意提供1000W-1200W给我们当房子头期款
: ,剩下的我们再贷款即可(预计贷款500W-750W),买三房两厅的房子,或视
: 情况而定。
以你的状况不要让老婆出房贷免得她意见一堆。
1200头期款,买2000万的房子,每年交贷款约50万
房子出租不要自住(免得老婆说你会把她赶出去)
租金收30万,自己再出20万这样房贷就cover过去了。
用你剩下的钱和老婆一起去租房子。这样就不怕你赶她出去了。
: 现况:
: 女友原本很反对贷款买房,因为他个性保守,觉得贷款就是欠钱,钱都放定存
: 但后来听到我父母愿意帮忙头期款的部分,也愿意听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们婚
: 后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个人约需负担6000元(这金额她同意),但是考虑假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学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间,加上我们对住的要求比较龟毛,一个
: 人6000元的预算也只会也更多,所以房贷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个6000就当
: 作付房租,因为我们不买房,你也要出这个钱,但是房子不会留下来,那你还倒不
: 如把这个钱拿来付房贷,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吗?
蛮合理的...你是房东,她是房客。月付6000可以住2000万的房子蛮不错的。
: 本来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讲到房子要登记在我这边,一切争执就开始了,他
: 说他恨台北,说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觉得我强势,站上风,说不想结
: 婚,恨台北。后来我和她说必须要考虑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经出了头期款1000W了,
: 当然希望房子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但她还是无法接受。
如果为了你留在台北很委屈,放她回台中吧...
如果很恨台北,给她一间台北的房子她就不恨了吗??
好奇怪的逻辑...
占上风!!?? 公婆出1200万买房子让妳住,原po占上风??
那很简单,让她爸出1200万帮她买房子让你们住,
让她占上风好了!!
: 最后我让步到,可以在婚前协议书里提到,假如真的不幸离婚了,这每个月给我
: 的6000元因为汇款都有纪录,我可以无条件还给他,我觉得这样他已经占尽优势了,
: 但是我女友还是很不满,说之后房子增值了,他什么都没有,觉得都是我在做决定;
: 后来我让步说,我可以和我爸妈讨论看看,假如20年后付完房贷,房子可以变成共
: 同持有(婚前协议书里载明),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妥协,说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
: 想拿,说哪天离婚了会把他赶出去(之前有一次吵得很凶,很无理取闹,真的有说出
: 叫他滚回台中的话,但是也是气话,我更本没有那个意思,事后也道歉)
蛮无言的,有房子住就不错了,还说..什么都没有,都是原po在做决定。
请她爸出钱让她来做决定顺便赚增值啦!!
帮帮忙...还没结婚就把你的当成她的!!
其实她看远一点,就算是婚前财产,你们婚后如果你先走一步
房子还不是变成她的...
除非预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父母、兄弟姐妹),毕竟爸妈出的钱还是留给自己人。
其实离婚了 不用赶也该自己离开吧!!又不是她的房子...
叫她滚回台中这个就是你的不对,
台北又不是你的,她爱待就待轮不到你赶她走。
: 但是我女友还是紧咬著说不想结婚了,觉得婚姻都是假的,会结婚就会离婚,说要
: 自己住......他要回台中......
那看你要不要跟她去台中啊~~ 不结当男女朋友也不错啊~~
否则,就只好放生了...让她自己回台中吧...
老婆再找过吧~~ 反正你们都还年轻!!
: 各位,我真的已经退无可退了....房子我爸妈已经帮忙出头期款,房贷大部分也是我在
: 付,还要我把房子登记在她名下,该恨的应该是我吧!
根本不用考虑,若是我女朋友要求房子过户给她才嫁,
那我一定祝她好运,慢走不送。
: 后来我就和她说房子要登记在你名下也可以,那就房贷和头期款一人一半,结果他就说
: 她没钱,已经不想和我住了。
: http://i.imgur.com/owtwo9W.png
: http://i.imgur.com/SfLfUeT.png
: 求助
我觉得她也算蛮不错的,虽然没有钱可以决定买房子的事。
但她可以决定和原po分手,不用花钱!!
蛮有骨气的,就让她回台中吧~~不要耽误她了~~
怎么有一种她只是想跟你分手的感觉呢??
原po请放宽心,想走什么都可以是理由
公婆出钱付头期还要走,她是心意已决啦~~
我只听过男生没房子不嫁,没听过有房子反而不嫁的(是我孤陋寡闻)
作者: IrisXIII (噜噜叭叭爱装可爱)   2015-12-14 01:56:00
推这篇,房子登记女生名字就不恨台北了,说到底都是钱
作者: siahlin (万言万当,不如一默)   2015-12-14 01:57:00
推 “不要把安全感建立在别人的钱上”!!太有道理了!!!
作者: YAMABUTA (年纪大了就忘记暱称这事)   2015-12-14 01:58:00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5-12-14 02:09:00
推!!"不要把安全感建立在钱上"
作者: gaudi (^__^)   2015-12-14 02:20:00
租屋男方应该不愿意吧,毕竟父母愿意出千万头期款了我是建议可以台北台中各买一间,1200万头期款,一千买台北2百买台中,个登记在你和女友名下,贷款各自负担,当然台中的房子要找便宜的,女友负担得起一个月贷款金额的台中那间就出租,租金拿来当你女友负担台中部分房贷,这下你女友应该有种赚到的FEELING,也不用恨和钻牛角尖了男方的损失也不大啦,如果真的那么想娶,200万台中房子头期款男方就当聘金囉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5-12-14 02:25:00
不同意楼上做法,那是男方爸妈的钱不是男方的钱
作者: gaudi (^__^)   2015-12-14 02:27:00
反正是要给男方了,就想成是娶女方的聘金不就好了,反正真要2百万聘金的话,以男方现在的存款,本来这笔也是爸妈来出,而且以投资观点来想,多个房产没啥不好,另类思考啦提供男方思考看看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5-12-14 02:28:00
爸妈给儿子钱,是保障儿子,一定不是保障媳妇的,我想他爸妈应该会反对
作者: gaudi (^__^)   2015-12-14 02:29:00
就看男方怎么去沟通囉,不然就是在一间房子有两个人都想登记的死结里打转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5-12-14 02:29:00
而且应该听到两百聘金会缩回去觉得都不要拿钱自己打拼吧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12-14 02:41:00
你负责房子,老婆负责生活费 呵呵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14 02:49:00
为什么很多女生都有房子=安全感的想法呢...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5-12-14 02:50:00
回楼上,可能是男人跑了至少还有房子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14 02:55:00
那女的跑了怎么办...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5-12-14 02:57:00
其实看了对话,真心觉得女方不想买房子,然后男方一直要人接受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14 02:58:00
她本来就不想买,但后来气成这样好扯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5-12-14 02:58:00
所以才有有房子反而不结了的问题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5-12-14 03:00:00
症结点应该是态度,房子只是导火线然后男方不懂还觉得女方怎么突然这样....“登记男方名字就爆炸”应该不是只有要在女方名下这个解吧?
作者: piging22 (把握当下)   2015-12-14 03:56:00
200万聘金是怎么回事 嫁女儿还是卖女儿
作者: vyv726 (喵猪喵喵喵)   2015-12-14 03:58:00
女的没要嫁也没要一起住吧,他们是在谈分手只是男的不懂。要钱要房子那边的对话比较像气话而且不打算沟通了
作者: ssblackbaby (最近总是瞎忙)   2015-12-14 04:15:00
赞成男的不懂,女方其实不是真的要房子,是想分手在说气话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伪))   2015-12-14 07:01:00
推有房就不恨台北了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2-14 07:06:00
恨台北倒底是恨哪一部份 有点好笑...
作者: GucciMe (Fashion adapter)   2015-12-14 07:24:00
推你这篇!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2-14 07:53:00
推这篇
作者: tinaminikimo (Nana)   2015-12-14 08:18:00
推!!!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12-14 08:48:00
推 “不要把安全感建立在别人的钱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4 08:50:00
其实..会算剩余财产的话,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没差....现在女生会去吵登记名字的大多都是不太会算这个若在男方名下有一千万房产,婚后增值五百万,女方完全不出钱,离婚后一样可以要250万.....现在法律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但很多人还是借鉴上一代的悲剧搞不清楚现况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热开水)   2015-12-14 08:55:00
很恨台北,可是给了他一间台北房子就不恨了这是什么逻辑= =都交往八年了男方应该早就清楚了解女方对钱的观念吧
作者: GucciMe (Fashion adapter)   2015-12-14 08:59:00
楼上不一定喔!我也算个案例 ...XD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热开水)   2015-12-14 09:04:00
是双方伪装的太完美还是双方都在逃避这方面问题啊XD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12-14 09:05:00
结个婚就要把房子送给女生,难怪台湾结婚率会下降
作者: cchien1226 (看看就好)   2015-12-14 09:11:00
作者: heureuxsou (heureux)   2015-12-14 09:16:00
作者: gosee (哈囉)   2015-12-14 09:18:00
推这篇 这种问题屡见不鲜 反过来就知道了
作者: afria (阿法)   2015-12-14 09:28:00
推。
作者: sexymuse (偏不说)   2015-12-14 09:30:00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2-14 09:31:00
我家也是男人出房贷女人出生活费 有时候生活费还比房贷出的多 但是没有人在计较这个 因为根本不打算离婚 到底是什么样的观念需要老是想到未来离婚.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12-14 09:32:00
还没结婚就谈到离婚真的奇葩
作者: feether   2015-12-14 09:38:00
整串讨论文最正常的一篇,前面一堆护航真的看不下去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云起时)   2015-12-14 09:44:00
推!
作者: esaka (disillusion)   2015-12-14 10:08:00
推这篇
作者: z010529 (˙_˙/)   2015-12-14 10:23:00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5-12-14 10:28:00
不同意gaudi 男方父母为什么要帮女方出头期款,女方有值200万聘金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5-12-14 10:53:00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5-12-14 11:02:00
某楼搞清处状况阿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5-12-14 11:15:00
真的没几个人注意到 原po出房贷 原po老婆出生活费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5-12-14 11:29:00
推这篇
作者: hollowable (David Guetta)   2015-12-14 11:36:00
作者: monologist (不要跟猪打架)   2015-12-14 11:55:00
就算出生活费能住到2000万的房子也是赚到啊...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5-12-14 11:57:00
老实说... 原po爸妈愿意替儿子女友负担部分房租还有办法拿出一千万来买房给儿子儿媳住然后这女的还要计较每月六千块.... 好像不太聪明....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4 12:04:00
拿人手短,我觉得有些因素恐怕已累积好多年了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2-14 12:18:00
女方其实现在就已经拿男方的钱好一阵子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4 13:19:00
住套房,男方帮出个5000就可以在吵架时说出要人滚回台中的
作者: swatchcat (~( ̄▽ ̄)~)   2015-12-14 13:20:00
推。这么不想就放分手阿,自己也有骨气点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4 13:20:00
话,那以后女方只付6000住2000万的房子...
作者: curaredomgl   2015-12-14 13:29:00
推D大算剩余财产,以及这篇的"不要把安全感建立在别人的钱上"。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5-12-14 13:51:00
Cecilia,因为女方没有出生活费所以没有人注意到,好想知道你从哪里看到有说女方要负担生活费喔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14 13:54:00
我也想知道哪里有说女方要出生活费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5-12-14 14:59:00
推这篇逻辑
作者: kiki41052 (缇)   2015-12-14 15:03:00
- - 原po推文有说6000就是生活费 只是名目叫房租才会有汇款纪录 也对女方较有保障
作者: celia0302 (纯真的勇气)   2015-12-14 15:41:00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5-12-14 15:59:00
我负责房子,我老婆负责生活费(她不够的还是我出)倒数第二段我是指这篇的原po 不是说原原po喔...
作者: anita231700 (你不懂我的心)   2015-12-14 16:03:00
推这篇,不要把安全感建立在别人出的钱身上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12-14 17:02:00
推这篇,不过我还是觉得放生女方比较快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5-12-14 17:53:00
没别的意思 你们夫妻协调好就行了 我只是在说婚姻板很常在意公不公平 却没注意到这点出房贷银行有记录 出生活费则无 再者房子是你名下老婆也等于间接帮你出了房贷 但却没半点持分不过老话一句 你们夫妻协调好就好 每个家庭认知不同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5-12-14 19:11:00
大推这篇,不过要注意到还是有战将想试图带风向,相当恶心的嘴脸
作者: sunnyborage (阳光琉璃苣)   2015-12-14 19:37:00
推。不觉得女生真心想分,只是男生之前可能满疼她,她觉得说要分手男方就会让步。
作者: JustCathy (Ping)   2015-12-14 20:20:00
推这篇
作者: gekkou (X 1106)   2015-12-14 20:23:00
推你的想法
作者: peiten (珮)   2015-12-14 20:49:00
红的明显,TT大,你们现在住的房子如果是你的名字,你先走的话,房子叫遗产,你老婆是可以分到的,如果你把房子遗赠给弟弟儿子,可能会有侵害特留分的问题喔~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5-12-14 21:18:00
死前先赠与给家人没有特留份的问题喔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12-14 21:38:00
红明显,为什么你死了要把房子留给你弟的小孩?如果我挂了,当然是留给我的小孩啊!!!
楼主: ttnez (^^)   2015-12-14 21:51:00
因为我们不生小孩啊!!!老婆不想生,我也蛮支持的。两个人自由自在 ^^
作者: blockcat (方块猫)   2015-12-14 22:02:00
所以你老婆不生小还,就不能分你不动产遗产的意思那你爸妈干嘛不登记他们的名字就好了?还是用你老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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