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恼] 可怜的公婆与二嫂

楼主: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3-10-30 08:51:31
※ 引述《Pocketsun ()》之铭言:
: 与闪妈有些不同理解,简单交换一下意见。
: 片言折狱诚属困难,再不清楚当事人亲族间互动情形的前提下,因单方说法便严词
: 批判二嫂的行径可能有失公允。从现有的资讯看来,我想我们顶多可说二嫂要求房
: 屋过户的举动不够聪明,更多的批评可能就不再是以善意理解来他人的行为了。
: 若真能同理二嫂母亲惜子的拳拳之心,那应该不能忽略原文提及公婆本即计画给诸
: 儿一人一栋房子。二哥去世后,他的三名子女于公婆百年后本即有代位继承之权,
: 若依公婆原本的计画,二嫂认为她的孩子可以保有一栋房子,的确不是什么无中生
: 有的非分之想;再者,公婆早已把一房过户予么儿,且依原文所述,此过户应非属
: 民法第1173条所述“继承人中有在继承开始前因结婚、分居或营业,已从被继承人
: 受有财产之赠与”之情形,换句话说,将来公婆百年后,么儿已取得的房子自然毋
: 须“于遗产分割时,由该继承人之应继分中扣除”。在公婆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么
: 儿依法是可以对-本来依公婆计画原应分给二哥的-另外一栋房屋有所主张(因为
: 该房为遗产,但么儿已取得的房屋却不是遗产)。
: 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二嫂会担心自己小孩以后是不是还能取得一栋房子是可以理解
: 的,尽管要求的手法上有些不近乎情理,但也还算情有可原。老实说,二嫂想搬出
: 去的个中原委,我们外人也许难以得知,不过在接获小叔的短信后,二嫂也表明不
: 希望家人再说她打房子的主意,看来二嫂也并不真的多觊觎这栋房子。今天公婆拒
: 绝遗产的先与(民法1173条参照)的确合情合理,惟我只希望善良的小叔一家将来于
: 公婆百年后不要因为计较二嫂现在的行为,而忘了二嫂的子女也是合法的继承人(
: 在遗产分割时也不会忘了当年一儿一屋的分配计画)。
: 因此,在嫌恶二嫂所做所为不合乎情理前,若能站在她的立场想想,发现那些不合
: 常理的作为背后也许还有若干道理,可能会比较容易克服自己心里的不快。所以我
: 以为不是为二嫂说句话的人都是圣人,而只是愿意用较慈善的方式理解二嫂的举措
: 而已。
: 除此之外,闪妈给原po的建议我都赞成。
我要为“严词批判”这一点做一些辩护......
应该说,我可以理解她的想法,甚而理解她的作法,
也觉得这间房子在公婆百年之后该属于二房,
也提出公婆可以预立遗嘱以安她的心,
也说了或许三房可以先立个字据让二嫂安心,
但是我不认同她的方式。
不过这些都在理,可是若扯到情就会扯不清了,
而在理清这些脉络时,自然会以较为冷酷的思维模式去看待。
但不代表我对这位女子没有同情。
可是我也说了,那是因为我为旁观者,而且事情跟我无关。
加上思维模式不同,接受的文化背景不同,
所以我的观念是在儿女无法去要求父母对自己保证什么,
更不用说对孙辈保证什么下做出的评论。
慈母之心可以理解,但是公婆的父母心情似乎就较少人同情。
白发人送黑发人比较丧夫,还是一个已经貌合神离的夫婿而言,
我即便用较为慈善的眼光去看待二嫂,
(例如:她的想法可以理解,因为爸妈当时有说过。
或是她可能也把自己当女儿,或是害怕跟公婆之间的连结没有之类的)
也无法让我有办法去认同她的处置方式。
这件事情真的不能定调在孤母寡子生活无依上,
毕竟他们现在在婆家生活得好好的,也没有人来赶他们走,
即便得到房子,除非他们把房子卖掉或贷款,否则也没有什么实质利益,
定调在争产上是我看到的事情的本质,
中间这位女子的纠结与怨愤,不在我想讨论的状况之列。
而说到片言折狱嘛......我自认是没有太过的言词啦!(摸摸头)
其实我想是因为我站的立场是在相对“不同情”二嫂的这一方,
我比较“同情”的是刚丧子的公婆,儿子才过世一个多月就要应付这个状况,
(讲坦白话我觉得他们的悲痛应该比二嫂深很多)
加上我认为公婆本来就想把房子分给二房,二嫂真是过于急迫。
现在不争,就表示以后拿不到了吗?非得要在这个时间点用这么决裂的方式争吗?
或许P大或其他有些版友把我当成一个代表,
所有对二嫂不利或苛责的言论都归在我的言论下了......
但除了她无理的部分,其他部分我是没有多做批评的。
先这样,等下需出门。^^
作者: penny55 (-3-)   0000-00-00 00:00:00
二房三房是说同一丈夫的妾排行吧@@?
作者: uwmtsa (补刀)   0000-00-00 00:00:00
我也在想跟一楼同样的问题....
楼主: brillante (相思花瓣)   0000-00-00 00:00:00
妾室是没有“房”可称的,他们生的子女虽则是庶子女
楼主: brillante (相思花瓣)   0000-00-00 00:00:00
但都只能称嫡母为妈妈。能够称房的都是嫡系吧。这是我的理解。
楼主: brillante (相思花瓣)   0000-00-00 00:00:00
但现在电视啦之类的都好像称妾室生的为二房三房了......
作者: Pocketsun   0000-00-00 00:00:00
严词批判说的不是妳啦!误会!
作者: uwmtsa (补刀)   0000-00-00 00:00:00
作者: caroline4247   0000-00-00 00:00:00
公婆丧子之痛值得同情,但二嫂也蛮惨的,要抚养三幼子
作者: caroline4247   0000-00-00 00:00:00
因我爸早逝,妈妈抚养四个兄弟姊妹长大,过程辛酸
作者: caroline4247   0000-00-00 00:00:00
可以感同身受,但我们长大很孝顺阿嬷!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0000-00-00 00:00:00
我家的状况是我父亲帮我兄弟买房出了头期款,他跟我说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0000-00-00 00:00:00
将来他怎样了会先扣掉等同兄弟头期款那份给我,然后大家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0000-00-00 00:00:00
分剩下的。我会不会担心爸爸最后剩得不够我那份?不会。
作者: ling1010   0000-00-00 00:00:00
timing问题+1~二嫂很傻,家人都这么帮忙了,不会见死不救.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0000-00-00 00:00:00
就算他最后花光他的钱那是他长寿,这样很好。
作者: hsuehhm   0000-00-00 00:00:00
幸运夫人,那是妳幸运,如果妳有经济压力,大概很难看淡吧
作者: uwmtsa (补刀)   0000-00-00 00:00:00
ladyluck没有丧夫养三子的压力吧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0000-00-00 00:00:00
啊是有人逼她嫁毒虫又生一堆吗?
作者: masayori (玛莎马杀)   0000-00-00 00:00:00
人家先生当年也是好老公好爸爸,楼上可以不要这样吗=_=...
作者: hsuehhm   0000-00-00 00:00:00
小孩生了又不能塞回去 如果是现在 很多妈妈早块陶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是说 房子又不可能卖了变现 争产只是伤感情又坏身教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我是觉得看有没有好听的话术点醒2嫂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其实2嫂的小孩都很大了 可以帮忙彼此砥砺的年纪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母子四人好好过日子 10年后会成为佳话还是闲话 争与不争
作者: hsuehhm   0000-00-00 00:00:00
二嫂不是争产变现过日子用 而是希望确保未来小孩的继承权
作者: hsuehhm   0000-00-00 00:00:00
我是觉得从原原波给二嫂的回应可看出想法,说明该负责都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去争继承权没有意义阿 争到了房子还是不可能卖也不可能出租收现金 就是得住一大家子的地方
作者: hsuehhm   0000-00-00 00:00:00
负责(所以仍有权利继承?),又说现在不适合谈(先拖过去再说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0000-00-00 00:00:00
争到了就能卖了,为何不能卖,跟大哥一样
作者: hsuehhm   0000-00-00 00:00:00
难怪二嫂看了没消气,想像空间更大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他想不开的就是这点 争与不争其实都不会改变现况 住一起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0000-00-00 00:00:00
卖了换便宜房或租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倘若2嫂是以变现心态争房 身教不好10年后就变成是闲话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你误会了 二嫂真正在防的人 其实不是公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这一家子小孩爸爸身教已差 妈妈又无能坚强 哀伤的故事只会继续说下去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等到下一代都长大了 二嫂如果又有自己的生活房子非常有可能就不再是二房的了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至于谈到这房子‘本来就不属于谁’那我就只好呵呵以对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那么又有什么 把孩子教得争气点阿 不就是自己要先争气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0000-00-00 00:00:00
没养老人还有脸要房 我也只能呵呵 人不要脸真是天下无敌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也是 对国家没有贡献的人 也应该没有资格要求社会福利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我想二嫂并不是不想养长辈的 嫁这样的老公已经衰透了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能够待到此时此刻不抛家弃子 对她我实在无从苛责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如果一切按理 三栋房子都归三房也不为过
作者: uwmtsa (补刀)   0000-00-00 00:00:00
恭喜三嫂发文洗脑成功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三嫂或许根本也没理出头绪 其实对幼儿的同情与照顾没少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只是此一时彼一时 等小孩都长大了 届时的想法又很难讲二嫂现在可能松一口气 自己的人生终于可有不同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所以想尽快把婆家那边尘埃落定 才有此提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如果我是三嫂 我一定鼓吹公婆将房子过户给二房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理由有二 一是二嫂并不像会拿到就卖掉的人 不然早跑了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二是如果房子过户以后 对于二房幼子的照顾责任会减轻
作者: buttercrab   0000-00-00 00:00:00
当然前提就是 我对那个房子无觊觎之心...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房子不过户是老人家手上有家底的安心感 40岁去跟70岁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0000-00-00 00:00:00
就算理字上站得住脚 情字上又该疼惜谁多
作者: happyennovy (喵)   0000-00-00 00:00:00
推 处境令人同情但是作法无法让人认同
作者: drama (林月如)   0000-00-00 00:00:00
老实说我不同情公婆,因为这个儿子的一生..要说父母都没责任我很难相信:P
作者: drama (林月如)   0000-00-00 00:00:00
所以我觉得二嫂争的就是这些情绪的归处吧,本来金盆洗手的好爸爸丈夫因为喝药酒变成酗酒成性,公婆还希望孩子不要讨厌爸爸....唉唉,不要说我脑补,短短几行好多问题的感觉啊
作者: drama (林月如)   0000-00-00 00:00:00
不过我还是觉得三房凑什么热闹啊,要知道很多兄弟阋墙,大多是因为老婆在背后叼念的关系啊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推butter大&drama,慈母败儿的例子不在少数,不该把全部过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错都推给二嫂识人不清嫁错郎,这中间没有其他亲情纠葛吗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儿子整天在家里酗酒让媳妇出去工作养家,是我早就把他踢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出去了! 二嫂也许想老公死了可以解脱过自己人生了,但又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怕离开后公婆允诺要给孩子们的房子会有变量
作者: drama (林月如)   0000-00-00 00:00:00
当然怕囉,如果房子有五间,五个孙儿一人一间就不怕XD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虽然在这时间点提出一般人无法认同,但也许是老公死后积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了10几年的委屈都一涌而上才会跟公婆提出这样的想法
作者: hana10505 (...无言)   0000-00-00 00:00:00
我还是觉得原原po的角色在此事上不应该发言甚至是传短信
作者: happyennovy (喵)   0000-00-00 00:00:00
把责任推给老父母教养不当, 所以应该要回馈媳妇也太奇怪了XD 我是那种觉得有本事自己赚的, 不过原PO应该让
作者: happyennovy (喵)   0000-00-00 00:00:00
公婆自己去处理, 照下面的回文房子过户给二房对三房也不太公平啊~ 市值差太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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