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争千万遗产 薇薇安女经纪人声明:我(略)

楼主: smallwolf89 (昭の狼)   2017-11-16 18:39:12
星座专家薇薇安(陈佳瑛)去年11月因乳癌去世,日前爆出她的同性经纪人Nemo(张秀芬),为了其留下的千万遗产,与薇薇安父亲、声宝总经理陈连春对簿公堂,也因此爆出两人同志情,Nemo提出自己与薇薇安交往、共同生活10年的相关证据,证明彼此是“相偎依的情侣”,今更发声明,曝光薇薇安的最后遗言。
薇薇安同性伴侣争产首开庭 法官建议打家事诉讼
去年薇薇安告别式上,Nemo泪崩为她“捧斗”,本以为只是伙伴情深,然日前却爆出她以薇薇安“同性伴侣”的身分,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具状控告陈家父母,主张薇薇安生前的存款、版税及房产等,是两人相伴16年所共同奋斗而来,但都登记在薇薇安名下,而两人是同居共财的同居配偶关系,然却因民法不受法律明确保护权益,因而无法参与其财产分配,薇薇安身后留下之遗产全数由她的父母继承,故Nemo要求陈连春以“清偿债务”名义给付遗产。
然今下午2点开庭,法官表示本案不适用“同性伴侣”类推财产适用等法律关系,也在现场的Nemo不愿受访,事后委任律师发布纸本声明,公开表示自己是“佳瑛16年的亲密伴侣”,沉痛表示薇薇安走后近1年,她在生活与心情上承受极大的痛苦,除了难过失去另一半,“我也被迫搬离我们共同居住的家,而我曾以为那会是我跟佳瑛白头偕老的地方”。
Nemo表示在薇薇安将病逝的时刻,只有她在身旁,薇薇安留下最后遗言:“对不起,我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了,我多希望能陪你更久一点”,且陈连春也在女儿抗癌过程中,不只一次承诺“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没想到女友的爸爸却认为“我只是贪恋他的钱财,这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人格羞辱”,最后竟得跟陈爸爸上法庭索讨两人共同赚得的家产,“这应该是佳瑛和我从没想过的结局”。
声明全文: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我是Nemo,薇薇安(佳瑛)的经纪人,也是佳瑛16年的亲密伴侣。
2014年8月19日,医生宣告佳瑛得了癌症,我们开始了两年多对抗病魔的日子,笃信佛教的佳瑛深信我们终将等到奇蹟,但很遗憾,奇蹟没有发生,在佳瑛2016年11月30日辞世时,当时身边只有我一个人,她对我说:“对不起,我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了,我多希望能陪你更久一点。”
佳瑛走后的这近一年来,我在生活上与心情上都承受极大的痛苦,除了忧伤佳瑛的逝去,我也被迫搬离我们共同居住的家,而我曾以为那会是我跟佳瑛白头偕老的地方。
佳瑛住院时,我们曾讨论过如果她真的过世该怎么办?她虽然抗拒这个话题,但她相信她的父亲会善待我,不会卖掉我们的家。她父亲也在佳瑛生病期间不止一次的跟我说:“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
佳瑛说如果她的父亲真的卖掉我们的房子,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他,因此,佳瑛没有留下遗书,而噩梦就在佳瑛走后开始。我和佳瑛的父亲为了房子的事情协商多次,很遗憾,我没能守住我们的家,佳瑛的父亲拒绝承认那是我们共同所有,也拒绝正视我俩的伴侣关系,虽然他以为他已宽容对我(一个女儿的助理),但对我来说,身为佳瑛相伴16年的伴侣,他认为我只是贪恋他的钱财,这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人格羞辱。
和佳瑛的父亲对簿公堂,索回我和佳瑛共同打拼存下的家产,这应该是佳瑛和我从没想过的结局。佳瑛因为工作性质和个性,从不愿让人知道我俩的关系。在外,我就是经纪人;在内,我们才是相偎依的情侣。虽然知道一但诉诸法律,就有可能将我俩的关系置于公众,但我在一无所有与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只能做我最不愿意做的决定:拿回属于我的财产和尊严。
我了解我的处境有可能再次提醒社会同性伴侣缺乏婚姻保障下的艰难处境,但顾虑到佳瑛想保留住她生前在世人眼中的形象,我与律师商量,希望案件不要曝光于媒体,我们也一直没有对外主动发布任何讯息。无奈不知何故,还是惊扰了各位,我甚感惶恐,仅能将事情始末简单交代。
我十多年来和佳瑛一起工作,名义上我虽受雇于佳瑛成立的“薇冠有限公司”,但就像许多夫妻共同打拼事业,我并未实际支领报酬,而是在2006年把我们共同所赚的一起买下共同居住的房子,当时我们的存款不够,我还向家人借了一笔钱当作房子的头期款。佳瑛没有安全感,又不想让人猜测我俩关系,因此虽然房子是两人的钱买的,却只登记在佳瑛一人名下。
在佳瑛父亲迫我离开房子后和律师讨论,我决定向佳瑛的继承人,也就是佳瑛的父母要求返还这多年来的工作所得,虽然留住我俩家的机会已经渺茫,但至少,不要让我落得一无所有。
我不是个擅长在镜头前表达自己的人,盼能用这信件表达心声,期望媒体朋友见谅,也诚挚感谢大家的关心。
原新闻连结:https://goo.gl/c2cN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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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还没通过,关于遗产又有知名人士出现问题了...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7-11-18 09:01:00
怕遗嘱在生前就被对方公开而出柜吗 这样的话就算同婚立法 这种伴侣也不会去结婚吧 无解
作者: hjo44 (纤纤)   2017-11-18 12:49:00
病到这个程度还担心曝光而不是担心另一半的下半辈子吗...不知道是人太天真还是什么 整件事看起来非常不合理。
作者: milk1994   2017-11-18 17:09:00
作者: nana5205 (跑跑跑啊)   2017-11-16 18:42:00
先推
作者: hareru00 (绯)   2017-11-16 18:58:00
泪推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7-11-16 19:52:00
唉。 有时候觉得该不会有些人是担心自己未来的继承期待利益受影响,才反对同婚吧....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7-11-16 20:21:00
如果是我的话 在活着的时候就会先把房产跟部分财产转到另一半名下了 至少也要保全她没有我的未来也能过得安好
作者: montrita (小山)   2017-11-16 20:23:00
觉得难过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7-11-16 20:32:00
QQ
作者: pan0800 (pan)   2017-11-16 20:43:00
QQ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7-11-16 20:49:00
房产不是可以共同持有?
作者: lilygirl (lilygirl)   2017-11-16 21:06:00
政府存心拖,同志不要自己也消极。人生没有一定的
作者: usgsally   2017-11-16 21:17:00
唉…
作者: flae   2017-11-16 22:08:00
其实生前就应该处理好财产的事,所以这不好评论是否为真
作者: gunso (軍曹)   2017-11-16 22:47:00
听说很多子女不敢要求病重的父母立遗嘱,一来怕触霉头,二来怕被误会贪财,三来是怕被亲朋好友讲闲话。说不定这两人也有类似的顾虑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11-16 23:03:00
活着时先转也要小心处理 有过案例 #1LKPQpDq (lesbian)妹妹告钱被亡姊伴侣"盗领" 的事
作者: gogofool (傻傻)   2017-11-16 23:13:00
加油,保重,注意身体。生前移转也难免不会被告诈骗或是侵占政府别再装死了,我们安分守己工作缴税,为何要当次等公民
作者: gunso (軍曹)   2017-11-16 23:14:00
推楼上
作者: kirakaze (No.19)   2017-11-16 23:50:00
作者: cytss (cytss)   2017-11-17 0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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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7-11-17 09:26:00
看了好难过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11-17 11:45:00
得癌症到过世 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安为何不立遗嘱?
作者: petus (鲁‧南子)   2017-11-17 15:25:00
没有白纸黑字写下的,都不算数。薇薇安对自己亲人的人格及诚信太有信心,殊不知用…在“利益”面前,人类向来是经不起考验的…。众人还是在现行法律的通行范围内,清楚明白写下吧!
作者: lilygirl (lilygirl)   2017-11-17 17:27:00
出柜对部分人来说真的难到极点,也许担心立遗嘱就有关系被曝光的风险吧......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7-11-17 23:56:00
千万别天真地以为家人亲戚会善待自己的同性伴侣,在钱面前,人都是丑陋的。过来人的经验。
作者: datog (datog)   2017-11-21 07:56:00
泪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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