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院倾向订专法 也修民法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7-05-25 13:07:22
拿同性伴侣打折的法律地位去跟反同者交代;在民法里面注明同性伴侣另用专法也叫做修
民法。
行政部门真是经典!不凡!
真的别以为过了昨天就是Happily ever after.
声势不足专法随时准备好塞给你。
即便以后要再释宪又如何?政客算计的从来都是眼前的选票而已。
政院倾向订专法 也修民法
2017-05-25
自由时报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5148
〔记者李欣芳、杨国文、谢君临、林晓云/综合报导〕大法官会议宣告民法限制同婚违宪
,有关机关应于两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行政院昨表明会尽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
送立法院审议,政院虽属意另订同志专法,但未来会同步修正民法明定同性婚姻另以法律
订之,以对挺同与反同支持者都有交代。
官员:直接修民法太复杂
政院相关官员透露,处理同志婚姻平权,直接修民法太过复杂、工程过于浩大,因为民法
是一部很庞大的法典,就算只是修几条条文,就要花好几年甚至十多年的时间,因此订立
专法较为适宜。
但不少民进党立委则主张应修民法,因为订立专法就有歧视同志之嫌。但行政部门认为修
民法冲击过大,且工程浩大,订立专法较为合适,这并非歧视同志。双方意见仍待整合。
支持另立专法的法界人士说,立专法也能让同性伴侣取得等同结婚的法律地位,拥有继承
、婚姻、财产权等异性婚都有的权利,还可一并解决同性婚拥有小孩的问题;若修民法,
则要修改“人工生殖法”、“祭祀公业条例”,以及刑法通奸罪等法律,恐旷日废时。
主张修民法人士则说,直接修法才是“一步到位”,最节省司法资源,例如民法中的“夫
妻”条文,改成“配偶”就好,至于“夫妻财产制”亦可改成“配偶财产制”,没有想像
中来得复杂,估计半年内即可完成,且避开了“立专法仍属歧视”的争议。
但不管修法或立专法,法界人士多认为同性婚姻已获保障,台湾都会是亚洲第一个同性婚
姻合法化的国家。
政院:将提合理可行法案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行政院长林全已指示政院秘书长陈美伶协调法务部、内政部等
相关部会,共同参与后续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将会责成法务部以对社会最小冲击
、最大共识等原则,研议、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一位不具名法官说,为少数同性婚姻翻修民法,颠覆运行多年的家庭伦理与婚姻制度,对
社会冲击很大,政府应先让同性婚姻合法,再渐进修法,较符合保障婚姻平权精神。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5-25 13:38:00
早上有看到这篇,还真的高兴没超过一天 =_=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7-05-25 14:04:00
是那个法官啊???讲自己的法律意思还不敢具名喔.....,自己的法律意见有那么羞耻吗????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7-05-25 14:07:00
所以还是平常心就好...得继续努力。
作者: LoveJxJ (JJ)   2017-05-25 14:38:00
专法也要以是否违宪前提下订立,基本上不太可行,但还是不能松懈让专法过关呀!努力挡专法就对了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7-05-25 15:08:00
不敢具名的法官 柯柯
作者: usgsally   2017-05-25 18:15:00
全力挡专法!!!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7-05-25 19:28:00
今天跟老师聊了一下释宪里没提到子女的部分萌萌跟妣考邱也许会在这动手脚
作者: EditorL (編輯器)   2017-05-25 19:36:00
如果一步到位的话,以后选举怎么开牛肉支票zzzzz
作者: QQfat ( )   2017-05-25 22:16:00
大法官给两年时间 笑他们办不到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7-05-26 00:11:00
楼楼上多虑了 还有反歧视法及代孕法 多的是支票可开 就看各位相不相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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