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亚洲第一 释宪挺同性婚

楼主: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7-05-25 04:23:57
亚洲第一 释宪挺同性婚
限2年内修法 反同骂:末世快来了
【综合报导】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国家!大法官昨作出释字748
号解释,认为现行《民法》规定“1男1女”才能结婚,未保障同性别2人婚姻自由及平等
权,宣告《民法》相关规定“违宪”,政府应在2年内修正、制订法律,保障同婚权益,
若逾期未完成,同性2人可比照异性婚,直接向户政机关登记结婚。
挺同团体昨聚集近2万人在立院外,得知结果大爆掌声、欢声雷动,许多人当场拥吻、喜
极而泣,台湾伴侣盟昨召开记者会,祁家威出席感动表示,“这是大家努力换来的结果”
,并呼吁大家对反方要“原谅原谅再原谅”、“沟通沟通再沟通”,同时也要对上帝“感
谢感谢再感谢”,祁并指“心情雀跃万分,但想结婚也得等两年。”
未指修民法或专法
反同团体50多人昨则在司法院外怒吼“释宪无效!”也有痛哭大骂“这是什么样的鬼社会
!”知名演员李天柱受访则失望认为“歪曲背谬,末世快来了!”另“下一代幸福联盟”
昨也表示无法接受,将推动公投行动,拒绝大法官擅自定义属于人民的婚姻家庭。
大法官昨宣告《民法》亲属编相关婚姻规定违宪,点出《民法》第972条限定“男女”才
能订婚,因而结婚亦同受限;大法官认为,人民有结婚自由,包括“与何人结婚”;《宪
法》已列举指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其他
如身心障碍、性倾向等,亦属此平等权保障范围,现行规定不准同性结婚,已侵害同性的
婚姻自由与平等权。至于应增修《民法》或另立专法,大法官认为应尊重立法自由。
府:务必如期三读
这件释宪案起因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因2014年与同性欲登记结婚遭拒,打行政诉讼败诉确
定后声请释宪,另北市府户政机关依据法务部的函释,多次拒绝同性伴侣登记结婚,引发
挺同团体抗议,北市府也声请释宪,大法官将2案并案审理,今年3月在宪法法庭召开言词
辩论庭。
辩论争点包括“《民法》婚姻规定是否容许同性别2人结婚?”“若不容许,是否违反《
宪法》保障婚姻自由?”等4项,出庭的北市府代表、祁家威主张现行《民法》关于婚姻
的条文违宪,应修法纳入同性婚;法务部则主张不违宪,但可另立《同性伴侣法》等专法
保障同婚。而包括司法院长许宗力在内的14名大法官经1个多月开会讨论,经投票决定《
民法》相关规定违宪,昨天公布,14人中仅黄虹霞、吴陈镮2名大法官分别提部分不同意
见书与不同意见书。
总统蔡英文昨在脸书贴文,“这一刻是把周遭所有人看成是自己兄弟姊妹的时刻。”府秘
书长吴钊燮并开记者会,表达要求行政部门尽速提出具体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审议,务
必如期(意指两年内)完成三读。
“相爱有权在一起”
台北市长柯文哲在脸书发文表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声请释宪,就是一种促成社会
理性论辩、走向进步价值的态度。台南市长赖清德表示,大法官解释说明了“相爱的人有
权利生活在一起”。高雄市长陈菊则在脸书上表态,指“相爱是人权”,强调“坚信本于
爱及善良,必能走向进步而更加美好的价值。台湾加油。”
中国民运人士王丹昨也在脸书贴文,“这一宣告,使得台湾成为亚洲之光,人类之星”。
北市民政局长蓝世聪表示,从大法官的解释来看,既然《民法》违宪,那当然就是要修《
民法》。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则说,同情少数人的权益,但仍旧站在守护传统价值那边,
不希望修《民法》。
释宪争点vs.释宪理由摘要
◎《民法》婚姻规定是否容许同性别2人结婚?
.不许。《民法》第972条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限于1男1女
◎若不容许,是否违反《宪法》保障婚姻自由、保障平等权意旨?
.违反。人民有结婚自由;《宪法》列举指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性倾向亦属此平等权范围
◎立法创设其他非婚姻制度,如《同性伴侣法》等专法,是否符合《宪法》保障平等权及
婚姻自由意旨?
.只要符合平等权、婚姻自由的意旨,不论增修《民法》、立专法或其他方式,都属立法
自由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https://goo.gl/TFzN1l
作者: eere (孬踢)   2017-05-25 10:00:00
廖国栋继续拗,白主席都转弯了
作者: usgsally   2017-05-25 12:34:00
KMT掰掰~~~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7-05-27 00:54:00
大家都看清国民党的真面目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