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伤眼请见谅)
我是星期一去高雄大顺店办理退货,但店里坚持一定要有物品才给退款,当时有带一盒回
店里,所以真的只退一盒的钱。即使我同时带着另一次购买的收据(我退回的这盒是四月
底买的,但此份收据找不到,而另外带的收据是一月的),还是只能退回一盒的钱,他们
没看,也没收我的收据。
当场有要求是否可以退回之前购买的同款燕麦片,都被拒绝,而且也不愿意查询系统中的
购买记录。此时有位马先生,声称他是店经理(不知是否为真)一直跟我坚持,他们的政
策就是一定要有物品才能退款。
后来还是不满意好市多的处理态度,与不一致性,所以隔天(星期二)就写信给美国总公
司抱怨。昨天星期三手机就接到一通电话,是好市多跟我解释他们上面的政策就是一定要
有物品才给退款。
我不知道是否巧合,但我想相信,写信给美国总公司应该多少对台湾公司是有压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