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贪心的...
有做过房仲的一定都见识过
遇到要换屋的屋主,这时候崭露头角
买方时:公设不算钱,违建不算钱,阳台不算钱
卖方时:公司算钱,违建算钱,阳台算钱,然后无条件进位
某港湖前立委不是喊单价不变,公设不计价
可是卖他自己房子的时候通通要算钱
某痴汉不也是一样
现在的登记制度我认为是清楚标示分门别类
主建物
附属建物
公设1 2 3
过去梯间并入主建物,导致公设比减少7~10%
其他公设是消防跟无障碍法规,法定机车位造成
法规上1房会有1~3个法定机车位,而且只能放B1
还有很多设施及无障碍车位只能放B1
无障碍车位虽然是私有,可是没有行动不便停车证依法不能停
没记错建商也只能卖给有的人
只是很难管到这块
建商就会把他做位公用车位移交管委会
基本上整个B1会都是全体主户摊提
其他就是消防类公设
还有管委会使用空间
真的硬要检讨低消大概在28~31%左右,越高楼越多
目前就是3~7%车道与车位旁空间算谁的争议
这部分可以订法规,清楚图说
还是规范给谁....
至于真的实坪制
那墙壁柱子是不是要省略,那不是你的空间压
以后要扣掉墙壁跟柱子面积
总成本一样,可计价项目降低,你觉得商人会吸收不算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