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名下有继承而来公同共有的房产

楼主: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24-11-18 23:39:42
※ 引述《aretta (lr)》之铭言:
: 请教各位
: 最近认真调财产清册名下有继承祖先而来的公同共有的房子,实际上该房屋可能被亲戚?
: ,不曾住过,自己的持分也很少!但是总计面积大于央行定义40平方公尺。
: 最近想购屋,今天去银行问承办人,承办人说没遇过这种情形,要再问她长官看看?请?
: 这样还可以用新青安吗?
: 我的状况是公同共有且多人持分,也没住在里面,这样符合无自用住宅的状态吗?因为?
: 行行员说,是不是“无自用住宅”的状态,也影响到核贷成数!
: 很怕头期款比预期的多一成,目前先抓八成~
: 问题1:是否适用新青安
: 2.是否符合无自用住宅的定义
: 3.有无自救办法,如果无法贷款到8成的话
: 谢谢~
借原po 发文求解
(因为原波文章下看到原来继承者超过40平方公尺即不适用新青安,shock)
才有了这篇文章如下,因为原波是已继承,而我是即将继承….
简述:小弟2023 买入预售,原订今年底建商通知要整批跑对保了,九月以前一直都符合新青安资格
(名下无任何自用住宅,因此预售用途为自住且为第一次购买房产)
无奈计画赶不上变化,十月家人逝世突然留下乡下房产(我哭
依照持份计算会超过40平方公尺,等于继承的话会不符合新青安申贷资格
但因为继承有一年时限处理可以不急,加上最近限贷态势不想到时候跑申贷有太多意外(被拒绝新青安之类的)
解法1: 是否可以等对保贷款完下来再去继承即可(想用新青安申贷的话)
假设一年内不去办理,银行也不知道我即将有可继承的房产吧?
解法2:或者一样照跑继承,没有无敌星星新青安,但这样贷款会不会符合首购资格,容易有问题
导致到时候贷款被给软钉子卡关
附注:乡下房产有三套,因非独自继承但都由我去处理,因此目前倾向都是平分且有一年时限处理
(目前暂时不考虑赠与因为感觉赠与来赠与去很麻烦)
有点复杂但因思考后没有太确定的解法,还希望乡民赐教,谢谢
作者: silvia0615 (silvia)   2024-11-19 01:06:00
土地和房子不是半年内要继承吗?
作者: c41231717   2024-11-19 02:31:00
看起来是卖掉换钱平分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4-11-19 09:57:00
你不讲银行不会知道,甚至地政事务所人员也不知道一年内不继承会怎样吗?我怎么记得是十年内,而且十年不十年后不继承也没有损失,我意象中是这样十年没继承,地政会跳报表出来,地政公告一年再不办继承政府永久保管。只是永久保管,不是充公、没收。政府保管后,随时可以继承
楼主: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24-11-19 12:56:00
我也这样觉得,总之等贷款下来再去处理继承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4-11-19 16:28:00
跑完贷款 再来继承 然后 看你乡下要不要处理掉我是建议 问看看能不能先处理卖掉再继承税制上会比较好看继承总资产价值啦
楼主: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24-11-19 19:03:00
房子还没有继承过来应该没办法先卖吧,但目前都倾向留着不卖就是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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