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隔壁的建案即将开工。我在住户群组中看到,建商委托了一位土木技师来函通知,希望在指定的某一天早上到下午,进入我们的房子进行拍照。
但我觉得这要求不太合理。为什么是我们要请假配合他们的拍照?他们拿了建设公司的钱,而我们却要动用自己的特休来配合。
因此,我打电话给公文上的联络人,想要了解清楚这件事情的细节。我问他,如果我们无法在他们安排的时间配合,以后若有任何邻损争议,是不是会让我们的权益受损?我表示,既然他们拿了建设公司的钱,应该更有义务配合我们的时间安排。我甚至提到,如果建设公司愿意每户多出一笔钱,是否他们就能逐一协调配合?
对方听了之后显得有些不悦,说我不用这么挑剔,还说隔壁的建案完成后,我们的房价也会受益提升。他还反问,如果我只有半夜、凌晨或假日有空,难道他们要一户户去配合吗?他强调他们是第三方单位,不是服务业。
我则回应说,我只是提出事实和疑问。对方冷冷地说,如果我觉得行,那就自己去查法条。我询问法条的所在,他回答说公文上有。
于是,我查阅了法条,发现法规中要求通知应寄送双挂号。但他们选择寄限时专送,这是否合规呢?
在这样的情况下,究竟是我们应该配合他们的时间,还是他们应该配合我们?如果双方无法协调出一个合适的时间,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