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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林地变减碳额度!森林及竹林碳汇2专法通过 适用条件看分明
钜亨网记者张韶雯 台北 2024-10-29 11:31
环境部温室气体抵换专案及自愿减量专案审议会于昨 (28) 日召开第 8 次会议,通过“
加强森林经营碳汇专案”及“竹林经营碳汇专案”2 项本土自然碳汇减量方法,使事业可
依此两项减量方法执行增汇措施而取得温室气体减量额度的诱因下,进一步投入资源在加
强或改善我国既有森林、竹林经营方式,加大加速自然碳汇成效以协助达成净零排放目标
。
环境部表示,“加强森林经营”适用于湿地以外,实施以林木为主的间植、刈草、林分密
度管理、疏伐、修枝、收获及其他森林经营措施的森林,且应于执行日起 3 年内提出注
册申请。“竹林经营”适用于专案活动起始前 5 年,其土地利用状态已是竹林,且散生
竹林(如桂竹、孟宗竹)竹类占林分 50% 以上、丛生竹林(如莿竹、长枝竹)竹类占林
分 20% 以上,以及收获竹秆专案边界内的乔木,除基于森林保护之必要措施外不得伐除
。
关于如何将林 / 竹产品纳入碳汇成效,环境部表示,计算林木 / 竹制成产品后之固碳成
效,是林 / 竹业经营类型方法与过往新植造林方法最大不同之处。为保守性估算林 / 竹
产品碳汇留存量,此次通过之减量方法均对林 / 竹产品有明确分类,除不得将生命周期
较短之产品纳入计算,且针对林 / 竹产品之流向追踪,申请单位应能提供足以证明木 /
竹材收获与买卖之相关合法证明资料进行举证,并于官方认可之林 / 竹产品追溯系统登
载。
环境部指出,现已审定公开的 143 项自愿减量专案温室气体减量方法中,增加碳汇之国
内减量方法为“造林与植林碳汇专案活动”,适用于“非林地的新植造林”。本次农业部
为提供“既有森林、竹林”增汇作为之推动诱因,参酌国际间林业经营类型 (Improved
Forest Management, IFM) 作法提出减量方法草案,经由环境部邀集外部专家学者与审议
委员组成专案小组,依国内环境、技术及法规条件进行审查,期能适用于我国林业发展状
况,除供有志参与林业经营取得减量额度之事业使用外,亦有助于我国自然碳汇的增加而
促成我国实质达成净零目标。
本次通过两项减量方法将待农业部依会议决议修正完成后,由环境部正式公告于“温室气
体自愿减量暨抵换资讯平台”供各界使用。环境部也提醒,林业经营须符合相关法规规范
,且自愿减量专案之规划及执行除具有一定专业需求外,尚须投注相当的人力、资源及时
间,需审慎评估。并建议有意参与者可先进行规划、提出注册申请及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经审查通过后再执行,以求效益最大化。
心得:
IFM来了,对国内林地持有者的影响呢?静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