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binson (何时无事一身轻?)
2024-10-04 12:52:39我觉得啦要更狠一点干脆改成
单身未婚者一律不准持有房子,只能租屋
结婚者可持有房子一户,
夫妻两人共用一户。
生小孩的,未满20岁小孩可作为合法人头,
每一个小孩两户,让你有20年时间还房贷。
小孩那20岁那天成为成年人,
单身未婚者不准再持有,否则收归国有,
这样一次解决炒房 结婚率 少子化三个问题:
单身的人赶着去结婚
夫妻赶着生小孩
小孩赶着在20岁之前结婚
一直生一直生一直生
多么美妙的社会呀!
各位赶快推动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