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如题,小弟因工作换房已购第二户,以下条件,想请教各位大大第一间是否
建议出售:
第一间-本人婚前购买
新竹-2020/09交屋1200万
第二间-登记太太
外县市-2024/03 交屋 3000万
算过现金流刚好得去(第一年稍微辛苦一点),所以原本没有打算出售第一间,但近日房仲
来信询问第一间是否愿意出售,信中说第一间有机会卖3200up,至此开始天人交战,因两
年内重购退税,可以退蛮多的房地合一税,所以想询问各位前辈会建议如何操作:
1. 售出:拿满重购退税,资本利得转投其他标地。
2. 出租:继续持有抗通膨,出租补偿现金流,使用增贷投资。
PS:上网查重购退税条件,因夫妻不同人持有,土地增值税无法退税,但房地合一税可以
,如有错误麻烦指正。
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