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罪: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未遂犯罚之。
构成要件: 有造成他人进行无义务之事,
或妨害人行使权利的结果(这点很重要)
※ 引述《askey (像钥匙)》之铭言:
: 其实前面讨论不错,我是相关从业人员
: 应该可以提供一些实务有力见解供参考
: 1.租赁公证“期限届满”未搬迁才能强制执行吗?
: 3.换锁/切电子锁/断水断电是否会构成犯罪
: 机率由大到小
: 换锁=切电子锁>自己断水断电>声请台水台电断水断电(没事)
: 实务换锁很大机率会构成强制罪
: 管委会消磁,也会中,管委会应该循强制执行程序处理
所以,管委会换磁卡(等于租客手上的消磁)该怎么解?
1.传短信,传line,寄信等等,告知我即将换卡,
为免您权益受损,请记得把欠费缴清
缴清后才能拿到新卡
(权利有无受损的要件,我不是不给,是你不要的喔)
2. 他不缴也不拿卡,但靠北不能进门
传讯告知,你的权益没有受损
你每次要进社区我房东会帮你开门
只是你要等我喔(啾咪)
等一分钟,或是好几天,那就不一定了喔
你报警阿,报警我就到,我帮你开门
下次呢?
你报警我没到才有犯强制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