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公证&租赁Q&A

楼主: askey (像钥匙)   2024-08-12 11:12:41
其实前面讨论不错,我是相关从业人员
应该可以提供一些实务有力见解供参考
1.租赁公证“期限届满”未搬迁才能强制执行吗?
是,中途原则上是无法的
原因有二
公证法第13条第一项第三款限于“期限届满”
执行处只做形式认定,租期哪天他看得出来
中途终止也可能是出租人无理由
2.那租赁公证没用了吗?
未必,还能执行租金
这个同某C讲的不要找没有固定工作的承租人
这要屋主自己去确认
国家只保障你有权利能行使,
不会保证债务人有资产,
实务上中途出事你问公证人也是这样给建议
如果他有正常工作的
收到执行处公文就不会霸了,即便不是执行迁出
就我所知台北连隔套分租的都会要求房客来公证
对屋主来讲也是第一层筛选
a38这个加速把欠租终止视为期限届满的条款
其实很有创意,偶尔也会看到
公证人有发现是会要你改掉的,公证书更不可能这样打
3.换锁/切电子锁/断水断电是否会构成犯罪
机率由大到小
换锁=切电子锁>自己断水断电>声请台水台电断水断电(没事)
实务换锁很大机率会构成强制罪
进去什么都没动,有侵入住居的判决,判拘役
断网络,也有构成强制罪过的
管委会消磁,也会中,管委会应该循强制执行程序处理
关是不太可能,认罪和解的缓刑,不认的拘役易科罚金
你说有没有影响,移民有、投资报酬率有
建议民事诉讼尽快进行吧
这边也有公证第二个好处
公证有证据力,如果房客真的跟你打
开始抗辩租约真正或契约条款时
由于经公证之文书视为公文书,推定真正
可以直接就实体加以认定
最后住宅租赁的房东的确很弱势
但还是要注意合法优先
同时以送走房客做为最高指导原则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
多挑有后顾之忧的房客会好一点
作者: nice16520 (倷丝)   2024-08-12 11:19:00
声请台水台电断水断电不会有事哦,那以后遇到不缴租金的直接这样办就好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08-12 11:43:00
问题房客可以申请恢复
楼主: askey (像钥匙)   2024-08-12 11:47:00
问题是真租霸会缴XD
作者: CKRO (CKRO)   2024-08-12 11:50:00
没水没电夏天会热死吧!
作者: yo4126 (研究生)   2024-08-12 11:54:00
房客怎么可以申请恢复.不是屋主才有权利吗
作者: jerry1019 (古密斯)   2024-08-12 11:57:00
我也查到房客可以缴。更正,我也查到有人说房客可以去恢复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24-08-12 14:35:00
你去台电注记房客不得回复就好了,还有所有权人不同意水电过户。台电是公务员,不会理房客的要求XD,房客要打诉讼公文到台电,台电才会确认屋主有同意我去台电请主管来,行文下一个租客不能挂电表。因为自备电杆跟管线是我的,我没同意让他们挂。台电就让他们等四个月才有电所以公家单位你就发文即可,客气点 公务员都很乐意协助你
作者: NovaShin (DAMN)   2024-08-12 15:22:00
专业文
作者: encoreg57985 (@@)   2024-08-13 19:42:00
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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