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原本正等“平均地权条款”的施行,房价能盘整下修后买房,
殊不知一个“新青安”政策,让房价一去不回头,
今年年初也已经看到盘整下修的契机,就先赶快上车,
(平均地权是什?能吃吗?)
并且把新青安用好用满。
结果这几天贷款银行打电话来表示,财政部来函告知我的新青案贷款异常,
疑似利用新青案物件拿去出租,要我举证。
接起电话真的想骂脏话,新青案政策害我等不到房价盘整下修,还得加价上车,现在还来
质疑我出租,要我举证说明?!
有没有这么扰民!!!!
我也跟贷款银行抱怨,
当初申请贷款时,你们也确认是空屋缴交,怎么回过头来质疑我才交屋这几个月时间就拿
来出租?
连装潢都还在收尾,还要花时间去佐证这些事情,只是大骂脏话。
后来仔细思考可能性,大概是前屋主拿去出租,刚好去年房客有申请租屋112年的补贴,
因此财政部应该是拿旧的资料来要我说明为什么将住宅出租。
当初各部门之间资料没有勾稽,新青案导致乱象一堆才再补破网,
现在莫名被泼及,我真心觉得政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硬要推的结果就是一堆人替政府
擦屁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