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状况如下:
上个月买了一间预售(太太名字)
本来想要拿旧房增贷还亲戚欠款
然后旧房一样在我名下租人
但后来算一算发现钱不太够用
所以现在想要以小换大使用重购退税
以下问题想请教各位大神:
1. 新家预计年底交屋,还要装潢,
这样看来农历年后才能入住,
这样的话,旧屋在还没有卖掉前,
我们的户籍都不能迁出吗?
还是人住哪里,户籍就迁到哪里,根本没差?
2. 目前旧家住了大约3.5年,当初也是买预售。
想把旧家卖掉的原因是因为,
我们一开始想说,
再持有1.5年就可以适用5-10年的20%税;
不过算一算,还是没有比重购退税还省钱,
多持有这1.5年可能还要找租客、维护房子…等,
多赚的还是要缴税。
请问这样状况下建议重购退税吗?
3. 目前旧家是我的名字,新家是太太的名字。
如果我们未来确定会把旧家卖出,
那依照现在状况,是否依然不适用新青安?
(我查是对保当下,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能有房)
以上,谢谢各位先进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