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好,鲁妹现在每天忧虑的白头发长了好几根
想请教几个问题
排除万难后我高大新成屋终于交屋了,
剩下手边四十年的无房贷楠梓惠民二楼公寓,
三房两厅两卫
目前计画是80万整修后出租(工程约已签)
由于磁砖全部捧共
https://imgur.com/ZvoVh5V
https://imgur.com/OlxV0sw
厨房打掉改油漆、厨具更新
两浴室打掉重来
电线抽换,电箱加大,
瓦斯桶设备改IH炉及电热水器,
前后阳台门窗更新,避免漏风漏冷气进蚊子
地板铺塑胶地板
现在问题是
1.请问租金该设置多少合适?(预计报税)
一楼18000,三楼14000,
我原本想开2万,但可能只能16000-18000?
月薪3万,高大房贷2万,生活没太大问题,有长辈支援
还是直接拆成三份租约出租呢?1套2雅
2.直接整修后出售?
公寓为父亲遗产于111年由我母亲继承,
父亲取得时间为105年以前,持有超过十年,
经理解为房地合一税旧制新制皆可,
是否用旧制比较节省税额呢?
3.假设不卖,先出租,我母亲走后由我继承,
由我出售时因为出租行为,是否房地合一税就会变高?
4.三房的物件是不付家具比较好吗?
目标是小家庭或加工区及未来台积电桥科人员
5.这样操作有任何问题吗?比如投报不理想或是有其他建议
先谢谢大家 希望大家都赚大钱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