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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市74岁萧姓老妇是日租套房房东,去年陈姓男子与友人入住套房,竟发现电视机下方
及浴室,分别各有1个隐藏式摄影镜头,报警处理。一审时萧妇坦承镜头是她所装,却未
说出装设理由,法院依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判处拘役40日;萧妇不服提起上诉,宣称
曾遭租客破坏床具、甚至吸毒,为了蒐证才装镜头,要求减刑,但二审认为一审量刑妥当
,将上诉驳回,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萧妇去年某日将购买的2个隐藏式摄影镜头,分别装设在套房的电视机下方及
浴室,去年4月2日下午,陈姓租客及友人入住,始终觉得有哪里“怪怪的”,遂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查出,电视机下方的“充电头”及浴室的“挂勾”,居然都是摄影镜头。
一审审酌萧妇案后坦承犯行,但无故窃录被害人的非公开活动,已侵害隐私,考量窃录时
间尚短,对隐私侵害程度不大,但未能与陈男和解,判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
萧妇不服提出上诉,辩称她装设录影机是因先前的租客破坏她的床垫、床单,还放吸毒用
品,装镜头只是为了要蒐证、取证,而她已高龄74岁,又有重大伤病红斑性狼疮,请求从
轻量刑,并有意愿调解。
合议庭认为,一审量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经审酌案情,量刑并无不当,且萧妇因双
方赔偿金额差异太大,仍未达成和解,量刑因子未有变更,上诉无理由,全案确定。
心得:74岁阿婆还懂日租套房,还懂装针孔!也是很潮,偷拍该不会要自赏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