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24S2版务公约调整

楼主: lohateve (阿懋)   2024-04-11 23:22:22
A.删除

B.新增

C.修正
原:
1-1-3 默认分类使用标准
[买//]:有购买不动产需求者,请依默认格式填写发表,
    一人七日内限发表一篇,仲介未填经纪业资讯水
桶14日
更:
1-1-3 默认分类使用标准
[买//]:有购买不动产需求者,请依默认格式填写发表,
    一人七日内限发表一篇,仲介代寻未填经纪业资
讯水桶14日
D.补述
修正内容新增"代寻"二字
明确要求仲介业者在执行职务行为时须遵守之规范
若仲介业者本身为自住买方
或是自住买方具有仲介身分者
不在此限
推为附议、嘘为否决
作者: tenkaakido (RyoSaeba)   2024-04-12 07:36:00
我先。不是你管版就是有贡献,当家就可以自己改规则让自己爽?跟黑心执政一样
楼主: lohateve (阿懋)   2024-04-12 10:11:00
爽在哪请问?要说营利吗?那要不要提案连卖屋文都禁一禁?也可以啊,我大可以直接把买卖相关文章拉离开批踢踢,然后这边看板人数直接喷掉,也没人会在乎剩下的人在聊什么,要爽我有更爽的方式,干嘛弄这些东西?
作者: qqphor (骂你又如何)   2024-04-12 10:15:00
光管秩序就贡献值拉满,才能看到满满的讨论文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4-04-12 21:48:00
你担任版主以来修改的案子都重新逐条发文+推>嘘+投票吧
作者: yiliang1107 (海门天险)   2024-04-15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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