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情侣不结婚买房登记如何保障双方权益?

楼主: RealID2018 (ID2018)   2024-03-16 00:37:50
※ 引述《noga (noga)》之铭言:
: 男友与我贷款购买了一间房子, 此生已确定不结婚的情况下, 将产权登记于我名下,主要考
: 量若男友意外身故, 我仍有居住的地方, 但若我意外身故, 男友的权益可说没有任何保障,
: 我们并不信任自己的家属在自己身故后会如何处置房产, 因此想以法律能保障的层面在生前
: 先做好准备
: 两人都在世时我们信任彼此, 因此以下仅考虑意外身故的情况:
: 1. 借名登记:
: https://www.housefeel.com.tw/article?id=2369
: 设定男友为借名者, 我为出名者
: 缺点: 借名登记被算在遗产范畴内, 若男友意外身故, 家属可能要求返还而产生纠纷
: 这是最开始考虑的方法, 但代书的意见是认为无法保障
: 2. 预告登记:
: 看起来无法解决我们的问题, 它可以限制登记名义人任意处份名下不动产, 而这种限制即便
: 身故也会被继承, 所以对我们来说徒增麻烦而已。
: 3. 共同登记:
: 不考虑这个方法, 若其中一方意外身故, 其家属可继承一半产权进而产生纠纷
: 4. 信托登记 / 遗嘱信托:
: 缺点: 无法对抗法定继承人的特留分, 最多仅能取得一半
: 5. 立借据:
: 借款人为我, 被借款人为男友, 约定还款为意外身故之后, 担保品为这间房子, 也就是让此
: 借款连同房产一同被继承, 若要继承房产则需连带清偿借款
: 借据由我保管, 若我意外身故男友可取得, 若男友意外身故我可自行销毁
: 缺点1: 借款金额即便设定为购买房子的总额, 也很难预料几十年后会增值到多少
: 缺点2: 继承人可争议此为假债权并主张债权不存在, 男友虽可提供自备款与每月房贷转帐
: 来证明, 但大概率变成能证明多少拿回多少? 与缺点1一样少于当时房价的话就难以阻止变
: 卖并继续住在这间房子
:
作者: rabinson (何时无事一身轻?)   2024-03-16 01:05:00
哈哈 我周一问问
作者: noga (noga)   2024-03-16 01:27:00
太专业了,另请教R大对于其他人建议的多种立借据变形看法如何
作者: chen831030 (阿献)   2024-03-16 01:33:00
整串看下来,您的发言最有建设性检讨原po结不结婚一点帮助都没有
作者: noga (noga)   2024-03-16 01:37:00
不能同意楼上更多,但也有不少有趣的想法与意见,真的谢谢大家
作者: chen831030 (阿献)   2024-03-16 01:55:00
房版真是一堆卧虎藏龙,什么收养、合资、开公司、立遗嘱、寿险保单、小三,一堆有趣的方法
作者: Gaviy (懂 其实很累)   2024-03-16 04:55:00
这跟单身死后不想留给平辈家人好像类似...超难规避特留分..这继承民法 都以为大家的家人都很好一样 有够见鬼的法律..
作者: CMCC   2024-03-16 06:37:00
收养其实是好办法,看过国外无同婚国家的同性同居族有在用。只是连婚姻关系都不要,大概也不想要收养关系,想单纯搭伙过日子吧。另外,收养还能签署手术同意书之类的...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24-03-16 08:37:00
是,但是贵
作者: doubleXL (å¾€XL邁進)   2024-03-16 09:18:00
信托是唯一解
作者: andy978 (粗脸哥)   2024-03-16 10:35:00
提起遗产分割之诉,认定信托侵犯其特留分,行使扣减权?
作者: floatfaith (floatfaith)   2024-03-16 10:36:00
推推
作者: eatyou (eating)   2024-03-16 12:14:00
长知识 推!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24-03-17 01:31:00
单身死后不想留给家人表示你钱很多才会这样想XD要不然你贷款贷满+二顺位,存摺都没钱 股票死前卖掉,要给谁都不难吧而且中华民国国税局只能查你在中华民国境内遗产,其他国外只要不是本人才能亲自处分的都能给你想给的人然后再有钱就移民到能指定遗产的国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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