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新闻真有感
真搞不懂为什么很多房东都懒得跟租客更新租约
如果租赁关系转为不定期租约
要赶就难了
甚至会影响出货时的难度
之前买的那间就是不定期租约关系
从签约到交屋前心里一直很忐忑不安
还好交屋时租客一起来跟我重签租约缴付押租金
这才真正破除他的不定期租约
另外就是保险
这个案子比较虽小的是凶宅险无法理赔
凶宅的定义是非自然死亡,所以这个案子算凶宅
但凶宅险对特定事故的定义是
“自杀、他杀、跳楼、或非自杀他杀但陈尸超过XX天”
等于保险处理不了这块
不过火险倒是可以解决建筑物毁损的问题
我在想像这种问题如果丢社宅包租应该就可以避免了吧
管他房子怎么被搞
社宅业者都要原样返还
如果真是如此,那丢包租还真的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