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龙年行大运
本人有幸在北市透过仲介买卖购入中古屋
并于数周前交屋
近来有以下中古屋“现况交屋”后,拆除旧装潢发现之问题,目前装潢已停工,由于首次
买卖中古屋,想请问版上各位大大通常在面对以下问题,会如何向前屋主/仲介进行求偿
,特别是结构补强部分。
(以下在买卖合约中皆未注明及揭露)
1. 两间卧室之间洗洞穿梁
经拆除原木作后发现两间卧室之间的梁,疑似因前屋主安装冷气有迳自穿梁洗洞之情形,
看起来疑似没有伤及钢筋,但毕竟是当初买卖合约无提及之结构损伤。
问题:
房仲表示欲求偿大量价金补偿一定要法院公证的技师单位出报告,否则请我自己想一个求
偿金额出来,但前屋主不一定会接受???
请问这部分该如何请专业人士估价比较好,或者该如何求偿原屋主结构破坏之问题?
2. 地面钢筋外露
经拆除全室木地板发现全室磁砖多处空心,无法只进行局部处理,后敲除全室磁砖又发现
地面数处钢筋外露,需要重新施作防锈及水泥填补。
问题:
房仲欲导向此为中古屋常见情形,认为中古屋地板彭共属于正常情形。请问针对地面磁砖
下钢筋外露的部分也属于瑕疵担保范围吗?
3. 墙面壁癌
拆除壁面封板后,发现卧室大面积壁癌,前屋主坚称先前针对此墙后方之浴室已重做防水
,但没有特别处理壁癌部分,使得目前装潢需重新打除水泥至见砖并施作防水材质。
问题:
请问就算背后已断水源,既存壁癌是否属于瑕疵担保范围?
再麻烦各位先进协助解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