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中秋节快乐
成交到现在还在找银行送件
现在有几个后续事件要处理 还在厘清中 请版友协助释疑
前提: 夫主要收入者(250-300), 妻全国薪资中位数
报税分开报, 免得叠加上去 变成婚姻惩罚税
抓房贷2000万, 会只挂一个人持有另一个预告登记
之后房子会出租 出租收入会报税(这边不讨论违法逃税问题)
买房有以下后续情境
1. 房租收入挂在太太报税(不要再帮主要收入者叠加税金%了)
2. 还有机会先生收入报税扣除房贷利息
不知道怎么操作 可以达成 1 & 2?
还是说只能择一? 出租完全无法选择2 只能想办法达成 1?
而且还有个问题 给太太持有 我挂保人(也挂预告登记) 真的贷得出来???
而且以下选项真有差别?
1.太太持有 先生挂保人+预告
2.先生持有 太太预告
上面两著没有谁好谁坏对吗?
还是先生高收入 这笔债务挂在太太身上 未来有更多弹性?
还请版上大大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