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总赖正镒:建商有入帐压力不会囤房 待售屋应获排除
钜亨网记者张钦发 台北
针对行政院会通过“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囤房税 2.0),乡林 (5531-TW) 集团董事
长、商总主席赖正镒今 (22) 日指出,这项草案影响最大的两大方面就是非自住的房屋持
有人及开发商,更不能当作打击开发商的手段。政府虽可增 45 亿元税收,但恐怕会有提
高租金及售价,转嫁给消费者情况,若政府执意这样做,只会得不偿失。
赖正镒强调,开发商只是提供者,并非拥房者,且有销售业绩及入帐等各种压力,不可能
会刻意囤房,所以政府才是炒高房价,垫高租金的始作俑者。他建议政府应该排除开发商
的新建案,只要是新建的待售房,不管卖几年,应该都不能再加课税金,让房市回归市场
机制,自行决定即可。
行政院会通过“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囤房税 2.0),房屋税由县市归户改采全国归户
,非自住持有者税率最高为 4.8%,估计影响上百万户的房屋持有者的非自住房屋税,政
府也预估税收可增加超过 45 亿元,粗估每户平均将增加税额 4,300 元至 5,000 元。
赖正镒说,政府每次到了选举就大幅炒作“居住正义”议题,却没有想过每次加税,到最
后都是消费者买单,这次提高税率虽然可以增加 45 亿元的税收,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屋
主最终就是把增加的房屋税,提高租屋者的租金或加价卖给下一位买家,政府对外称这样
是为了居住正义,但现况看起来,政府才是炒高房价元凶及始作俑者。
他指出,建商与开发商绝对不同于买家,若要比照持有多户房的屋主征收高额的囤房税,
一点都不合理,两者绝对不能相提并论。
他说,开发商只是负责盖房子,将新成屋卖出,为公司带入营收,更背负销售的业绩成效
,都有进帐压力,怎可能会去囤房,而且卖出房子就有缴交营业事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
,卖得慢的新成屋却还要被课囤房税,这样怎会说得过去。
尽管财政部有考虑给予开发商两年宽限期,之后逐年加重房屋税率,来逼建商降价求售,
但赖正镒认为开发商盖好的成屋,有可能随时受到景气或政府祭出的种种打房政策,而影
响市场销售进度。
https://news.cnyes.com/news/id/5331389
赖总说的对,
卖不掉加价卖都是不得已,
不可能会囤房吧!
再课囤房税只好涨价了!